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让人吃惊的峨嵋派3(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一秒记住,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更新时间:20130102

无情老尼姑并不了解水静心和王家的关系,西门野和南宫千从也没有告诉给她。不然,无情老尼姑不会参与绑架水静心的。另外,西门野和南宫千从两个老家伙之所以绑架水静心,自然是王家授意的。甚至水静心拍摄电影,都是王世勋搞的鬼,特意安排在龙尽欢必经之地。

王家算是把龙尽欢的秉性摸得一清二楚,他就是个见到绝色美女就走不动道的色狼,水静心这样的美人不怕他不动心。如此的话,只要在龙尽欢面前绑架走水静心,不怕龙尽欢不去救。如此就可以耽搁龙尽欢和杨心玥的行程,为王世勋赢得更多的时间,控制更多的魔门力量。

也正是因为龙尽欢好色的性格,王家根本不用去打龙尽欢女人的注意,因为那样风险太大,还不一定成功。而绑走水静心却能起到相同的作用,并且还十分容易。

这里就有个问题,既然要绑架水静心,又何必把峨嵋派牵扯进去?随便把水静心绑到一个偏僻的地方,让龙尽欢满世界的去找,岂不是更好。其实王家拖延龙尽欢行程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让六大门派和龙家为敌,如今只要把水静心绑到峨嵋派,既能耽搁龙尽欢的行程,又能使峨嵋派和龙尽欢对着干,这可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让峨嵋派参与还有一个好处,因为周芷倾的原因,这女人跟在龙尽欢身边,把龙尽欢夹在周芷倾和峨嵋派中间,够他头疼一阵子了。但水静心毕竟是名人,要用一个什么理由让峨嵋派自愿绑走她,从而不让无情老尼姑察觉到她们峨嵋派被人当枪使了呢?

钱,对就是金钱。人总是要吃饭的,而且还想要吃豪华大餐,没钱可不行。这些大门派,不像大家族,除了一身武功外,还有庞大的经济帝国,不愁吃喝。一个门派几千口子人要张嘴吃饭,唯一的办法就是依附在大家族身上。其次就是也学着做些生意,可这些武夫有几个有经济头脑的,能开个保安公司就不错了。

可峨嵋派更惨,但也算是幸运的,因为峨嵋派有最大的资本,就是她们的美女资源多。这可是巨大的财富,利用好了,不仅能保峨嵋派千年不倒,还能让峨嵋派世世代代享受荣华富贵。

峨嵋派有两种办法利用本门派的美女资源,一是用最出色的、最漂亮的弟子和别的大家族、大门派联姻。这一种办法主要是寻求庇护伞,实际的金钱利益倒没有多少。

另一种办法,就有些阴暗,甚至可以说是为人不齿了。峨嵋派有一处风月场所,有许多貌美的女弟子在这里接客。不过这些客人不是普通人,都是有权有势的人物,这样做,既可以有不菲的收入,又变相的和这些有权有势的人拉上了关系,能进一步的巩固峨嵋派的地位。

至于这些接客的女弟子,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峨嵋派派女弟子,她们和周芷倾这样的女弟子不同,她们绝大部分是从小就被单独隔开、单独培养。除了学习一些简单的峨嵋派武功外,修炼的都是能吸引男人,迷惑男人的功法,其目的自然是不言而喻了。

除了这些女弟子外,另一小部分就是像周芷倾这样的女弟子,她们都是不听话,或犯了门规的弟子,都会被送到这里被迫接客。最后一种,就是有客人会花高价指定外界的一个美女,只要这个女人身份不特殊,峨嵋派自认能摆平,无情老尼姑就会把这个美女捉来供顾客享用。这类美女虽少,但却是最值钱的。

水静心就是属于第三类美女。本来像水静心这样的超级女明星,峨嵋派是不会冒险捉来供客人享用的。可这次突然有位神秘顾客,通过西门野告知无情老尼姑,他愿意出价五亿m金,享用水静心的初夜。

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又是自己的靠山西门家主亲自传的话,无情老尼姑动心了。因此才有了这次绑架水静心的事情。可做着发财梦的无情老尼姑,却不知道,她早就被西门家给卖了。

无情老尼姑和西门野、南宫千从十分小心,说的话都是用的暗号,根本就没提水静心的名字。但即使是暗号龙尽欢和周芷倾两人都已经明白,水静心十有就是他们口中的货物。但很可惜的是,他们并没有准备去查看水静心的情况,以至于龙尽欢无法跟踪他们找到水静心。

西门野三人又交谈了一会,无情老尼姑就把两个老家伙领到峨嵋派的厢房中。无情老尼姑先是打发走南宫千从后,又把西门野领进一处厢房,而她自己也跟着进去了。然后没多久厢房中的灯就灭了,而无情老尼姑却没有从里面出来。

看到这样的情形,以龙尽欢淫/荡的性格,难免不产生少儿不宜的联想。尼玛,就是正人君子也难免不想歪啊!试想一位满身褶子的老头和一位还算风韵犹存的光头老尼姑,两人赤/裸着身子拥抱在一起,互相亲吻着,抚摸着。最后就是呕,因为一想到最后,龙尽欢就受不要狂吐了,因为实在是太恶心了。

最新通知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yushuwuy.com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