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有理由相信他可以控制自己…”
“三年前布莱恩摩斯因为再次病发被遣送,但回来后他对后续治疗一直十分配合,甚至让人感觉那次的病发只是一次意外。毕竟他四岁时来到这里,隔了十一年才重新回到人群,一时间过大的认知冲击导致了那次病发也是有可能的。”
“既然如此,”坐在首位的人拿起了手边的印章对准手中的文件盖下,“布莱恩摩斯批准出院。”
精神病院都是如此,往里送人容易,却鲜少有自己能走出去的。时隔三年,布莱恩摩斯的再次出院,还是让院里的护工阿姨们庆祝了一番,毕竟在气氛压抑的精神病院,爱笑又喜欢聊天的布莱恩可是他们的小甜心。
我是布莱恩摩斯,但同时我还是我,那个在2014年11月3日死于一个疯子之手的励志小青年。而如今,我出院的这一天却是2008年8月31日。
2005年11月3日,我的意识在这个名为布莱恩摩斯的少年身上苏醒。那时布莱恩摩斯才刚刚获得出院批准,我意识的到来打乱了原本就混乱的自我认知,我被当地医院遣送回了这家精神病院。
和那些专家认为的不同,我只用了两天时间来重建我的自我认知。我还是我,只不过我多了一个名为布莱恩摩斯的人的记忆,当然,我还占用了他的身体。
作为我自己的二十三年的记忆十分琐碎却详细,因为这强大的自我认知,我十分幸运的没有被布莱恩摩斯的记忆干扰,而失去自己的人格。
毕竟当时从一个黄种人变成一个白种人,还是世界上只占人口百分之二的红发人种,对我冲击还是相当大的。如果可以翻阅那名心理医师的医疗记录,一定可以发现那两天中,我喜欢一直毫无原因站在厕所的镜子前,只是看着我自己。
布莱恩摩斯,四岁时被送进精神病院。1994年,四岁的布莱恩和小他一岁的弟弟在一起凶杀案现场被迈阿密当地警局发现。
在警察发现他们之前,他们已经在那地狱般的血池里坐了两天三夜,而受害人是他们的亲生母亲。布莱恩和他的弟弟亲眼目睹了歹徒如何用电锯切碎他们母亲的身体,血液四处飞溅,眼前只是一片猩红。
布莱恩小他一岁的弟弟德克斯特被第一个找到他们的警官哈里摩根收养,而布莱恩却因为到了记事的年纪,被确认为反叛型人格错乱,送进了这所精神病院。
布莱恩的记忆中清晰的记得德克斯特被抱走的那一幕。所以在他刚被批准出院后,他就着手调查了他的弟弟德克斯特。
他急切的想要去与他的兄弟相认,却发现德克斯特似乎对他毫无记忆,一直坚定的信念崩塌。布莱恩是用想见亲人的这个信念建立起来的人格,所以他的心理状态也再次濒临崩溃。
于是,我来了。
要我说,布莱恩是在是太着急了。如果他接着查下去,就会看到他想要的。因为布莱恩的执念,在这三年里,我持续了他对德克斯特的调查。
就算德克斯特被哈里摩根收养,成长在一个完整的家庭,但三岁时亲眼见到的那一幕,虽然已经无法完整的回忆起来,但却仍然深深存在于他的潜意识里。所以,其实德克斯特和布莱恩何其相像。
他们都是潜在犯。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很多犯罪者都是因为曾经受害,心理没得到及时和正确的疏导,便对其他无辜的人犯下罪行,以此宣泄他们心中的不满。
布莱恩清楚的记得母亲被分尸的那一幕,所以他其实一直渴望着分离的肉块,流淌的血液。就算后来长大后他在那些心理医生面前用尽全力伪装,这种渴望也时常变成一种幻想,存在于布莱恩留给我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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