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后打量了一眼袁森,他身量很高,应该有一米九五,因为长期锻炼的原因,他的身材比例非常完美。肩宽腿长,完全可以媲美T台男模。而属于警察的特殊气质,更让他身上多出了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独特味道。
袁森突然顿住了步子,他回过头来一看,林歇还远远地跟在后头。袁森打量了一眼林歇的个头:“抱歉,我走得太快了。”
林歇摇摇头,加快步子跟了上去:“是我腿太短了。”
话音一落,袁森就不自觉地低头打量了一眼他的腿。
林歇的腿并不短,相反还很修长,颇有点儿网上说的“脖子以下全是腿”的味道。他的腰身很细,线条完美,再加上腿又长又直,看着不像是个念博士的书呆……这么一看,倒像是个跳芭蕾的。
“……不短。”袁森原本想夸两句,但想了半天,啥也没想出来。总不能说,你看着像个跳舞的吧。那人家肯定觉得他说人娘里娘气呢。
“就是……就是,我个高了点儿。”袁森补上了一句,随即他又担心少年万一伤心于自己矮怎么办,袁森忙又说:“我一米九六呢,有点超出平均水平了。你不用跟我比,你其实也很高的。”
林歇点了点头,嘴角还微微弯了弯:“好的袁队。”
见林歇回答得这么正式,袁森忍不住想。这少年也太乖了点儿……
跟上上个月新进来的那个研究生书呆子,还真不太一样。那个书呆子可傲气得很,来警局做事跟屈尊降贵一样,恨不得天天仰着头拿鼻孔怼人。
袁森心底对这少年的好感多了许多,不自觉地就放慢了步子。
虽然少年个头不矮,但他也要放慢步子比较好。
“这是档案室。”
“这是接警中心。”
“这是尸检室。”
……
袁森一一介绍过去,连带每个部门的负责人,有几个成员,都顺便和林歇说了,并且嘱咐他有需要的时候,分别去找谁。
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半小时。
袁森咽了下口水,才发觉到自己竟然说得口干舌燥了起来。
警局里的其他同事都不由朝林歇看了过来,实在有些好奇,他怎么能得到袁大队长的亲自陪同。
“我差不多都记下来了,我们回去吧?”林歇看了他一眼,出声问。
袁森自动将他这个动作解读为——少年分外体贴,这是在关心他使用过度的嗓子。
“好。”袁森刚应下声。
突然一个青年风风火火地闯了过来:“头儿!不好了不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看见很多小可爱对上章的结局比较有意见,在这里说一下吧。
林歇的目的就是,让所有人都舍不得杀他,然后拆了主线,玩崩世界,甚至恨不得把主角团都给玩到团灭,这样他就安全了,主脑永远也无法杀死他。
所以他进入每个世界都不会死的,一旦死了,就代表他失败了。只有其他人脑补以为他死了,然后永远将他铭记在心中。【加粗】篡改记忆不是让大家忘记林歇啊!只是让大家不知道他究竟怎么消失的!【加粗】
然后再说一下,每个世界真的都长,我会尽量想要写到我觉得OK的地步,才会完结一个世界。
以及,这是个苏爽放飞自我的修罗场文,受就是个黑心欺诈受,攻就是在原剧情里流弊,但在受面前永远被忽悠的特别老实的攻。
有些读者应该也知道,我以前是写历史文的。现在写这篇文的初衷,就是想锻炼一下自己写修罗场嫖文的能力。我知道自己有很多不足,但会努力去学习、进步。
觉得害怕慢穿的小可爱,不用勉强,悄悄弃文,不用告诉我。不然作者君看见了,会伤心得吃不下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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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照旧加更~
☆、第34章罪案片修罗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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