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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胃有点痛,就没去吃。”

胃痛!胃痛!多麽柔弱文艺的病!小清新必备!──兔子乔白在电话里曾经这麽交代过他。

陈泽一听,果然就皱起了眉头:“吃药了吗?”问完了就又立刻後悔,生怕对方误解了自己的意思。

陆知书推了推眼镜,笑得干净而澄澈:“嗯,吃过了。谢谢经理关心。”

“……谁关心你了。我只是怕你死在公司,到时候给公司添晦气。”

“谢谢经理关心。”

“……”陈泽不想和他废话,掉头就要离开,眼角余光忽地又瞥见他手中书的封面。

封面上赫然写著几个熟悉的大字:杜拉斯

陈小萌又一次动摇了。

没想到,这个狼崽子居然也看杜拉斯。

这种深奥的不俗的书,他真的能看得懂吗?该不会是装的吧?

陈泽犹疑著问:“你……也看杜拉斯?”

“嗯。”知书笑道,“杜拉斯的书就像毒药。笔触大胆风格独特,她的一生就是不停的创作一部小说。这个故事充满酷热,暴风雨,酒精和烦躁不安等……真的想要描述这个女人,很难。到底是温柔,还是暴躁呢?是天才还是自恋狂呢?”

陆知书拖著下巴,陷入了沈思中,眉宇间略过一抹淡淡的哀愁==:“她的文字,充满了死亡,爱情,肉欲,失控。广岛与爱情。这些文字仿佛随时随刻都会爆炸,又像音乐,啊,是一种大海一样的音乐,围绕著一个主题无穷的变幻,倾诉和欢庆,控制和失控。”

“是的。她的文字对我来说……像《圣经》”陈泽也情不自禁地谈起了自己的读书心得来,“无论是《抵达太平洋的堤坝》还是《直布罗陀的水手》,还是《情人》,她可以把爱情写的如此简单,把谋杀写的那麽浪漫……虽然文中的主语场景经常词不达意,混乱不清,可是没有关系,她的写作,是写给自己的,不是写给别人看的……”

陆知书点头,表示赞同:“是的,我曾有幸去过杜拉斯在蒙帕纳斯的公墓。”

“你去过那里?!”陈泽惊讶。

“是的。在我第一次读完她所有的书之後,我便背著包边打工便攒路费前往了蒙帕纳斯。她的墓和她的人一样,简洁干练。我给她献上了一束玫瑰。要知道她的人生,文字,就像玫瑰一样。”

!!!!!

背包,打工,旅行,杜拉斯!

陈小萌不想承认,自己对这个狼崽子,有那麽一点改观了!

不,不止一点改观,是大大的改观!

真没想到这家夥竟然这麽的有……有……怎麽说呢,还是那种伯牙遇到子期的赶脚。

两人一时陷入了沈默中。

午後的风柔柔的吹开白色窗帘,窗台下的少年,突然闭上眼睛,抬头45°,哼起了歌儿。

“大龄大龄大龄大龄大龄大龄大龄大龄……”

低沈的男声轻吟浅唱,是陈绮贞的《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也是陈小萌最爱的歌。

陈泽失眠了。

本以为狼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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