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在此之后,我将与他毫无交集,我将随便选择一个人,我所认为的美与艺术都将带有他的影子。
然而我信天命,即使我无法忘记他,我也永远与他相隔万里。他不知道我的存在,他不知道熙攘的人群中有人还未开始就已结束。未来将会有无数人环绕在他的身旁,而我在那些人中抽身而去。
比赛结束后,她从后排挤上来找到我。“走吧”她说。我回头望了一眼屏幕,第三名,祁炎。我忽然想起他就是我刚入学时看到的那个被通报批评的人,为了维护同校的一个被欺负的陌生女生,在校门口对街的小酒吧里打架,一个人把对方五人打进了医院。于是我转回头对她微笑,说走吧。
世人所认为的“美”是和谐与纯净的。那种美太多了,而他,只有我一个人认识到了,他是属于我一个人的艺术。德波顿写:“我们觉得美的事物,不过是我们所爱之人的另一种版本。”他永远以他的美,留存于我的心底。而我也将以他为蓝本,塑造我对美的认知。
但我的爱只能是残破的,我深爱着那些如他一样阴郁的一切,所以,我只能缄默不语。
第10章1201:2:1(R)
林道一的嘴角很尖,抿起来时成一条线,眼睛不大不小,眼角细长,长发散下来披在肩上,淋湿的发尾微微翘起,几缕贴在额上。他的衬衣掉了一边,另一边挂在他的肩头,露出脖颈下两道瘦削的锁骨,和左胸口上纹着的名字。他的嘴角隐约是勾起的,偏了偏头,向我抬起下巴,居高临下地打量着我。昏暗的光打到他的脸上,阴影与光亮的边缘不甚清晰,他的额角似乎还有一点血迹没擦干净。忽然之间,我仿佛感到有一股力量抓住了我,我忽然开始明白我心中追求的是什么。
紧接着,他扼住我的手腕,俯下身来吻住了我。
“我早就说过你们两个不可能,活该。”他坐在沙发上给自己上药,染血的纸团堆在桌上,“当时就提醒过你,你不听,现在还不是自己遭罪。我养了你那么多年,眼光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窗外的天色是暗的。凌晨两点半,我坐在林道一的家里,望着他把自己的头发绑起来,将药酒涂在磕破的伤口上。我心想,他的头发实在是太影响打架了。楼下不时有汽车飞过,发出轮胎碾压在水井盖上的声音。
他仍然骂骂咧咧的:“你说你作为我弟,怎么就那么瞎,找了这么个货色。他到底哪点好?你就喜欢什么颓废小青年是吧?呸,一群神经病。我告诉你,沈知秋,你少给我当什么圣母,接近这种人没什么好处。”
林道一大概有四五年没有打架了,从前他可以以一敌十,但现在只是单纯揍个人,都会把自己磕伤。从前他可以单手抓住对方的头发将他拽起来摔向地面,再一脚踩上他的脊背,但今天他只能抓住了沈易的领子,用拳头猛击他的鼻梁和腹部,在对方的反抗中可破了自己的额角。我望着他,说:“可是你也是这样的人啊,我要不要远离你?”
他愣了愣,抬起头不满地瞪了我一眼:“我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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