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荀望着远方的湖面,怔怔的出神。
我踮起脚尖,轻吻着他的侧脸。麻麻的,酥酥的。
老荀慢慢的转过头,将我拥入怀里。
我抱着他的屁股,双手颤抖着越过他的皮带。终于摸到了,他光洁柔滑的身体。
突然老荀的身体绷紧了,他伸出右手,抓住了我放在他身后的左手。
我的心里一阵失落,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轻轻吻着他的耳朵。
老荀握着我的手,轻轻地放在了他身体的前面。
我一阵狂喜,仰着脖子,看着他。
他的眼里燃烧着一股少有的热情,熠熠生辉。也许吧,最严肃端庄的人,也会有点燃爱情的时刻。
我的惊喜并没有结束,突然,我感觉到有人的手顺着我的肚子,慢慢的往下,握住了我的。那么轻,那么柔,却是一生都无法忘怀的。
许久之后,黑暗之中,有两个人一直紧紧相拥着。我的脸上有无数汗水,我喘着粗气,紧紧的咬着老荀肩膀上的衣服。
虫鸣声起,夕阳沉入湖底。
有眼泪,在深秋冰冷的空气中滑落,滴在了我青春的臂膀之上。
“我们还是不要在一起吧,尘儿,我怕,我会害了你的一生,毕竟,你的一生还长。”老荀的话字字落在我的心里,温暖,潮湿,如同眼泪。
我知道,这也许就是爱。
的极致。
我知道,我们都没有错。
☆、第二十四章
我一个多月没去上老荀的课了,我不知道他想我不,哈哈,反正我很想他。每天窝在宿舍上网,玩游戏,看那些爱情动作片。
一个人堕落起来,是没有镜头的。你不要指望有谁会来,轻轻的拉起你,喊着:“尘儿,适可而止了,跟我回去。”
我记得在那天下午,我可能是青春期荷尔蒙过剩,决定去本市的一个公园。这年头,大家应该都知道某些公园接近等于渔场了,我可能是神经搭错了,自从知道那个公园的名字之后,一直上网反复搜索,于是在那天,我真的前往了。
那天是周六,我一改平时的习惯,早早的起床,换了一身我最喜欢的红色耐克外套和破洞牛仔,一双阿迪的鞋子,很休闲,很运动。到达了公园的门口,清晨微风徐徐,令人心旷神怡。万里无云,一幅秋高气爽。我看着公园的大门,此时的我像是着魔了一般,只知道往前走。如果堕落是一种美丽,我想知道,这种美丽,是否有极限。如果我已经足够堕落了,请在最后的时刻,告诉我,我是时回头了。
我摸了摸口袋,点着了一根云烟。公园里面的老头好多,不过都是在打拖拉机,还有在下象棋,打乒乓球的。我一直以为我象棋下得还不错,看了一会才发现,原来,这里的老头太厉害了。打乒乓球的也是,很厉害的老头。我拉了几下引体向上,便又找个地方坐下了。
我找不到恋人,我认不出圈里的人,我找不到善良的老头,如此这般,而已。
我绕着公园转了好几圈,心想着四点钟的时候回去吧。但是心有不甘的再走了一圈,实在累了,看到石椅上有一个人,我只看到他的背景,是个男的,我便一屁股坐了下去。
拿出手机,准备听会歌。这时才发现,原来身边的是个老头。老头的MP3正在放着老歌,手上拿着一本书,看到我坐下来,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继续看书。
我看不清老头长得怎么样,但看侧脸,知道长得还不差。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圈里的,网上不是说,这个公园的很多吗?
我心里挣扎着,不知道该不该打招呼。
“你在看什么书啊?”五分钟之后,我问道。
老头合上了书,给我看了看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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