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首是什么?”塞林格问大叔。
大叔想了想:“《草帽歌》可以吗?”
塞林格似乎是愣了一下,沉默地点了点头。
他点头大叔当然看不见,我说:“先生,可以开始了!”
他们第一次合作,然而贝斯和吉他却配合得十分默契,这一次终于不再是简单粗暴的根音了,变换自如的贝斯伴奏让一旁的男生看傻了眼,大叔唱得享受而投入,有时会微微偏头,仿佛想要看看这位神秘贝斯手的样子,可惜塞林格全程没有一次抬头。
唱到“Mama,thatoldstrawhatwastheonlyoneIreallyloved,butwelostit.”时,我眼眶甚至都微微发热,中途大叔弹了一段即兴的solo,贝斯竟也能默契配合,当这首歌结束,看得出大叔也意犹未尽,他站起来朝塞林格的方向又鞠了一躬,说想和您再合奏一首,可以吗?
可能是太高兴了,这一句用的是日文,我连忙转达给塞林格。这样两个隔代又忘年,语言不通却彼此欣赏的人能遇见,太难得了。
下一首大叔让塞林格选歌,塞林格选了Sting的《ShapeofMyHeart》。
大叔“啊”了一声,感慨地说这是首好歌,我也很想唱给您听,但歌词并不十分熟悉,不然您来唱,我负责吉他伴奏吧。
塞林格却说要不然换一首吧。
男生有些错愕,其实我也是,塞林格以前也做过乐队主唱,这首歌难唱在节奏的把握,唱功上倒没有太花哨的技巧,塞林格在节奏方面的天赋是公认的,即使他嗓子已经不如从前,也不会唱不了。
“为什么啊?”男生说,“这首歌我很喜欢啊!让塞林格君就唱这首吧拜托!”他朝我双手合十,这话根本不需要我翻译。
塞林格抬头看他,忽然又看向我:“你来唱吧,unplugged,你唱会很好听。”
这建议来得太突然了。
“好啊!塞林格君说你唱得好那肯定很好啊!”男生激动地翻出包里的手鼓,说,“我来当鼓手!啊,想想忽然就变BandPlay了好激动!”
原本还有点犹豫,但BandPlay这个词让人无法抗拒,没错,有吉他、贝斯、鼓,只缺一个主音就是一支完整的摇滚乐队,我干嘛要在这儿当个多余的人?
“好!”把背包脱了放脚边,不由也有点激动,我朝男生点了点头,示意他可以起头。
塞林格放在贝斯上的手几度按下却又松开,他说了声“对不起”,站起来,上前两步按住我肩膀就让我转了个身。
“你对着我唱我没法伴奏,”他的声音就在背后,带着一抹笑意,“你的乐队该在你身后。”
可能是他说话时正好与我耳朵的高度平行,声音抵达得毫无阻碍,听起来竟和平时有点不同,我脖子诡异地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牛仔裤的背后突然猛震起来,好了,闲晃了一上午,终于惊动石头哥了,塞林格却先我一步把兜里的手机抽走,按了关机后才放回去:“歌手的职业修养。”
……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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