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玉抿了抿嘴道:“我之前采访一位老先生,无意间听到对方说起一件事……沈总如今似乎不再给沈大少安排相亲了。你……”
她有些同情道:“你要小心一点。”
上流圈的人都觉得乐想是踩了狗屎运才能嫁进沈家,甭管沈明远是不是情圣都这样认为。
但是……因为沈明远这些年的不知收敛,两人之间的事可以说根本不是秘密。如罗玉这样在传媒圈混的人更是连两人之间结婚的始末都一清二楚,之所以没有发布出来,也不过是碍着沈家罢了。
而如她这样的人,毫无例外都觉得乐想是到了八辈子霉,才被沈明远看上。
若是没有沈明远,乐想一个首都大学毕业的高材生,什么高薪的工作找不到?看后面乐想在沈氏集团表现出的工作能力,做个高管绝对不成问题。如果再找个条件相当的男人结婚,说不准现在已经儿女双全,生活幸福美满了。
结果现在呢,当了个劳什子的自由摄影师,虽说也小有名气了,但一年顶多赚个几十万。最重要的是孤身一人,连个傍身的儿女也没有。
而且……沈明远那样的男人,又花心又草包,除了有钱有权的父母,还真没有让人看得上眼的地方。
乐想闻言一愣,“玉姐……”
罗玉连忙抬手道:“这话我也就在这儿跟你说一下,过后可是不认的。”
乐想连忙点头,“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她也清楚,将这种消息告诉自己,罗玉也是要担风险的。
沈明远可从来不是个讲道理的人。
才这样想没多久,出了包间迎面就遇上沈明远,乐想的脸色不由有些难看。
郑满福和罗玉的脸色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第14章公道话
避无可避之下,对面沈明远已经快步走了过来,又惊又喜地看着乐想道:“这么巧,你也过来吃饭?我们……”
郑满福抬头打量了他一眼,沈明远比乐想大两岁,如今已经三十七岁了,按说和女人比起来,男人的保值期比较长,年近四十的女人往往已经成了昨日黄花,男人则相反,这个时期的男人往往比那些小鲜肉更有魅力。
沈明远却并非如此,他的容貌也不差,虽然不是顶级帅哥,但也有普通程度的帅气,一米七七的身高在男人中也是不错了,勉强能称得上一句高富帅。可是现在……不难看出他平时应该有用心保养,但三十七岁男人的皮肤和二十七岁已经看得出明显差别,更加黯淡粗糙,再看身材……沈明远显然是那种连健身房都不进的人,虽然衣服剪裁得很巧妙,一眼看去身材普普通通并不是多辣眼睛,但以郑满福的眼力却能看出这人脱了衣服之后肚子肯定不小。总的来说沈明远还不能归类到中年发福的行列中,但就和普通中年大叔一样,没有明显缺点,但也没有闪光点让人发掘。尤其……作为一个混吃等死丁点能耐也没有的纨绔大少,他身上除了那点养尊处优的骄矜之气,根本没有气质可言。
反观乐想,她的容貌虽然是个美人,但并不是顶尖的绝色,直白点讲就是八分美女,甚至因为长相秀丽有余浓艳不足,并不是那种会让人一眼惊艳的美人。但是气质这种东西,很多时候看不见,但却实实在在存在着,同时影响着一个人的外观形象。好的气质能够提升人的容貌,坏的气质能够减损人的容貌,乐想无疑是前者。更别说,时间是青春的敌人,却是气质的友人。
而且非常奇怪的是,乐想用在保养上面的时间和精力并不多。年轻的时候,在那些名门闺秀面前,她即便精心打扮,底子到底比她们差了许多。年幼的经历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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