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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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接受?”他凉凉地重复着这句话。

“是。”她重重地回道,“席哲,你答应过我的,若有一日,我提出分手……”

席哲一脚蹬在茶几上,上面的东西落了一地。“宁珊,我他妈这一年在你面前就像一只小丑是不是?”

宁珊撇过脸,“分手吧。”

“呵——”他冷着脸,“你给我滚。”

宁珊拿过自己的包,一步一步走到门口,“你好好保重。”

席哲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我再问你一句,你刚刚说的那些话——”

“是我的真心话。”她接下去。

“好,好。我还不至于勉强一个不爱我的人,你走吧。你的那些东西,我会让你送给你。”

宁珊咬着唇,“不必了,那些都是你买的。”

席哲终于绷不住,一拳打在了茶几上,碎了的玻璃渣了他满手的血。

“席哲——”

“走。我的事再与你无关。”

雨越下越大。

那夜之后,席哲一个星期没有再和宁珊联系。等他再去找她时,发现她已经辞职了。席哲恍然明白,她是铁了心要离开。

他问过朝雨,朝雨只是对她摇了摇头。

他明白,宁珊肯定和朝雨说了什么。朝雨只是告诉他,宁珊回家了。

又一年新年。

他从朝雨那儿得知,她回老家开了一间服装店,生活还挺不错的。

席哲腹诽没心的人过的当然不错了。

那年冬天,他去了她的老家。一个人在街上走着,心里竟然想着能不能遇到她。他悄悄去了她的店,见到她的妈妈还有妹妹。他假意说自己从宁城来旅游的,那对母女和他说了很多话。

他听到了宁珊的一些信息。原来,她又走了。看来,她这辈子都不愿意再见自己了。

席哲买了一个民族风的钱包,她妹妹说,是她姐姐亲手绣的。他给了钱,也没要找钱,就走了。

小姑娘追了出来,“你别走。”

席哲停下来,“不用找钱了,这个包我很喜欢。”

小姑娘瞅着他,“我看过你的照片。”

他瞬间一喜,“你姐姐和你说过我?”

小姑娘摇摇头,“我在姐姐的钱包里看过你的照片。”

“你姐姐去哪儿了?”

小姑娘抿着嘴角,“我看到姐姐把你的照片撕了。”姐姐从宁城回来生了一场病,住院一个月。她看到姐姐半夜撕照片,第二天,她偷偷把照片拼起来,所以她才能认出他。

席哲扯了扯一抹笑,“好,我知道了。”

他没有再去找她。他知道,只有等她自己想通了,解开了心结,他才能去见她。

席哲回到宁城,继续做他的民宿酒店。闲暇时,就去许博衍家,逗逗他的小侄女。许博衍和朝雨的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儿,小名桃桃。

他知道,宁珊一直和朝雨有联系。桃桃常常收到各种漂亮的衣服,还有玩具。都是她寄来的,可她从来不联系他。

民宿酒店越来越有名,远近游客慕名而来,甚是有电视台联系他去做节目,可他都拒绝。

这一年冬天,一个旅游记者从外地而来,住在这儿。他和席哲相谈甚欢,给他说了他这一年去过的民宿酒店。

席哲在他的电脑里看到了一张照片。“这是?”

“是双廊一家酒店,很漂亮。这是老板,老板很文艺。这是老板自己设计的咖啡座,游客在这里可以免费喝一杯咖啡。位置不多,都是单人的。”

“免费?”

“是啊,我问过,她说,喝一杯咖啡,等一个人。”

“这酒店叫什么名字?”

“习习,习习凉风的习习。”

习习——

呵,她还没忘记他啊。

三年后,大理双廊习习酒店。

清晨,阳光沐浴在每一个角落,空气怡人,客栈里一片安宁。

宁珊正在打扫前厅,门外有人走进来,伴随着一阵有序的脚步声。

“你好,我要一间房。”男人的声音依旧清润。

她缓缓回身,逆着光,她看不清他的脸,模模糊糊。

“我要一间房。”他走到她的面前,低沉地重复道。

“要住多久?”她的喉咙酸胀的发疼。

“我希望是余生一辈子。老板,有房间吗?”

“有。”

席哲张开了双臂抱住了她,“我的傻姑娘,三年了,你还要放弃我吗?”

宁珊伏在他的肩头,“对不起。”当初她在大理开了这家客栈,因为时常想他,便取名“习习”。

他是她生命中的习习凉风。

“宁珊,我一直在等你。”等你回到我身边的那一刻。可我等的时间太久,所以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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