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不合常理的地方在哪里?”
邹清荷指着死者的相片道:“我觉得死者的书包显然被人抢夺过,你们看书包的带子比较粗都被扯断了,更奇怪的是,死者一直紧抓着书包不放。你们想想看,一个人在生死关头很容易丢弃妨碍逃生的累赘物,何况高中生的书包通常比较重,里面都是些砖头似的课本并没有值得抢夺的价值……除非死者曾经用书包当作武器反抗过对方。你看这里,书包左下角有深深的划痕露出里面的书本来了,这几处就是挡过刀子的痕迹。其次,死者放学后没有直接回家。从证词上来看,死者走的不是回家的路,死者喜欢玩街边游戏机,几乎每天放学之后都要跑去玩上两个多小时,案发当天也不例外。第三,张映春否认跟死者是男女朋友。她说,他们不是那种意义上的男女朋友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经过调查,当天张映春放学之后立即回家了,没有与死者或者疑凶接触过。第二与第三点综合起来,我得出一个结论:死者与张映春不是一对情人,他们如果是情人,没理由死者丢下女朋友不管每天只顾着玩街边游戏。疑凶喜欢张映春,如果死者与张映春不是情人,那么疑凶的杀人动机就不成立了。”
“杀人动机……”柳下溪沉吟。
饭菜上桌了,邹清荷没打搅他动脑,先给他夹了几筷子菜搁在他碗里,自己开吃了。
“莫律师,我记得你说过:‘就在新学期开学没多久,这名女同学选了死者当男朋友'这话你是从哪里听说的?”柳下溪问道。
“死者的日记本里。”莫文卫刚才去洗手了,刚一坐下柳下溪就问了他这么一句。他没有马上回答,先用干净的手帕仔细地擦干净了手上的水珠,这才拿着用开水烫过的筷子小心地夹着菜斯文地放在小碟子里一边回话道。
“日记本?没有见到啊。”邹清荷重新仔细地翻着这一堆材料,确定了一下没见到什么日记本之类的东西,连影印件也没有。
“日记本记载的是死者的隐私,他的父母不肯拿出来。不过,如果有必要他们答应我上庭的时候可以拿出来作证。”
柳下溪微眯着眼睛看着莫大律师:“张映春在她与死者的关系上有没有说谎……现在难以判断……莫律师,你能不能安排一下,我想明天跟她见一面。”虽说一般的学生不会在自己日记本里写上满纸的谎言,但也不能排除里面有虚构的成份。
“案件发生之后,这了怕被骚扰,张映春被送到她外婆家去了。”莫文卫摇头:“她父母不肯告诉我她现在在哪里。”
柳下溪皱了一下眉头:“我想看看死者的日记。”
“这个问题不大,吃完饭我们就去死者家。”
邹清荷一边吃饭一边颦着眉道:“奇怪啊,死者和张映春如果是男女朋友怎么不在一起约会?”
柳下溪空出手来摸摸他的头:“他们还在读高中,学生禁止早恋,要是被父母、老师知道了要惹起风波的,一般只会私底下偷偷摸摸见见面。”
“嗯。”莫文卫也在一边点头:“张映春的家离被害人常玩游戏的地方不远,我问过了,张映春回家之后有时会在附近的商铺买些东西。被害人的日记写着他们常常利用她出来买东西的短暂的时间躲在附近没什么人的死胡同里牵牵手、亲亲嘴。而死者就是在这条胡同里受到袭击的,他奔跑到胡同出口倒在地上,后来被人发现送到医院的。”
“原来是这样啊!我们读高中的时候学校也喊着禁止早恋。老师知道了有同学在学校拍拖也睁一只闭一只眼没认真管。”邹清荷嘀咕。
柳下溪轻轻一笑:“你们那边校风可能放松一些,没这边严吧。我记得犯罪嫌疑人喜欢玩桌球,他常常跟一群固定的朋友在另一条街打桌球。”
莫文卫点头:“事发当天他没去打桌球。他说他去看电影《少林好小子》了,一个人去的,却拿不出电影票的存根来,说是丢了。那天的确在电影院有上演这部影片,他也说出了电影的故事情节,不过这部片子已经演了一个星期了。第二次又说他去看的是录像黄色录像《素女心经》同样没票没证人。第三次的口供说是约了一个女孩子去逛街,结果对方没来,他只好一个在街上闲逛。他约的女孩子就是张映春。有关这一点警方找张映春证实过了,他的确约了她,她没理会。”
滴血的悸动-03
案发的现场是胡同里的夹道,不深,旧,间隔不宽,附近也没灯。幸好今晚圆月高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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