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应年借着一只脚为支点,一手抱被遮住重点部位,一手弯腰去捡他的衣服,呲牙裂嘴了半天,才把那件破烂的衬衫和长裤勾了过来。
他刚坐直,几件不明物体砸落到了他头上,不算轻,也不算重,布料的触感,他抓下来,是一套崭新的衣服,连内裤都有。
“先穿着,等我回来再带你去买合身的。这两天你暂时不要去医院了,也不要离开这里。”
看着霜从眼前消失,柳应年愕然片刻,抬手抚着额头,轻轻叹起气来。
☆、第七十六章
桃花开,杏花败。
杏花开到荼蘼后,桃花枝头渐渐开始绽放出朵朵花苞。
林枢跟着父亲离开医院,坐车去了父亲在老城工作时住的公寓楼。
公寓楼下的小区空地,零零散散种着几株杏树和桃树,也有白杨和垂柳,还有一排葱翠的松树。
房间钟点工已经过来打扫干净了,林茂进屋,把手里的东西先一一放进冰箱里,他买了一些现在吃得上的东西。
倒了一杯牛奶和一杯矿泉水,林茂走到沙发前,看着闷闷不乐的儿子,笑道:“还在为你柳叔叔不能来生气吗?”
上午霜给林茂打了个电话,只说了柳应年这几天暂时不方便去医院,叫林茂自己照顾自己的儿子,林枢知道后,一脸期待的眼神立刻失去了光泽,变得阴沉起来。
“我不是生气,我只是想知道叔叔安不安全。”林枢和父亲解释道,玉雪可爱的小脸上微微带着不易察觉的恐慌。
他怎么可能再生柳应年的气呢,自从那次生气后,传来柳应年的死讯……那种阴影到现在还没有消散……
如果当初没有和男人吵架,没有生气就好了,这种念头他不知道想过多少次,悔不当初的心情,只要一想起来就恨不得再烧死自己一遍。
都是他不好……
林枢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说不出来的忧伤。
林茂坐在沙发里,看看儿子,拿起自己的那杯水,轻啜了两口,“柳叔叔哪里好,为什么喜欢他?”
他有哪里好,林枢也说不上来,他也不是一开始就喜欢上男人的,他只是挖空心思的抱大腿,讨好着,缠着男人不松手,本来也只是为了自保,为了生存,全都是演戏,谎言……
可是,慢慢地,慢慢地,日积月累,假的不知不觉就变成了真的,习惯了,离不开,松不了手,男人已经成了他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了这个人,其他的人他都看不进眼里。
林枢抬头看着父亲,眨眨眼睛,又摇了摇头,“不知道,就是觉得他很好,让我很想去亲近他。”
能让林枢想去亲近,这本身就是一件极为难得的事情。
林茂也知道儿子性格上的缺陷,但说实话,他并不认为柳应年是个好选择,年纪差距摆在那里,柳应年现在虽然年轻,可是等儿子长大,也就老了。儿子还小,长大以后还会认识很多很多的人,谁也不能保证那其中就没有和儿子年纪相当、更好的选择。但同样,谁也不能保证错过了这个叫柳应年的男人,就一定还会有更好的选择。
如果不是这次回佣兵城让他知道一件事,他说不定会试着阻止一下儿子的念头,不过现在,他有他的顾虑,让他不能不考虑儿子的选择,儿子虽然性格有缺陷,但作为一个高智商儿童,看人的眼光并没有缺陷,说不定以后,那个人真的会成为儿子身边重要的人……
谁知道呢。
人和人之间的事,是说不清楚的。
“柳叔叔有喜欢的人。”他提醒儿子。
林枢点了个头,“我知道。”
李翔华,男人这个时期唯一喜欢的人,也是男人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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