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高光阴影修容粉和腮红那类从来就用不着。今天他的脸倒还是白,可白的不怎么对劲,嘴唇都没什么血色,底妆完了,还得再涂亮色的唇蜜。
化妆师关心的问:“小谢,你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他说:“没事儿,最近节食,可能有点贫血。”
分手的第十七天,拍完戏收工,回家前,助理转交给他一大堆信件和礼物,都是粉丝寄到公司的,助理已经筛过一遍,没什么可疑的危险物品。
到了家,只有他一个人,他爸妈前几天回老家了,复查结果很好,大夫开了些巩固的药,两口子惦记家里养的花和暂时寄养在亲戚家的猫,坚持要回去。
走前,两人还是微微抱怨了句:“来一趟也没见着人,挺可惜的。”
他不知该怎么解释,只好装作没听到。
卸完妆洗了热水澡,拍了一天戏的疲惫消减了不少,身上被王齐踹的那几脚也不怎么疼了,只还留了几块没消掉的淤紫。
他把那两袋子信件和礼物堆在床边,拿出来仔细看了。
礼物多是食物、衣服和玩偶,还有很多小饰品,手机链和手机壳,戒指、耳钉和项链,不一定贵重,可也都能看那些女孩子们的精致心意。
信件就五花八门,有表白的,说要嫁给他给他生猴子,也有谩骂的,说你个丑八怪就别出来了最好快点flop,还有问他怎么才能当上明星,需要不需要整容,会不会被潜规则。
他没整容,可是被潜了,王超不是说“你有今天全都靠我”吗?也是,没有王超选他进那个短命组合,他可能就出不了道,现在就有可能在做伴舞或是舞蹈老师,当不了偶像,出不了唱片,演不了电视剧,买不起这套破房子,也不会收到这些礼物和信。
没有王超,他就不是现在的他。
可是没有了王超,他也再做不回从前的那个自己。
从前他想,要是能红,前几年吃过的那些苦也值了。后来他红了,他就想,能和王超拴在一起好下去,这辈子都很值了。
想要红,是想过理想的人生。想要王超,是被爱驱使的本能。
他想过很多次,到底哪个更重要,每次都没有结果,这种思考好像也没有意义,就像左手和右手哪个更重要的区别。
可他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他的右手居然要去斩断他的左手。
他不愿再想了,继续翻着那些信看,看到一堆漂亮信封里,夹了一张光秃秃的明信片,很少有粉丝会寄明信片。
他把那张硬卡抽了出来,正面印了布达拉宫的高清照片,像一座高贵又孤寂的天堂。
翻了过来,书写反面字迹的那支笔出水似乎不太流畅,有几个字的笔画都断掉了。
除了公司地址和他的名字,只有一句话。
“谢竹星,我爱你”
没有落款。
字体圆滚滚的,几乎没有笔锋,每个见过的人都不信,那么嚣张跋扈的人,为什么写出来的字会是这种可爱的模样。
每次听到这样的言论,谢竹星都会想,那是你们没见过,他写字的模样更可爱,像个小学生一样,坐的端端正正,握笔的姿势标准得不得了,每个字都必须按照正确笔画来写,很少写错别字。他特别沮丧的告诉过谢竹星,都是小时候被父兄揍出来的条件反射,不好好写就觉得屁股疼。
特别可爱。
原来是去了西藏,和谁一起去的?路上条件肯定不好,有没有不高兴?有没有高原反应?看邮戳是五天前,现在到哪儿了?回北京了吗?
分手那天,明明气得骂娘,为什么还要说爱他。
这个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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