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我一个人要做饭洗碗上菜的,做面食倒还忙得过来,我也不求别的,能养活我们父子俩便成了。杨中元站在桌边,低头认真看着程维哲在纸上练写的字体。
程维哲自幼敏而好学,一手书法总是能博得学堂老师赞许,他不仅会书本皆用的楷体,就连狂草与颜体也有涉猎,虽说十几年未见,如今程维哲也当起了茶铺老板,但杨中元却毫无理由便笃定,他的书法,肯定比幼时好上许多。
果然,程维哲一口气给他写了五六种笔法的面字,一手笔墨飘逸洒脱,颇有大家之风。
杨中元端详半天,最终选了一个看起来最洒脱的狂草,这个字虽说程维哲写得大气非凡,却也让人能一眼看出便是个面字,一星半点都不会认错。
你的字写得就是好,就这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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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破绽
程维哲写字,要先在纸上练个几遍,然后便直接写到幌子之上,眨眼功夫,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幌子写好了,杨中元也没收拾,只让它扔在桌上晾干:阿哲,这附近的集市在哪里?你只管把你家合作的菜贩子米铺子介绍给我便成了,今天先麻烦你带我去一趟,我熟了路就成。
程家就是开米铺的,可杨中元却还是一脸认真地问他常合作的米铺是哪一家,程维哲不由笑着摇摇头:你啊,现在倒是太聪明了。
我这茶铺子,做的只有茶点一类,熟悉的米铺子倒也不远,便是巷尾那一家。可是肉菜一类,我倒是真不认得。程维哲想了想,有些为难道。
这倒是,如果实在不认得,我便明早直接去菜市买就是了,反正也不远。
他十几岁就学厨艺,如今已经将近十年。论说厨艺虽还未及顶尖,但这挑拣食材的能力确也相当厉害。宫里比不得寻常人家,样样自然都要最好,日积月累耳濡目染之下,他也学了一身挑菜功夫。这样一想,杨中元马上豁达起来:行了,肉菜不难,但是米面却要最好的。
程维哲点点头,道:明早我陪你去吧,你脸生,有熟人领着才好,我好歹是雪塔巷的熟面孔。
杨中元挑眉看他一眼,嘴里嘀咕:是,是,人面广的小程老板。
程维哲拍拍他的头,陪着他一路走到巷尾。雪塔巷实际上并不是很长,毕竟这里住的多为寻常百姓,一条巷子里的铺子都很简单,店面看起来也不大。东西胜在便宜实惠,走的是薄利多销的策略。程维哲是这样,杨中元也早就探查了一番,心里隐隐有了成算。
米铺对面便是人牙陈给他推荐过的那家医馆,杨中元站在米铺门口回头瞥了一眼,见里面的病患还不少,心里顿时有了底。
这大夫医术高明不高明,还是要看医馆人多人少。如果他看的不好,肯定没人寻医问药,铺子生意自然冷清。
杨中元看得入神,突然感到耳畔拂来一阵热气:小元,待会儿定完米面,我陪你直接请李大夫家去给泉叔看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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