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入味,香味飘散出来,鲜美无比。
丝瓜去皮切块,起锅放油,放入丝瓜翻炒,加盐之前盛出一勺放在狗盆里,剩下的加盐装盘。
排骨汤加盐之前同样盛出一部分,再加盐加调料。醋溜土豆丝一盘,米饭是现成的,直接盛到碗里就行。
小矮桌上放上两菜一汤,沈柳和封靖哲坐对面,沈凌衫和沈二哈坐对面。
“开饭。”沈柳帮小孩夹丝瓜,“不要只吃排骨,多吃点青菜。”
低头啃一口排骨肉,小包子脸鼓起来,沈凌衫瞄沈二哈,“二哈的狗盆里都是排骨。”
“土豆和丝瓜都藏在米饭里面,沈二哈不注意就吃掉了。”沈柳示意小孩看。
果然,沈二哈吃得比较大口,土豆块还能嚼一嚼,要是丝瓜就直接吞掉了。为什么沈二哈如此狼吞虎咽呢,因为不远处一只小胖狗正迈着小短腿往这边狂奔。
然而小短腿除了让小胖狗看起来像个球以外,并没有别的作用,等跑到沈二哈这边,狗盆里的大餐已经少了一半。
“豆虫你跑慢点,小心喘不上气。”郝立强慢悠悠地走过来。看了眼小矮桌上吃了一半的菜,又看了眼锅里还剩下一小半的排骨土豆汤,“咳咳……”
用脚挑起豆虫,沈柳颠了颠脚,咽下嘴里的丝瓜,“豆虫瘦了。”
“咳咳,可不是,昨天一天就吃了一块苹果,还是媳妇看不到我偷偷喂的。你没看到豆虫瞧着锅里的排骨眼睛都直了……”郝立强就站在旁边,也不坐。
以豆虫的高度似乎看不到锅里的排骨,沈柳笑笑,脚背挑着豆虫,继续吃饭。
丝瓜香滑软绵,似乎入口即化,配一口米饭,再啃一口排骨,舌头要跟着咽下去了。沈柳做的菜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色香味俱全。
闻着味道就想吃,看到菜色就流口水,要是尝一口,那绝对是吃得停不下来。
在旁边干咳半晌都没被搭理,郝立强凑过去看了眼锅里,“咳咳,排骨汤原汁原味啊,那个,我媳妇胃不好,不能吃加调料太多的,我看这锅排骨汤就正好,我不嫌弃是你们吃剩下的。”
“噗,50块。”沈柳笑道。
立刻从怀里掏出一张100的放在小矮桌上,一把捞起豆虫,抱起锅就跑,郝立强自豪,“就知道小老板不简单,这厨艺,我长这么大都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菜。”
上次从沈柳这里硬买了两盘菜,回去一吃,媳妇便说里面没加多少调料,全都是靠食材本身的味道,郝立强吃的舌头都要跟着咽下去了,还以为里面有什么秘方调料,结果香的是食材本身。媳妇口味敏感,说得绝对没错,于是郝立强再次‘打劫’。
跟郝立强打好交道,以后想租店铺应该会容易的多,沈柳收起桌上的钱,等小孩吃完了,端着盘子去小摊里洗干净。
小摊合并也有好处,沈柳安心吃饭,不用担心突然来人。一般来的人看到沈柳这边没人就会转移到宋大满那边,而吃过沈柳这边的塌煎饼,再去吃宋大满那边的,对比就出来了,下次肯定直奔沈柳这边。
果然,沈柳刚刷完盘碗站起来,那几个女孩便转移到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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