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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相识,相恋四年,被迫分手,日日思念。重逢刹那,怎么会看不出对方眼里的余情未了?

旻宇觉得自己好像在大海中深潜,全身陷在一个温柔的怀抱里,幸福却无法呼吸,想挣脱又舍不得。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盘古开天辟地,昏暗,混沌之后,眼前出现了空气。

睁开眼,看着秦炀的脸。浅铜色的皮肤,因疏于保养略显粗糙,就连深藏在衣领下的脖子肤色也是淡淡的麦色。这是真正经历过残酷的体能训练的皮肤。脖子和手背的青筋很明显,摸起来粗糙而有力。摩挲着他的脸的手因十指长茧,坚硬而干燥,如砂纸般粗粝。

旻宇蹬掉脚上的皮鞋。秦炀从鞋柜里拿出干净的棉拖鞋让他穿上。南方的冬天湿冷,一着凉就容易感冒。

秦炀住的是两居室。客厅就一套冷色沙发,一个方形玻璃茶几,电视墙上挂着一台电视,同样冷色的电视柜上一件摆饰都没有。客厅虽然不大,因为东西少,反倒显得空阔。

两个房间的门都敞开着。不用进去,里面的物件都已经一览无遗。一间是卧室,另一间姑且算书房,但是其实根本没几本书,架子上放的全是秦炀珍藏的各种军事模型。

“你这真够简单的。”旻宇坐到沙发上,又环视了一下一件多余的摆饰都没有的客厅。

秦炀坐到他旁边,手臂揽着他的窄细的腰身,两手握着他的手,很快又吻到了一块。

“我饿了。”旻宇斜身靠到秦炀的身上。仿佛又回到了大学时期,那时他也是每次从医院回来就累趴在沙发上动都不想动。

秦炀起身去翻冰箱,冰箱里也是空空如也,连个下面的鸡蛋都没有。尴尬的抓抓头,“我不常在家住,家里什么都没有准备。”

“那出去吃吧。”旻宇站起身拿外套。秦炀帮他把衣服撑开,他自然的把手伸进袖筒。

秦炀住的房子虽然小,但是好在地段好。交通方便,还有很多商店饭馆。旻宇不喜欢吃酱味太重的菜,所以选的是粤菜馆。秦炀点了个清蒸多宝鱼,酿豆腐,上汤豆苗,外加一个茶树菇土鸡汤。都是旻宇习惯吃的口味。旻宇的一切喜好,他都还记得清清楚楚。

吃过饭又去逛了一下超市。买了满满一购物车的吃的和用的,秦炀的屋子一下子添了不少生活气息。

旻宇先洗好了澡,坐沙发上喝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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