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火锅,叶一陈哪都不想去了。
他随便进了一家超市,买了一堆零食。叶一陈知道,他这病,过段时间估计就啥都吃不下了,所以还是在能吃东西的时候,使劲儿吃吧。不然之后他看着他热爱的垃圾食品,指不定得“眼泪掉出来”。
抱着零食进了酒店房间,叶一陈赤脚坐在床上,打开电视,拆了一包薯片。“咔吧咔吧”,薯片碎掉的声音,叶一陈从小的时候就最喜欢听。
叶一陈小时候喜欢听的声音很多,最喜欢的就是薯片塞进嘴里,“卡擦”一声碎掉的声音,其次是把方便面捏碎,倒进嘴里嚼碎的声音……认真来讲,叶一陈喜欢的不是这样的声音,他只是很馋其他小朋友吃的东西。
是不是小时候得不到的东西,长大之后有钱了,就拼命的想补回来。于是叶一陈养成了闲来无事吃零食的习惯。剧本写不下去了,来吧,吃一盒薯片。心情要炸了,来吧,吃一盒薯片。要考试了压力好大,来吧,吃一盒薯片。看到宋余牵着一个小男生了……宋余都没主动牵过我,来吧,吃一盒薯片。
宋余就很嫌弃叶一陈这个习惯。他总觉得作为一个男人,特别喜欢吃垃圾食品,这种行为简直能算得上是男人界的耻辱。
每次宋余嫌弃他的时候,叶一陈只是耸耸肩,说一句:“哎呀你走开……”然后继续吃手中的东西,吃不停。
关于他的事情,宋余是从来都不懂,也不想懂吧。叶一陈摸摸鼻子,有些心酸。
又咬了两片薯片,叶一陈瞄了一眼电视剧。
看着电视里的和尚背着一大砍刀,满脸是血然后酷酷的说出最后的遗言的样子,叶一陈很有些尴尬。尴尬的原因主要是:这部电视剧是他写的……
当时他为了跟随“正派配角必须死一个”的潮流,把这和尚的结局给写死了。
电视剧不都是这个套路吗?男主从小很弱鸡,后来碰到一个大哥,然后这个大兄弟如果不是忠厚善良就是放荡不羁。如果大兄弟看着特别的才华横溢,而且还长了张帅脸,那么此兄弟必然是个反派无疑。而如果这大兄弟风流倜傥又热爱自由……那这人最后绝对会为了救主角,或者主角女朋友而挂掉。这叫反差萌,这叫真爱。
而这和尚,就是个这样的炮灰。当年叶一陈也不知道抽了什么风,就特别喜欢鲁智深这一类的。于是他就写了这么一个设定:和尚吧,长得还成,吃酒吃肉逛窑子,而且这人除了脖子上挂着十八颗佛珠之外还背着个大砍刀,刀把儿很长,要背着才可以,不能挂在腰上的那种。和尚不仅花,还脾气暴躁,一言不合就抽出刀,“唰唰唰”的,是一个自带背景乐的男人……但是,他最后是为了主角而死的,用另一种逼格较高的方式来说,这大哥是为了天下苍生而死,此所谓,佛家的“大爱”。
叶一陈早已经忘了自己当年写死这和尚的时候是什么感觉了,但是他记得当时在微博上看影评的时候,看到好多小姑娘家家为了这和尚哭的撕心裂肺的……这剧当年因为这炮灰还火了好长一段时间。
当然叶一陈觉得最主要的原因是,演这和尚的男演员很帅,不然随便放一个死胖子上去试试,看小姑娘还哭不哭了。
叶一陈听电视上和尚还没说完他的台词,更加尴尬了。于是他拿起遥控器换了台,准备看个电影。在这之前,他又拆了一包薯片。
这次的电视频道里面又是一个快死了的人,一个满脸泥土的小兵捂着肚子躺在战友的怀里,微睁着眼睛,在战火连天的环境里对抱着他的兄弟磕磕巴巴上气不接下气的说:“俺枕头底下还有五十块钱,俺、俺死了,记得给俺娘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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