我从不问他,什麽时候昆信改了上班的时间?否则每天在这样诡异的时段现身,他的白天何以为继?还是当老板的好处,任凭员工起早贪黑为公司打拼,自己却可以昼伏夜出只为对某人极尽殷勤?
无论怎样,都不会坚持太久。
我买定了他输。哪怕一赔十。
一个星期。
两个星期。
三个星期。
一个月……
时光流逝。
没有什麽时候比现在更难熬。
他依然在凌晨出现,我却越来越无法无动於衷。仿佛一开始便默许了他这个机会,结果好戏没看成,反倒陷入了看不下去的尴尬境地。
跟著他便有了更多的机会。
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它会让你慢慢接纳一个从未想过要去接纳的人,然後,就这样成为理所当然的存在,然後,就是依恋。
依恋当然也是感情的一种。且,孟朝晖并不计较些微细节。
他只是有时出神地凝视著我,直到我不自在地扭开头。他应该已经觉察了我的改变,只是种种历史原因让他一时不敢轻举妄动。
他当然清楚我的表现不能称之为爱情,只是突然失去温暖的身体在不由自主地寻找热源,不由自主地靠过去。他不介意提供温暖。因为他知道总有一天会得到回报。
连我到最後都不确信自己会不会以他想要的方式回报。实在这个温暖太诱人,又潜伏已久渐成气候,如今已经难以回头。
果真一赔十。说不定连自己也要配了进去。
其实,无所谓。如果那个人不在,那麽给任何人都没有区别吧。
所有的热情早就都随著那个人的离去而消失殆尽。这副身体,这副灵魂,只是在依赖别人的温度生存。
送人,或毁灭,又有什麽关系?
我不在乎。孟朝晖知道。所以他才会更不甘心。
我可以只当这是工作内容之一。他却比我投入。
输赢之说,原也是未定的。
非的广告很成功,他兴奋地一直要请我吃饭。可是兴高采烈的他像是全身都在发光,那麽闪亮动人,我怎麽可能还坐得下来看著这样的他只是吃饭而什麽都不做?我用了花招把他拐回家,却还要按捺下性子给他做饭。当然现在这都不是最主要的,重点是──我竟把过去在这样的情况下告诉了他!完全是不由自主地,就把一直以来的梦告诉了他。然後才开始担心。
他会懂吗,在他得知了实情之後?他能听懂我全部的话吗?他能看到真正的我吗?也许潜意识中,我也只是在希翼──“塔里岛”,他能懂;“被治好了的杜逡语”,他也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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