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骑士出动!蝙蝠侠仅耗时两天,将阿卡姆病人悉数抓获,哥谭市街头又现人烟!》
“蝙蝠侠?”科特想了想,另一只手拍了拍大腿,用力之大,发出的声音引得路人侧目,“哥谭市,阿卡姆,蝙蝠侠,之前我听说过!哥谭市是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城市,蝙蝠侠则是这座城市的守护者!”
“哦。”金克斯点头,“地球上的超级英雄都是以动物命名的吗?”
“也不是。”科特答道,“比如哥谭市隔壁有个大都会,大都会里有个超人。”
“哦。”金克斯继续点头,看来每个城市都有一个超级英雄,大概也就纽约人民太过水深火热,所以超级英雄比较多一些吧。
她往下看了看,发现第三条依旧不是哥谭市维基百科,而是与前两条消息同属一家新闻社于三天前发出的。
《阿卡姆究竟发生了什么!又有病人越狱,请市民出行小心!》
原来还是个连续剧。
而接下来的几条,并不是蝙蝠侠将越狱的病人悉数抓获,整个页面充斥着发生在银行、医院的数起爆破案、抢劫案、绑架案。
以及最后加粗的字体:小丑!
科特表情复杂地收起手机,金克斯面无表情地说:“看来哥谭人民比纽约人民还要过得痛苦,这样的一个地方,应该申请多配备几个超级英雄才对。”
“蝙蝠侠是义务的。”科特叹了口气,“你以为超级英雄还兴劳动派遣吗?”
此时已经是上午七点五十三分,距离上课时间只有七分钟,以科特的路痴程度,就算开着导航都不一定在上课之前赶到纽约,更别说能安全无误差地返回泽维尔学校去上自己的课。他看向金克斯,有些抱歉地说:“看来你早上的课应该是上不了了。”
金克斯双手环抱于胸前,站在冷冷清清的哥谭市街头,沉声说道:“不,任何原因都不能影响我学习。”
科特:“……”
她伸出右手,指向了马路对面:“地球上有句古话,叫做既来之则安之,既然今天早上不能回到纽约去上课,那么我可以在哥谭上课。”
科特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只看见马路正对面一座有些破败陈旧的三层楼,楼外的围墙上挂着一个缺了角的黑色牌子:
哥谭高中。
科特:“……”
跟着金克斯潜入哥谭高中的教室前,科特是拒绝的。
其实不可否认,在知道了自己赶不回泽维尔学校去上课时,他内心有了那么点窃喜,与琴和斯科特他们不同,他是个十足的学渣,就算教授的讲课如何生动有趣,他对学习还是提不起一点劲。
能有一个合理的理由不去上课,那简直是太棒了!他可以掏出随身携带的GBA,玩一个早上的口袋妖怪了!
然而。
他被金克斯要求,带着她,瞬移进哥谭高中的教室。
“我可以拒绝吗?”科特很认真地说。
“为什么要拒绝?”金克斯皱着眉说,“你不喜欢学习吗?”
“我不…………我喜欢啊。”科特有些心虚地说。
“既然喜欢,为什么要错过一个学习的机会呢。”金克斯义正言辞,“我以为泽维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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