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美妙了。而现在他更苦恼的是,他要如何打破这困境?!
不久,李云弋被停职调查的事情有了结果,调查结果表明李队长没有泄露过食物联合执法大队的相关执法信息,但沈君鹤的确属于食物原旨主义组织,李云弋也因此主动辞职,西城区食物联合执法大队的一切相应事务暂由孙局代替。
与此相关的是,也没有传出沈君鹤被逮捕的消息,特别调查部门给出的解释是,沈君鹤没有参与过对社会有实质性危害的事件,而他们也无法对一个带有教义色彩的组织直接定罪。当然,他们希望能直接将食物原旨主义组织界定为恐怖组织,这样,能够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对食物原旨主义组织实施最有力的打击,但这样认定的证据不足。
界定为恐怖组织,构成要件须为政治目的或经济目的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食物原旨主义组织能与此相关的,到目前为止也只有两起半事件,一起是当初团伙以危险方式盗卖猫狗肉,可能涉及危害公共安全,但此事到最后就犯罪层面上不了了之,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起事件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性,而相关的关键人物也压根没查出来。
第二起比较重要的便是维纳斯再生液事件了。维纳斯再生液对人体的危害性毋庸赘言,而陈昂也已明确为食物原旨主义组织穷奇门门主,维纳斯再生液事件应当可以视为食物原旨主义组织的犯罪行为,只是要如此判定的话,叶小阳还得找到当初陈昂的询问笔录,找到这起事件的确和食物原旨主义组织相关的证据。
最后半起则是如今广为散布的各种食物安全事件半真半假的恐慌性舆论,造成社会公众对食物安全的不信任,如果能够找到直接证据证明这些舆论是食物原旨主义组织为某种目的散播的话,也能够定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即使如此,在叶小阳看来,也完全不足以就此认定食物原旨主义组织为恐怖组织,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除了维纳斯再生液事件外,食物原旨主义组织没有实施真正能够直接危害公共安全的事,只是单起的犯罪事件便界定为恐怖组织,总感觉有些欠妥。当然,如果判定者过激些,从食物原旨主义组织的源头、发展,政府对它如临大敌的态度,以及它所造成的对食物安全的恐慌,硬是将它界定为恐怖组织,也不是完全说不过去。只是,这并不是有足够证据证明的事实而已。
还有可能,实际上在叶小阳的心底,他对沈君鹤抱有的态度和陈昂并不太一样,他相信陈昂是会制造出维纳斯再生液事件的人,而沈君鹤不太会是,即使他和沈君鹤接触不多,但从沈南和李云弋来看,他觉得沈君鹤不会是那样的人。
但现在连西城区食物联合执法大队都属于群龙无首的状态,更何况他这个小虾米了,还是个被特别行动调查部门盯上的小虾米。但冥冥中还是像有某种东西在催促着他一般,让他觉得非要去找个解。到现在,他一个人完全无法应对,魏宇他并不太信任,其他人也不适合牵扯进来,他现在只相信101和钟珩。
101窃入了白果城公安的内部系统,帮他调来了陈昂的询问笔录和维纳斯再生液时间的案卷资料,果不其然,案卷资料做得相当干净,陈昂的回答相当有水平,他将维纳斯再生液事件完全揽在了自己个人身上,与食物原旨主义组织完全没有关系,即使当初的询问几次三番往食物原旨主义组织上诱导,他也完全没有动摇。
他不禁想到,当初那块石头费尽心思来找他和钟珩谈判,这是不是也是他和陈昂的交换条件,让陈昂的证词撇得那么干净,当然也有可能是陈昂即使处事偏激,但他加入食物原旨主义组织也是有自己的坚持的,他是为了他心里的某种信念和坚持,完全不想牵扯到食物原旨主义组织,而以那块破石头的作风,也完全不会在乎人类社会法律对它的制裁。
某种程度上,叶小阳更觉得后者可能是真相,可是如果这样的话,事情就变得更为复杂,而不是简单的罪与非罪。当然,维纳斯再生液的性质不会改变,陈昂因此受到处罚也不会改变,但是就食物原旨主义组织而言,却没法如此简单定论。
白天他还是照常上班应付特别调查部门的人员,他发现守在他们单位的这几人也相当执着,完全从脑子里给食物原旨主义组织打上了某种烙印,也给他打上了烙印,非要以他为突破口查出点蛛丝马迹来,但又碍于他背后的钟家,始终不敢有什么大动作,便也一直僵持停滞了下来。
与此同时,叶小阳却没有放弃自己对真相的寻找,不管是何种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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