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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情感而希望得到对方的接受,那么他必然要抛弃要利用她来达到私利的想法。而如果他选择听从私利的驱使,那么他心中的情感也就再也谈不上如何纯粹了。

最终,沈丹兰选择了听从他的内心。

这并不是因为突然升起的无私令他抛弃了私利——恰恰相反,正是人性中最基本的自私,使得他不愿意让他自己的内心也受到如同两年前那个叫高山远的姑娘一样的伤害。

☆、第一百零五章:第三次分地

沈丹兰的选择很快便让全村人都知道了,因为他跟他爹罗雨桂吵了一架。

这件事儿的起因也很简单,就是沈丹兰跟他爹说应该把多余的土地和财物交公。罗雨桂当然不肯,而且家里的各种事儿都是他在管着,沈丹兰对此也没什么办法。

可是沈丹兰却有一个权利。因为他才是名义上的烈士的夫郎,无论是烈士家属还是军属的优待,都是在他的名号上的,所以只要他离开他爹家而回到妻家——尽管那个所谓的妻家并不存在——罗雨桂也就没办法再享受身为军属的各种好处了。这时候他就只是一个普通的富农寡夫,自然要受到农会的清算。

罗雨桂显然知道沈丹兰有这项权利,但他从前从未想过他这个儿子会这么做。因为离开爹家对他而言没有任何好处,他所谓的妻家根本连一间房子、一块儿地都没有,他离开爹家之后就等于是没地方去了。况且,罗雨桂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他这个刚十七岁的儿子竟然敢抛弃他爹。

可事实上,沈丹兰就这么干了。他找到村公所去要求把他的户口迁回高山远家——尽管那个家里已经一个人也没有了——而后跟他爹罗雨桂说,如果不把多余的土地和财物交公,他就不迁回去。

罗雨桂这下儿没办法了。他其实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既然沈丹兰是“烈士家属”,村公所无论如何也不会让他饿死的,就算他没粮食吃、没地方住,为了优待军属村公所也得给他想办法。

罗雨桂这下气得不行,恨不得把他儿子扯过来揍一顿。可他实在丢不起这个人,而且如果让村里的乡亲都看出来他是一个顶着军属名号谋取私利的人,恐怕以后他都要在村里抬不起头了。

现在那些地和财物是不交也得交了。如果他不主动交公,之后农会来清算他,还是得被迫地交了。与其被动不如主动,军属哪怕当不成了,至少还得落个“先进”的称号吧?而且沈丹兰毕竟是他儿子,他怎么能让他唯一的儿子一个人迁回那个根本不算数的妻家呢!

于是罗雨桂生了一整天的闷气,第二天还是找到农会,主动把他家超出中农水平的土地和财物都交了出去。他交出财产之后,沈丹兰也就高高兴兴地把户口迁了回去,于是这件事儿在别人眼中自然也就成了思想更“先进”的儿子帮助父亲改正错误,而这位向来就很“先进”的寡夫父亲也变得更“先进”了。

只是这事儿可给了其他的那些富农闷头一棍。连最会投机的罗雨桂家都交出了财产,他们也就不得不接受清算了。好在由于罗雨桂是自愿交公的,连带着他们也没有受到怎样的谴责,还的确留下了相当于普通中农的土地和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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