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信走出办公室,一眼就看见了正站在走廊尽头处的陆凉风。那一背的风情。
光影相间处,她背光而立,整个人修长挺拔,笔直如一把绝世名剑。令人陡然就会有这样一种感觉,眼前这女孩,绝不仅仅是作为女子存在于世的,她是将,锋将的将,她亦是士,死士的士。
台湾有一位学者曾这样讲,美国人的挺胸是健康,英国人的挺胸是矜持,德国人的挺胸是自信,中国人的挺胸是风骨。
陆凉风的笔挺而立,是风骨中的风骨。
“怎么会过来?”唐信缓步走过去,连声音也在一瞬间浸透了温柔:“找我?”
陆凉风正微微仰头看着走廊墙壁上挂着的画,听到人声,转身见他已走近,她指指自己的移动电话:“你四天前约的我,我在手机里设了提醒。”
四天前?唐信迅速回想。
四天前的晚上,他曾在家里温柔地问了她一句:“大后天晚上有没有空?”
“不知道,”陆凉风答得很不温柔,“看情况。”
事实上,陆凉风没有说谎。干警察这一行哪有什么私人时间可言,一个命令下来抬屁股就是走人,这群人都是刀刀枪枪的实战中练出来的,行动迅速、效果惊人,因此什么节假日、什么周末,对他们而言就是个花哨的摆设。
但是唐信没这么想。我们唐信同学多多少少也被人称一声“信少爷”,担得起这个名自然有他担得起的道理,唐信没有少爷的架子不代表他就没有少爷的脾气。是个男人被自己的女人拒绝都会不爽,何况唐信这种被陆凉风犹如打BOSS般连续拒绝连续打击的人,心里有不爽也是可以理解的。
唐信气过了,本已把这件事抛在脑后了,没想到现在陆凉风竟然神奇地出现了!
陆凉风以前混的是道,现在干的是警察,无论哪一个职业都让她的敏感度高于常人,看唐信这个表情,她再看不出他是忘了这事了那她也不要混了。
陆凉风点点头,并不生气,甚至还挺理解地为他着想:“没关系,我也算来过了。你忘记了不要紧,有别的事要忙的话,你去忙吧。”
说完,陆凉风举步欲走。唐信不声不响,一个箭步上前,从身后搂住了她的腰,收紧了双手,抱得很强势,也抱得很无赖。
“不准走,”罔顾周遭员工好奇与兴奋地偷偷打量的眼神,他将她锁在臂弯,就是不放,“今晚陪我吧,我缺你。”
两个人驱车,在一家礼服店门口停下了车。
陆凉风下车,抬一抬头,看着里面华丽闪烁的灯光以及漂亮精致的礼服,心里就多少有点数了,不禁唇角一翘,揶揄出声:“公子哥都喜欢来的地方。”
“这是错误的认识。”唐信关上车门,上前一把搂住她的腰,毫无顾忌的亲密,“如果没有女人要宠,男人来这种地方干什么。”
“女人要宠?”陆凉风一笑,反唇揶揄,“不过是要我陪你出席今晚柳总的订婚酒会。公子哥那些说情话的毛病,你学得挺不错。”
“哦?把我调查得这么清楚?”
“职业习惯。比起当年奉命在你身边卧底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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