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方面都很奇怪,可是那个时候与我而言,学校是个好地方,我不要在家里听到那些冷嘲热讽,更不用看着爷爷那张冷酷的脸,也不用看到常熙向我求救般的委屈的脸。
这些我都不用去看,不用去想。
我活在自己的孤岛里面,虽然孤单,却也是心安的。
我说过,我一直都觉得自己不值得被爱,或者说没有那个资格让人爱我。是我自己封闭起来,我不去爱别人,别人又怎么会爱我。
爱是相互的,真的是相互的。
我记得班上的班长是个胖胖的姑娘,名字好像是文娟。
她也是早熟的那种,常常看一些旁人不会看的外国小说,体育课的时候,她找一片安静的树荫,就这么捧着书静静的看,操场上满是欢笑和嬉闹还有绿树摇曳都与她没有关系。
可能也要谢谢她,我才不会觉得自己一个人是一件不对的事情。
作为有钱人家的孩子,那时候我是班级里面唯一一个有手机的人,也是唯一一个能够戴着耳机度过体育课休息时间的人。
我和文娟不一样,我喜欢找那种一个人都没有的地方,譬如建筑物的背后,或者是楼梯上。戴上耳机之后,整个世界都是我的。
我和文娟说过两次话,一次是在体育课上,还有一次是在换座位的时候。
体育课上,我去小卖部买水,她就坐在小卖铺旁的树荫下。
我侧头嘴唇都开始发白,尽管是树荫之下,毕竟也是夏天,而且整个人都昏昏沉沉的。
直觉告诉我,她开始低血糖了。
给她买了一瓶水,还有一块巧克力。
她道谢然后接下了。
我就走了,第二天她把钱给了我,我们的关系就到此为止。
班级里面的声音很杂,可我依旧听到了,那种不怀好意的揣测和议论:“果然怪人会和怪人说话。”
第二年文娟的班长位置被撤掉了,我和她成了前后坐。
依旧没有任何交集,只有一次我们两个留下做值日。
我把这边打扫好了,发现她正惊讶看着我,她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我无奈笑道:“你干嘛这么看我?”
她桌子上的书:“我以为你们这样的大小姐都是什么都不会的。”
“那是老黄历了,你要改改这个想法。”说罢,我提着东西往外走:“我这边弄完了,你记得弄好你自己的东西。”
她却叫住我:“你为什么不和班上的孩子们一起玩?你明明很普通。不是大小姐的样子。”
那时候的我想了想回答她:“我不觉得以后我会和她们有什么联系,还是各自舒服就好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她这么说。
如今想来,当年的我们真的都是很非主流啊,都是很自以为是啊,以为自己多读了几本书就了不得了。
自己比旁人懂得东西多一点就真的是踩在别人头上的人了,怎么可能呢。
回忆起自己的那些青葱岁月,除了这些转瞬即逝,点头之交之外好像真的就没有什么值得记起来的东西了。
高二的时候遇上了乐思,那时候她还是个傻姑娘,不谈恋爱的傻姑娘,什么都不懂,却会往你身边来。
她不知道我家里的情况,班里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我刻意的隐瞒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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