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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能听出来,他口中的阿相,其实就是傅博相。

“不是、不是……”姜惠芳一脸惊慌道:“你不是说那照片是你拜托人去北京帮你拍的吗?你从来没说过你认识元首,你怎么不告诉我?”

余良伟并没有回答,但理由其实并不难猜,一个自尊心强的人,在自己落魄的时候,是绝对不会告诉妻子国家元首是他的童年好友的。

一来是不好意思,二来……是认为没有人会相信。

而且,国家元首的全家福是去一趟北京就能拍到的吗?想想也知道不对劲啊。

“你是小伟?!”却是明老太太一脸震惊,她想起来了,当年大少爷还不大的时候,确实有这样一个小伙伴。

记忆中,那是一个瘦瘦小小,性格腼腆内向的孩子,每次都用亮晶晶的目光看着大少爷。

大少爷一向善解人意,看出那孩子的敏感,平时言行都很注意。

她那会看着这样的大少爷还觉得心疼,背后说他不用这样迁就一个小地方来的孩子,但大少爷却板起脸告诫她不能这样看不起人,说小伟是个懂得感恩的好孩子。

现在想来,还真是……世事无常。

第64章怒不可遏

事实上,早在闵行修说出乐想身世的时候,余良伟就认出了明老太太。他这辈子大半时间都是浑浑噩噩的,在北京那一年的记忆却始终鲜明灿烂,令他终生难忘。

但是,他却不敢认,便是此时,他也是低着头没有吭声。

姜惠芳此时却不甘寂寞了,她几乎是带着疯狂道:“你既然认识国家元首,当初我们落魄的时候,为什么不向他求助?那样的大人物,哪怕只是手指缝里漏出一点,也足够我们活上好几年了。”

“那时候我们住的什么房子你还记得吗?就一个尼龙布搭起来的棚子,下雨天的时候,被褥下面都是霉斑。你那时候找不到正经的工作,只能到码头上去做搬运工。只是那时候,你的腿还没有好,抢活都抢不过别人,赚的那点钱又大半用在治腿上。我一个女人,当时又不会玉水市这边的方言,想要找工作就更难了,无奈之下,只能去帮人洗衣服。夏天的时候还好,到了冬天,我的手指肿得像胡萝卜一样,晚上痒得连觉都睡不着。我们结婚六年,我却一直没有怀孕,我去医院检查,人家医生说我宫寒,治好要花一大笔钱。”

“我想要自己的孩子,想得都快疯了,但是我没钱。我拼命赚钱,但赚的钱光是过日子就花得差不多了。”

“那年我回h省,原本是想要问我妈借点钱的,但是她不但不肯借我钱,反而还把我羞辱了一顿,最后还把我赶了出去。结果没多久,就发了水灾,我作为幸存者被带到了营救地。”

“那时候,我急着回来,但火车都停运了,我没办法,只能跟其他幸存者一起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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