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IEDforbeauty,butwasscarce
Adjustedinthetomb,
Whenonewhodiedfortruthwaslain
Inanadjoiningroom.
HequestionedsoftlywhyIfailed?
“Forbeauty,”Ireplied.
“AndIfortruth,—thetwoareone;
Webrethrenare,”hesaid.
Andso,askinsmenmetanight,
Wetalkedbetweentherooms,
Untilthemosshadreachedourlips,
Andcoveredupournames.
殉美
余光中译
我为美死去,但是还不曾
安息在我的墓里,
又有个为真理而死去的人
来躺在我的隔壁。
他悄悄地问我为何以身殉?
“为了美,”我说。
“而我为真理,两者不分家;
我们是兄弟两个。”
于是像亲戚在夜间相遇,
我们便隔墙谈天,
直到青苔爬到了唇际,
将我们的名字遮掩。
这首诗各个版本的翻译,我觉得余光中的是最好的,最有诗意,他也不亏是翻译界的超级巨巨。
☆、地精
黛西很喜欢说话,也很喜欢唱歌。几乎是说着说着就会唱起来,有时候会拨两下琴弦,有时候就这么清唱,一边踩着奇怪的拍子走路,不弹琴的时候还一边比划。
如果不是他实在唱得太难听,雷蒙德简直有一种演《新白娘子传奇》的感觉。
在地精的带领下,雷蒙德明白自己为什么那么容易就迷路了,因为这里的岔路是可以被改变的——许多的岔道口上都有机关,雷蒙德第一次看到黛西在通道一侧毫无异样的墙壁上捣鼓了几下,墙壁上的一块石板松动,然后缓慢的下移,开启的开口之外是另一条道路的时候,简直被气的无语……自己怎么就完全没有想到有这种可能!
这么说来根本就没有人动过他的标记,而是道路被改变了,他根本没找到自己所标记过的地方,而毫无意识的早就走错了路。
如此一来,这个地洞,是远比他所想象的可怕的要多的迷宫。
这种身不由己的恐惧感,让他更加的防范起带路的小地精来——在这里,地精可以随时把他扔在一个复杂的地方,并且恶意改变道路面貌,让他永远也出不去。
同样的,地精也对雷蒙德并不是很信任,他关注着雷蒙德的一举一动,尽管又唱又跳,却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一旦发现雷蒙德有任何的准备魔法的动作,他都会快速跑动到足够远的地方,然后告诉雷蒙德如果他施法的话,自己就躲起来。
雷蒙德不怀疑地精在这个地方的捉迷藏能力以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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