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好的,很招眼,搞得她都有点不太敢跟在他身边。
可是,夏茉这会儿却有些疑惑了,刚刚她是怎么了,怎么没有反抗就接受了衣服,她……怎么想不起来了……唉,算了,不收也收了,如今还给他就显得很矫情了。
不过,他还真是有够败家的,还是个大学生的,又没有工作的,一晚上就花了3万多了,这厮是个败家子,富二代,啃老一族……
哇,好臭,一股臭味迎面扑来,是流动摊贩卖的臭豆腐,还真是有够臭的,料肯定足。
叶赫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久没有吃臭豆腐的缘故,他的味蕾都泛出了一阵阵臭豆腐的味道,视线盯着它,真是太久没吃了,馋得都出现幻觉了。
不是吧,难道她身旁的这帅哥爱吃臭豆腐,这品味……这还真的有够特别的。
“小伙子,要什么啊?要吃臭豆腐吗?”正在擦餐盘的老板娘注意到了他,脸上露出殷勤的笑容,热情地问道。
叶赫玹愣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嗯,给我来5串!”
“好嘞,稍等哈!”
这里的小吃就属臭豆腐最便宜了,一元一串,一串三块,物美价廉。
“你……喜欢吃,它?”一下子就5串,看来他是真的喜欢呢。
“嗯,我生……嗯,臭豆腐是我的最爱。”叶赫玹差点就说了他“生前”一词了。“你要吃么?”
“呃,不,不用了,我不喜欢吃臭豆腐,我喜欢吃榴莲。”
“哦,好吧,可我不喜欢榴莲,很讨厌那气味。”
嗯,也对啦。爱吃臭豆腐的人不一定爱吃榴莲,爱吃榴莲的人不一定爱吃臭豆腐。古往今来人往往都隐藏有着一丝深深的屌丝气质……额,当然,她与他也不例外。
他吃了臭豆腐后就被夏茉拉去吃牛杂,吃烧烤,美美的饱食一顿。
回家后,夏茉洗洗睡了。而叶赫玹则拿起夏茉书架上的一本电脑入门教程看了起来,不稍5分钟他就已经学会用电脑了,他还把字体调成了繁体。又把一大堆的电脑维修,计算机之类的书籍快速阅读起来,自己自行摸索一下子就也学会了。
学会了用电脑之后,又学习使用手机,这会儿他更加的如鱼得水了,觉得手机就是万能的,便学起了低头一族了。
厚,没搞错吧,人家学习都是日积月累的,需要时间消化知识的,而他只需看一下就会了,他哪里是天才呀,简直就是超人了,他那智商直教人恨呐。
那厮这会儿自己也傲娇了,果然,他很天才呐!
☆、心不在焉
清晨的阳光洒满了大地的每一处,天空下着绵绵的细雨。
????????夏茉与叶赫玹一起用完了早餐后,便结伴上学去,然后夏茉也顺便去垃圾池把家里早已经装好的垃圾给丢了,当然叶赫玹没有跟着夏茉一起去倒垃圾了,自己走向圣德大学了。
????????夏茉把垃圾丢了后,转身离开时却掉了钥匙在地上,她把钥匙捡起来,眼角的余光不小心看到了一只流浪狗叼着几个空荡荡的袋子,有几点红色的不明液体,是什么呢?怎会出现在她刚丢的垃圾袋里的?装过什么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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