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仨集体抬起头,看到斯成正走进来。
他穿白色衬衣和深灰线衫,西装外套都不穿,在这一律正装笔挺的精英办公室,这倒是像极了完全闲散的注资合伙人。
斯爽说:“老孟在教小豫儿做作业。”
斯成冲着孟宏辉,下巴微微抬了一下,示意孟宏辉移位。
孟宏辉站起来,将椅子推到他面前,对斯爽暧昧地眨了眨眼:“唉,大家都闪开,斯大律师亲自捉刀。”
斯爽说:“小豫儿你确定要他教?以前钟楚益刚刚来,第一次写诉状,被他骂到哭。”
钟楚益在办公室里对着手提电脑打字,远远地传出抗议之声:“喂!”
斯成平和地说:“注意你的逻辑和措辞。”
斯爽笑嘻嘻地说:“哦,不是骂,是先面无表情地翻了几页,然后和他说了几句话。”
钟楚益在那端,手上的活儿没停,却开始唱小曲儿:“往事不要再提……”
孟宏辉挥挥手,于是大家各自散开,斯成拉开椅子,坐在了我的旁边。
麦绮走了过来:“你的咖啡。”
斯成伸手取过,头也没抬,自然一句:“谢谢。”
麦绮立在他的身旁,盘桓不去,目光幽幽的。
倒是我看了她一眼。
斯成已经开始提笔在卷子上划重点。
他的声音,在谈论正事的时候,冷静、缜密、坚硬,仿佛某种远古兵器,透着一股冰凉的幽寒:“法学院第一年,除去基础的科目,你们会开始接触到大量的案子,你和你的同学们要开始学会忽视其中令人心酸、愤怒、同情引起情感起伏的部分,要学会冷静的解读它,寻找相关事实,并开始对人类冲突悲欢离合的故事保持一定冷静的距离。”
斯成侧过脸看了我一眼:“我说的你明白?”
我点点头。
这么近看他的脸,白皙脸庞,挺直鼻梁,侧脸的线条非常瘦削,真是令人心神荡漾的美色。
斯成说:“对于受过法律培训的大脑而言,本案例的核心所在是法律权威们如何抵达最终决定的繁复层次。举例而言,在这个案例中,看上去似乎文本由上诉法院撰写而成十分重要,不是由监督审讯的。”
“比如,法典——”
我说:“《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斯成答:“嗯。”
斯成飞快地在我的试卷上做记号,写下一串流利的英文。
“小豫儿?小豫儿?”
我愣住:“啊——”
我早走了神,他的手指太好看。
于是赶紧速速收回神智,我开始痛苦而飞快地记着笔记,大脑简直是光速运转了,才勉强跟上斯成明显放慢的速度。
趁着我在写字,斯成起身,推开自己办公室的门,将两份刊物递给了我,我展开,一份是《经济观察报》,还有一份是英文的《TheEists》。
“比起阅读法律周刊,定期阅读两至三份主流经济杂志和报纸更有用,”斯成说:“你以后做民商法学,提早感受一下商业社会,对了,还有《FinancialTime》,这些我让钟楚益给你都定一份,你带去学校做reading。”
我眼瞪瞪地望着他。
斯成抬眸,嗓音低沉平静:“有问题?”
我立刻敬礼,响亮地答:“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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