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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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时候,外面下起雨来。于爱军因为嗓子不舒服,睡得不沉,听见院子里细碎的雨滴飘落的声音。他唤醒妻子。

“外面好像下雨了。”他说。

“下呗。”王金凤迷迷糊糊说。

“不,我要去工地看看,于福举不是说今天来了水泥么?我怕于定顺没有在工地上……”

一句话把王金凤惊醒。她伸手打开电灯。

“还是我去吧。”王金凤从被窝里一下子坐起来边穿衣服边说话。“我估计于福举已经做好防雨措施了。不过,我们还是过去看看。”

“要不你打电话问问于福举?”

“现在正是睡觉沉的时候,打电话太让人惊心了。”王金凤犹豫一下,“还是我过去看一下吧。”

“那好,我和你一起去。”

“不用,你只告诉我工地上有没有篷布,放在那儿就行了。”

“篷布倒是有,但是我也不知道放在哪儿。前一段日子有两张篷布没有了,不知道这几天于勘新买了没有。我估计新送来的水泥数量不会多,大概就是一个拖拉机运来的,我们把咱家里的那块塑料布拿着,以防万一。”于爱军也起来穿衣服,“于定顺不是好东西,工地上测量和拉线用的木头橛子都被他拿回家了。还有水库刚开始动工时候挖掘机挖起的一些树根,好家伙,那仿佛都是他的,谁拿还必须先问问他才行。他不同意你就不能拿,要不就算偷窃……”

“你不能说于定顺贪心,我看他收拾得很整齐的一些树枝、木头什么的有一天让于壮开车送给于嘉平了。整整一车。他还问我要不要,我说不要。”王金凤说道。

“那他是耍嘴皮子。你干嘛不说要。”于爱军不相信地说。

“这个他不是耍嘴皮子,我要说要他也会捆好找人给咱送来的。这件事对他来说并不难为。他几次问我,看我实在不想要,就没有再问。”

“不管怎么说,工地上一些小东西没有了,我觉得就跟于定顺有关系……”

“你也不能全部赖他。于勘和于光昌他们是干什么的?比起他们,于定顺只是个小小小偷而已。”王金凤开玩笑似的来一个重叠音。

于爱军不言语一会儿,接着又说道:“我估计那两块篷布就是被于定顺倒腾走了。之前我看他对那两块篷布特别在意,时不时把篷布挪个地方,有时候放在水泥垛上,有时候放在他看场的铺子顶上,有时候又随便放到一块石头上。我看他是有预谋的,不然,天也没有下雨,他那么费事挪动篷布干什么?无非是为丢失找借口呗。”

说着话,夫妻俩穿好衣服。王金凤见于爱军一心要去工地,就没有阻拦。

在院子西边的草棚里,于爱军拿出一捆叠的整齐的塑料纸。王金凤已经把摩托车赶到街上。屋子里还亮着灯,夫妻俩都没有穿雨衣,发动开摩托车就往水库工地跑。在村子里,王金凤油门小一点,离开村子,她才敢加油门。在一段山路上,王金凤应于爱军的要求停下摩托车。因为山路崎岖不平,再加上天黑着,又下着蒙蒙细雨,视线不好,王金凤掌握不住摩托车的方向。两个人换过来,于爱军驾驶摩托车,王金凤捧着塑料纸坐到后边去。于爱军跨上摩托车,嘱咐妻子坐好了。他一加油门,摩托车很快被换上高速档,风似的向前冲去。“你慢点。”王金凤俯身到于爱军的后背,提醒说。因为丈夫车速太快,现在王金凤考虑的主要是两个人的行车安全,倒不是天冷以及于爱军的感冒会不会因此加重。

他们脚下这条山路因为修水库被拓宽了,所以并不是特别难走。于爱军经常骑摩托车到工地,可谓驾轻就熟,所以并不太费事。两个人到工地果然没有找到于定顺。一小垛水泥已经用一块新篷布盖好了,但是篷布下摆没有压住,被风掀开一个角。这时候风虽不是太大,那一角篷布还是迎风招摇,哗啦啦响着。于爱军就近找来一根绳子,走到妻子面前时候说:“幸好于定顺把这根绳子落在这儿了。”

王金凤知道于爱军是在挖苦于定顺,没有吱声。两个人一起用绳子把篷布的下摆牢牢捆在水泥垛上,又找石块压住四边。天下着毛毛雨,倒不算是太冷。王金凤摸黑绕水库转一圈,于爱军陪着。王金凤瞪大眼睛,用脚踢啦着地面,遇见散放的工具就随手整理一下,像爱惜自己的劳动工具一样。于爱军看见妻子认真的样子,也不敢怠慢挖苦,就帮忙把一些标杆、镐头和大锤等归集到为于定顺看场而临时搭就的茅草棚跟前。工地上还剩下一台挖掘机,工程车已经全部开走了。在许成发经理的那台挖掘机旁边,王金凤站住脚,看了一会儿。她对后边的于爱军说:“什么时候咱村里能买得起这样一台大设备啊?”大概是王金凤说话声音小,空旷地方风格外大的原因,于爱军没有回声。王金凤默默站了一会儿,感觉雨点密集起来,她急忙回身招呼于爱军赶快走。于爱军拖着一根钢丝绳走过来,嘴里说:“好家伙,都给扔到水沟里去了。用的时候找不到,不用就乱扔。”他觉得今天早上很有成绩,因为前几天大家到处寻找他手上这根钢丝绳而寻不到,特地到镇建筑公司买了一根。

回到摩托车跟前,王金凤拍一下冻得发木的湿漉漉的两手掌,用衣袖擦一把脸上的雨水,回头看刚刚走过来的于爱军。

“你不冷吗?”

“不冷。这么来来回回跑了几趟,倒热出汗了。”

“什么出汗,是淋了雨了。”

“是吗?不过我真的不冷,脸上流的倒像是汗水。”于爱军笑一下,“看来这场雨不会太大,你看,起风了。”

“走,咱们还是赶快回家吧。”王金凤说,她担心于爱军感冒加重,所以催着走。

“你说于定顺也放心,要是摸黑来一辆车,还不把工地上的东西拉个一干二净。”发动摩托车的时候于爱军咕噜说。

“赶快走吧。”王金凤催促说,又小声自语道,“清平世界,怎么会乱到那种样子呢。”

两个人回到家里,王金凤用暖壶的水洗了手和脸,又让于爱军洗。她看一下时间,却还不到四点钟。她到炕上靠墙拥着被子坐下,预备坐等天亮。于爱军也预备上炕,刚迈了一条腿上炕却又返身下去。他到炕对面的专属于王金凤的梳妆柜前站住。桌子上放着他的感冒药。

“又要吃药。”王金凤不高兴说。

“吃,吃一粒。”于爱军背对着妻子,也是不好意思。这一次感冒,真让他羞愧难当。

“你呀,快要拿药片当饭吃了。”王金凤埋怨说。

于爱军看着手上那么一小粒感冒药,心里想:这管什么用?他犹豫着,脑子里判断妻子有没有在炕上看着自己,或者会不会就猜到自己的心思。他小心翼翼,尽量不弄出声音,把三粒药拿在手里。对着王金凤的梳妆镜,他张开嘴,同时一仰脖,手把药片往嗓子眼里一送,不用喝水药片已经到肚子里去了。

他低下头,对着镜子隔着衣服摸一下肚子,孩子撒谎获得成功一样心里感到特别高兴,掩饰不住,于是脸上露出笑脸。他在镜子里端详自己的笑脸,觉得脸上气色很好。他预备转身对妻子说:看,我不用喝水就能吃药。可是,在镜子的一角,他突然发现原来那上面还有着妻子的一张脸,不过没有自己的形象大,清晰度倒差不多。那是几乎整个的妻子的形象,他略一弯腰,还看见半面炕、炕上的铺盖和妻子身后的墙壁,甚至还有坑上面顶棚上挂着的发着亮光的节能灯泡。于爱军一下子不好意思起来。他转过身去,脸上嘻嘻笑着。王金凤仰头向上,却没有看他。于爱军疑心自己刚才看错了。他于是恢复正常,想起自己要说的话。

“看,我吃药都不用喝水。”

王金凤扭头看他一眼,笑一笑。

“快上炕吧,地下冷。”她仍然笑着,一脸的温柔,眼睛里荡漾着的关爱似乎要满溢出来。

于爱军跳上炕。

“不冷。我真的不冷。我感觉好多啦。”于爱军不好意思说,身子却已经钻到被窝里。

“你呀,就是爱面子。其实感冒算什么病?你却不敢承认和面对。”王金凤摇摇头,脸上笑容却没有消失。“大娃,”于爱军脸趴在枕头答应一声。“让你跟我受累了。也受了许多委屈。”

于爱军扭头看一眼妻子。他觉得妻子的话有些虚——为什么是“虚”呢?他自己也说不上原因。他就用这种迷惑不解的表情看妻子。看了一会儿,他扭头又把下巴颏抵到枕头上,眼睛看着地下摆着的几双鞋子,其中就有自己刚刚脱下的那双泥土混合着斑斑水迹的人造革皮鞋(那是早上去医院时候妻子特意找出来的,刚才走的急,他直接穿到了脚上)。这双鞋的鞋面很好,但是于爱军知道右边那只鞋的鞋底裂了一条口子,大约要断了。妻子的鞋已经放到炕底下的鞋坑里,看不到。于爱军身子蚯蚓似的往前挪动一下,预备在炕底下凹进炕洞里去的鞋坑里找到妻子那双鞋。不知为什么,他就是要看一看那双鞋子的摸样。他看见了,那是一双浅灰色(原来是纯净的白色)带黄边的平底合成革旅游鞋。鞋子有些地方已经开胶断线,总体却还完好,也没有黄泥上面,只是沾着一些水迹。鞋尺码很小,对于爱军来说,简直没有他摊开的手掌大。鞋底是一双金鱼图案的手工绣制的鞋垫,颜色鲜艳,金鱼生动地似乎在水里游着。“呵,我那双鞋的鞋垫都要碎成布片了,她这双却这样好,这么干净。她一天一换吗?”于爱军在心里摇摇头,“我不知道。可是,到底是女孩子爱干净,会打扮,连脚底下也是这样。”他在心里嘲笑一番,“我可没有这份闲心思。可是,我的闲心思都去了哪里?我也是这么大岁数了,没有一点儿成绩做出来,可是,我,整天都在忙些什么呢?”于爱军开始责备自己,眼睛却看着王金凤那双鞋子,“这么小?她却穿着它洗衣做饭,还有种田,还有……唉,做女人不容易啊。”于爱军想起王金凤之前对于自己是女人发过的一通感慨,他忽然觉得自己才理解了女人,“嫁人,陪男人睡觉,生孩子,操持家务,最要紧的是,离开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朋友,突然来到一个自己不熟悉的环境,这里的人都是那么的陌生,唯一的,就是对自己的丈夫还算熟悉,但也未必熟知。假如这个丈夫对她不好,那么,这个女人该怎么办呢?离婚?回娘家?假如这个男人对她好,那么,她又能得到什么?即使她得到了属于她的并非虚情假意的甜蜜爱情,也只不过是尽其一生罢了,相对于她委身的这个家族来说,她始终是一个外人,一个男人的附庸,孩子的名字里不会有她的符号象征,她的来去是那么匆匆,不带来什么,也不会带走什么,微小到仿佛一粒尘埃,轻细到似乎一缕晨风……女人,命里注定要比男人多承受一次悲欢离合。结婚,对于男人来说是往家里迎娶,对于女人,却意味着一段亲情的结束,意味着生活……”

“大娃,你说我走的路对吗?”王金凤忽然问。于爱军的沉默并没有引起王金凤多大的注意,因为她也在想心思。她在回忆几个月来自己的足迹。她觉得自己的足迹很乱,仿佛雪地里顽皮的孩子连蹦带跳走出来的一串脚印。“可是,我怎么样走路才能够不乱呢?”王金凤想到对自己并不友好的丁镇长,想到对自己的态度前后改变巨大的刘书记,想到李主任对自己善意的帮助和提醒,想到于嘉平的独断专行,于海山对于嘉平的坚决拥护(其实已经不是坚决,而是因为无从选择),想到于海的举棋不定,想到于勘的蛮横,大友的上访,——在这里,王金凤想过背后支持大友上访,但是她马上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认为这是不正确的。——于文的背井离乡,想到于福举对自己的怀疑,想到村民可能对自己的误解以及随之而来怨恨。“我该怎么办呢?没有想到做一个小小山村的村长竟有这么难!我可不可以对什么事都不闻不问做个‘好好先生’呢?那么,也许这些事情都不会发生了……”王金凤对自己摇摇头,“不,我不能这样做。如果我真要这样去做,我何必去做这个村长。那么,我可不可以真刀明抢地和于嘉平唱对台戏呢?”王金凤又摇头,“先不说谁战胜谁,至少两委会是要乱起来的。一个要有所作为的集体首先不能‘窝里乱’。可是,我如果战胜于嘉平呢?”王金凤摇头,“于嘉平下去,于海自然会上来。不,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我想要的结果就是一个团结的村集体,以某一个人为核心。这个人是谁呢?我。”王金凤雄武地想,然后她马上在心里审视自己并作出相应回答,“是的,我这不是自私,不是图名。我是为了什么?理想?虚荣心作祟?”王金凤在心里严肃地问自己,然后又得到一个严肃的回答,“是的,就是理想,但这不是虚荣心作祟。为了理想,我可以改变自己,为了理想,我愿意背负所有过错,为了理想,我可以……是的,不要说忍辱负重,就是舍弃生命也在所不惜!可是,这个结果可能有吗?就是我的理想可能实现吗?我的梦,我的村办工厂,我的……”王金凤默默想着,多希望那一天马上到来。“那将会是多么的好啊……是的,为了这一天赶快到来,我要走另一条路,不声不响就取得村民的信任和爱戴,我要‘兵不血刃’就成为那个核心,我……是的,刘书记说的对,‘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柔弱胜刚强’……,可是,我不在争吗?我柔弱吗?于嘉平在争吗?他刚强吗?可是眼前,我却……我需要着急吗?尽管是一个摆设,但至少于嘉平已经不能忽略我的存在。然而,我这样做……”想到这里,王金凤开口对于爱军说话。

“什么路?”于爱军对着王金凤那双鞋子说,脑子里还在想“做女人不容易”这一个使得他感慨万千的世界性(他认为)的大问题。

“你说我对于嘉平的工作不加干涉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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