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用每一次的心跳述说着爱他。
雷,我爱你。雷,我爱你。雷,我爱你。
时生安静的爱着他,这种爱不需要言语或某种行为来证明,因为它真实的存在着。
他对於自己能听到时生的表白沾沾自喜,确定他跟时生的心情终於同步了。
他不知道送一枚戒指给那个异性恋会不会被嫌总是把对方当女人,他把戒指挂在胸口,确定时生稳稳的住在那个位置。
但是即便知道时生爱他,他也知道爱情很多时候是不堪一击的。
白天看到时生的那一刹那,他发现自己的心跳竟然反常的加速。
原来潜意识里,他自知这样的行为对不起时生,虽然用很多理由去掩盖内疚,终究骗不了自己的心。
时生的身边跟着无极尊,所以他们肯定在出任务,出任务时的时生六亲不认,是个一流的演员。
他知道这件事必须到此为止,他不能再跟吴谦儒私下见面,也必须尽快对时生坦白。
这麽想着时,手上的电话突然响起,来电显示竟然是时生。
他愣了一秒赶紧接起来:「嗨。」
「雷,今天晚上见个面好吗?」时生的声音每次透过听筒都会变的比平常低沉,听起来有点陌生。
「我不是每晚都会去你那里吗?」他的太阳穴突突跳动,那通常意味着有不好的事要发生。
「今天换一个地方吧,我们约在旭日饭店,好吗?」
作家的话:
☆、(13鲜币)79、最後一个吻
凌时生很少光临旭日饭店,他对这种纯粹物质享受的高消费场所很苦手,如果有闲钱为什麽不存起来,难道在丝质被褥上就会睡的特别香?或者用那种多功能的按摩浴缸就能把身体洗得特别乾净?
雷旭文从来不在物质享受的标准上跟他争,因为出任务的关系,那家伙虽然是个名符其实的大少爷,却出乎意料的适应於各种环境,珍馐美味,他能吃;粗茶淡饭,他一样能吃。
如果雷旭文不是一个这麽随性曲肱而枕的家伙,他自忖无法跟这个男人顺利交往至今。
他们两个在本质上,就存在着南辕北辙的差异。
比约定的时间提早半小时抵达,凌时生拿着磁卡通过层层关卡进入旭日饭店位於11楼尽头的Viproom,那是雷旭文的私人领域。
站在那片每次看都嫌太过奢华的巨大落地窗前望下俯瞰,尺寸千里,城市的灯火星罗棋布,这个城市连晚上都在闹腾,市声鼎沸,川流的车潮在黑暗中划出一道道流光溢彩的炫目光河。
感觉到身後的门被轻轻打开,他没有转身,只是专注的望着眼前的夜景。
「时生。」雷旭文从後面轻轻搂住他,声音有一点局促。
他闭上眼,在男人怀里无声无息的旋过身,他两的唇几乎碰在一起。
「雷,我想做爱。」他的声音含糊不清,因为主动张口含住了男人的唇。
雷旭文在心底叹了口气,如果要说时生跟他在一起之後学会了甚麽,应该是抓住了他的软肋吧。虽说在床上似乎是他占上风,毕竟他从12岁就开始磨练床上功夫,时生遇见他之前的生活不是任务就是工作,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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