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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情发生后的第五天,他找上门来,任凭父亲怎样求他都没用。他没有杀我,把我扔进了牢房,我每天遭受着殴打,镜子人里的脸永远都是肿的,身上没有一块皮肤是完整的。

终于有一天我受不了了,用一根牙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死之前我想:如果人生能重来次,我一定要坐在那张桌子上。

没想到我回到了以前,这太让我兴奋,因为我可以预知未来,知道以后的经济发展,还有可以先遇见他。

我努力地讨尹明珠欢心,当他来这个家里,我主动和他搭讪学着她的那个样子,天真地喊他‘哥哥’,每天跟在他身后。很多人觉得他很难相处,不敢和他说话,其实不是。他很好相处,你做什么他都是一个表情,对什么都无所谓。我大胆的做了些没人敢做的事,他们误以为他喜欢我。因为这个我坐到了那张桌子上,成了他们中的一员,不再是佣人。

这样真好,等我们再大点时,我再用些手段,一切都在我的计划中。

前世那个女人不知怎么的提早出现,本来两人不再有交集的。在去国外的飞机上遇见她,她像一只发光体吸引他的注意,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看着她时两眼发直。为什么有些人生来就能得到别人梦寐以求的东西?为什么?我不甘,找了当地的两个混混,出钱让他们把她拖走,结果他和她一起。她运气真好,就这样还平安无事。

回去后的没多长时间,他要出国读书,我跟着他。那个女人不再出现在他生命中,有一天我找到机会,拍了张错位的照片让方明笙觉得我和他在一起。事情按照我所想的发展,直到有一天他父亲要结婚,邀请他回国,他毫不犹豫的答应,急匆匆地飞回国参加父亲的婚礼。

他最讨厌的人就是他父亲,他为什么这么着急?当我看到和我穿着同一款裙子的她时,我突然明白,他是回来见她,看见她,他眼晴里有星光,眼里面只有她这个人,就连她和我穿同样的衣服,都没注意到。

她前世最爱穿这个牌子的衣服,我把自己活成她前世的模样,活得比她好,活得比她精彩,他却只喜欢她现在的样子。

多么可笑的事情,我努力十年也抵不过她那张脸。

我恨,恨她那张脸,就算得不他也不让她好过。结果,我又输了,输得彻底。

我不甘心就这样结束,我找到机会要如前世般撞死这个女人,就在车离她五十米左右的时候,突然冲出一辆货车,撞上我的车。

昏迷前最后一刻,我听到那个女人尖叫:“出车祸,出车祸了,快打120。”

于她,我就是一个路人,从未影响到过她的人生。

我捡回一条命,一双腿截肢,醒来后的第二天,他出现在病房里说:“你不去撞她,就不会失去这两条腿,这是你自己的选择。”

我听完嚎嚎大哭,他说过,他什么都知道,只是嫌麻烦。

如果他在这之前就阻止我,我是不是就不会失去一双腿?上帝主宰人的命运,他像魔鬼一样看着你走入陷井,再一点点把你吞噬。

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连尹明珠都怕他,只是一切都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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