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好,今天什么都依你。到时候你说了算。走吧,梁少爷。”生拉硬拽,我被哥拖出了家门。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哥看见中意的,从不看价钱,试着合身就刷卡。我已黄牌警告过两回了,他就是装聋作哑,充耳不闻。他知道他能穿的我一定能穿,所以他也不勉强我试穿,把先前的“家规”抛到脑后,肆无忌惮的疯狂购物。
等走到无人区,我严厉警告:“付家豪,不要过分,够了,再买我走人了。”
“再买两套床单,我们该换了,是吧?”哥嬉皮笑脸的,真拿他没辙。
回到家,我看我的书,不想理他。太疯狂了,小半天,就花去好几万,够得上败家子的级别了。
“加成,来,穿给哥看看。”哥兴高采烈的拖我起身。
“我不喜欢皮的,有味。”
“你傻啊,这是名牌,怎么会有味呢,不是你鼻子有问题吧?”哥习惯性地捏我鼻子。
“你留着自己穿。我不习惯穿名牌。”
“又耍小孩脾气了,你穿着试试,不好再说,给点面子行不行,算我求你了,来吧。”
胳膊拗不过大腿。勉强让他把衣服套上身,他就惊呼:“人是衣裳马是鞍,加成,你看你有多神气,帅呆了你!”拖着我来到穿衣镜前。不得不承认,哥的惊呼是有道理的,平时我也不太在乎衣着打扮,偶尔穿上合身的衣服,路上的回头率总是很高,弄得浑身不自在。镜子里的我是有几分帅气,不过那右半边脸上又多了一张撅起的嘴,哥有些情不自禁了。我笑着脸都有些红。
“有些人的潜力是惊人的,换件衣服立马就神采飞扬,惊艳无比。从今往后,我哪怕吃糠咽菜都给你买好穿的好吃的,我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打扮得阳光帅帅的,不是为你,是为我自己,我看得舒心,过得就开心。我都快奔四的人了,再怎么穿,也穿不出你的阳光帅气来。我要你做我的镜子,我要看到镜子里的你天天这么神采奕奕,英气逼人。这样,我就天天有干劲!啊,幸好我没听你的,否则这身边的宝藏永远会被埋没了。”哥像发表就职演说那样慷慨激昂。
我脱下皮风衣:“哥,你试试,说不定比我还帅。”哥爱臭美,但他确实很美。这是一种成熟男人的风度与韵味,说实话,我无法与哥相比。哥摆个“怕死”,所有的模特都得退场。“哥,还是你穿更有品位!洒脱干练,有一种无与伦比的成熟美!”我由衷地羡慕赞美。
“成熟美,怕是老了吧,别尽拣好听的说。这是给你的生日礼物。我不是有一件嘛。等会儿就穿出去显摆显摆,让人看看,我弟弟有多帅!”哥真的很自豪,“奥,还有围巾呢,围上一定更好看。”他真的去找围巾了。
深秋的夜晚有些凉,但哥的手掌很温暖,就那样牵着哥的手,走在运河岸边的林荫道上,走在灯火阑珊的光影里,走向幸福的回忆,走向回忆中的幸福……
多么希望这样的日子能长长久久直到永恒啊……
“想什么呢,若有所思的样子?”哥站在霓虹辉映的河边问我。
“我的幸福是不是来得太早太多了?二十八岁,哥你给我这么多幸福,三十八,五十八,八十八我还会有这么多幸福吗?我真想贪得无厌啊。”
“怎么不会?哥有你,幸福总是满满的。你忧虑什么呢?”哥侧过脸来,一抹霓虹映着他的脸颊,样子滑稽而迷人,像极了西方丹青高手的写意画。
我不必说出妈妈逼婚的事,但我隐隐担心,这是迟早必须面对的问题,这两难的抉择,时刻困扰着我,让我有一种时刻被惊动的恐惧。我只能说:“哥,我好珍惜你,所以我要好好把握现在。我可以什么都不要,有你足矣。”
“我也是,弟弟,有你足矣!我不需要海誓山盟,我希望天天看见你!”
河水荡漾着霓虹,画出奇异绚烂的景致。喧嚣的城市渐渐归于平静,只有伫立于河岸的我与哥,彼此能听到对方心跳的声音,因为我们的心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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