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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服地翻了个身,帮儿子掖掖被角。李槐醒了一次,已经睡不着了,坐在床头穿鞋袜。乌氏道:“吃完早饭,你带那贱丫头上山,有什么重活累活,都让她去干。中午叫她赶回来给我做饭,听到没!”

“念儿她娘,这孩子有名字,叫杜月芷。”

“奥,你也知道她姓杜不姓李,又不是你女儿,你心疼什么?有个儿子疼就够了!我说你就是榆木脑袋,该享福的时候就挺尸享福,别唠唠叨叨跟个婆娘一样!”

“她是京城里的大人寄养在咱家的,你不怕大人怪罪?!”

乌氏踹了丈夫一脚:“什么大人会把孩子寄养在庄子里,还是这么穷的人家?无非就是家里丫鬟犯了私通罪,生了没处养,又不敢卖,就寄养了。以前还每月给点银两,她吃得少,也就罢了,现在人也大了,衣食住行花费也多了,怎么还是这么点钱!不行,我得向上面说说……”

李槐朝外走去,乌氏又喊他:“不准帮她忙!”

吃早饭的时候,胖乎乎的李念坐在凳子上,张开嘴巴“啊”——杜月芷用勺子舀了稀饭,吹了吹,伸入他的嘴巴,拿了热毛巾给他擦滴出来的汁,又掰了馒头泡在汤里喂他,忙得不亦乐乎。乌氏满意的看了一会儿。杜月芷现在做得越来越好了,比起之前的装腔作势的死样子强多了。

刚来的时候杜月芷还小,粉雕玉琢,穿金戴银,看着娇气得很。不过依着上面的意思,乌氏也没客气,三四岁就叫她跟着李槐干活,金银衣裳全拿到当铺换了银钱,给他们一家添了不少好东西。她本想把杜月芷当作童养媳,可惜一直无所出,经人介绍后,她去找了附近有名的巫婆子。巫婆子告诉她,家里有女童挡住了贵子的道路,贵子无法进入她的肚皮,要解此劫,必须要“炼”女童,让她认主,让路。

巫婆子说得很对。杜月芷就是挡住贵子投胎的女童,平时做事跟别人家的臭丫头不一样,吃饭细嚼慢咽,说话轻声细语,走路衣不带风,活活急死人了!干活不麻利就算了,还总是哭泣,说想爹娘,弄得左邻右舍还以为她虐待女童!如果不是为了那每月十两的银子,乌氏早就将杜月芷退回去了。毕竟李槐虽然读过大量医药书籍,却只限于理论,没有正经的行医资格,也就穷人来看看病,药房每月纯利才七八两,靠这些钱,他们一家只得喝西北风去了!

既然无法赶走杜月芷,那么,“炼”她总是可以的。

乌氏听信了巫婆的话,天天叫杜月芷干活,一心一意磨练起来,平时稍有不顺心不顺意的地方,就打骂杜月芷。怕邻居说闲话,她打骂杜月芷的时候,命令她不准哭叫,哭一声打十下,还不准吃饭。如果打骂得很了,就叫她咬着棍子,布条,总之一点声儿都不能露。乌氏也不是脑袋一热什么地方都打的,她专拣胸口,腰,大腿这些看不见的地方,别人也看不见,还能解气。后来虐待得连李槐也看不下去,稍劝两句,乌氏就指着脸问他:“你还想不想要儿子了?”

李槐当然想要儿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他老娘眼都哭瞎了,还是没能看到孙子,这件事一直是他心里的坎。渐渐他也不再阻止乌氏。有时候,他也眼不见为净,乌氏打骂杜月芷的时候,他索性就出门避开。

五年前,不知是不是菩萨显灵,乌氏居然有了身孕。而杜月芷这个刺头,在她怀孕那日生了大病,连烧三日,梦里尽说胡话,浑身烫得吓人。李槐熬了好几顿药给她吃都没用,乌氏气死了,她身上有喜事,杜月芷却这般触霉头,简直可恨!她趁半夜李槐熟睡,将杜月芷抱了出去,打算扔到雪窝里冻死。寒冬腊月的,一夜足够了,第二天被发现的话,找个理由说她自己贪玩陷在雪窝。打好的算盘却没响,这丫头命硬,在雪窝里待了半宿,身上烧退了,自己挣扎着爬回了药房。

乌氏惊讶之余,发现杜月芷一改往日刺头态度,居然变得乖巧起来,洗衣煮饭烧水扫地什么都做,低眉顺眼,还愿意帮李槐干点药房的活儿。直到顺利产下大胖小子李念,家中平静,乌氏更加坚信,杜月芷是个祸水,千万不能对她好,不然她就不会认主,家里也就不得安生了。如果这些不曾灵验,她就不信,可次次灵验……说明冥冥之中天注定,也就不怪她刻薄了。

乌氏有桩心事。她虽生了李念,可是一直想再要个儿子。李念之后她又怀了一次,但那时候吃了许多酸食,巫婆摸了她的肚子说是个丫头,她一怒之下吞了药,将肚子里的胎儿流下来了。结果却不是个丫头,是个小子。自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怀上了。

在庄子里,每逢年节,别人家早就一屋子男孩热闹闹的,唯独他们离家冷清清的,李念虽受尽宠爱,没有兄弟姐妹到底孤独。而杜月芷身为外人却越长越美,乌氏看在眼里,恨在心里,认为是小贱人将李家子嗣的福气逼走,是以对她从未有好脸色。

吃完饭,一家人各忙各的去了,乌氏今日不太舒服,想了想,吩咐杜月芷不用上山,先把药草拿出来晒,再去镇上买漱香斋的糕点,然后把家里衣服洗了,早点去东庄陪瞎眼婆婆睡觉。杜月芷答应了,就着残羹冷炙吃完早饭,把昨日李槐采回来的药草翻翻捡捡,剔除杂草,然后铺在篾子里晒,晒完后去乌氏房里拿了钱,放在袜子里。

乌氏房里有一面大铜镜,杜月芷转身间,从镜中看到了自己。

里面的小女孩,扎着双髻,眉眼间稚气未脱,眼睛乌溜溜的很灵光,恰是自己十二岁的模样,只是那时候她因悲伤过度,常常哭泣,远不如现在的她心志坚定。

杜月芷垂下长长的睫毛,举起生了冻疮的手,从脖子里拉出两粒金铃铛。金铃铛也叫锦绣铃铛,是母亲的遗物,在西丹国染了日月的气息,陪嫁到大靖朝。前世里,金铃铛被乌氏拿到当铺,她回府后,派人把铃铛赎回来,一直戴在身上。重生后,她脖子上就挂着锦绣铃铛,她特意查过,乌氏拿去当的东西里,并没有这样东西,这说明在她重生的时候,世间确有一些东西,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

自她死后重生,已经过去了五年。这五年,想起惨死的雪儿她夜不能寐,想起夏侯琮和杜月薇,她噩梦连连,想起血浓于水的亲人,她更是思念入骨。前世的一切如幻如梦,如蛆附骨,折磨着她,拷问着她。

然而,尽管归去之心如此强烈,在这个连车马都少见的庄子里,她连逃走的机会都没有。没有钱,没有车马,更无人接应,她用了很长时间才适应,知道自己人小力微,尚无任何抗衡之力,是以韬光养晦,一边偷偷学习医药知识,一边观察着周围的变化,等待时机。

一切跟前世并无太大出入,乌氏生了李念,李槐的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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