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昨日时光
☆、1相遇
魏蕾遇见黎舒的时候,是二十岁的夏末,她背著吉他、从上海坐火车回到北京念书的那个晚上。
那时候她很得意,又能离开处处受拘束的家,回到自由自在的日子。
到了半夜,火车那好像催眠曲一样的单调枯燥的况且况且声不断,也不能让她睡著,於是她绝定爬起来臭美,把海藻一样的黑发放到肩上,到洗手间化了个极浓的妆。
“嗯,相当不错!大美人!”她眯起化了烟熏妆的熊猫眼,乐呵呵的拍了拍脸颊,感到心满意足:青春张扬,就算长得不是顶美,也一样可以肆无忌惮的漂亮,虽然现下无人欣赏。
过足了瘾,魏蕾打了个大大的呵欠,却又舍不得睡,便/>出烟到车厢连接处抽。
那时候京沪铁路只有快车,跑上一整夜还多才能够到。车厢里也就软卧的条件好点,其它的地方都是又旧又脏。尤其车厢连接处,锈迹斑斑的铁皮烟缸也不知用了多少年,摇摇晃晃的挂在墙上,而人字钢的地面上敷著层黑泥,满地都是烟。
却没想到,她在这样肮脏逼仄、带了异味儿的空间内,看到一个真正的美人。
说是美人并不准确,因那是个男孩。他看起来和魏蕾差不多大,都是青春逼人的时候,不过他比魏蕾安静多了,只站在那里,额头微微靠在玻璃上,望著窗外无尽的夜色发呆。身上的白衬衫和他那张白皙的脸,像是能发光,同样白皙的修长手指则正叩在玻璃上,漫不经心的敲。
哦哟喂──
魏蕾忍不住在心中吹了个口哨,凑到玻璃前笑眯眯的搭讪,“嗨,帅哥,看啥呢?”
黎舒吓了一跳,他正专心的盯著玻璃,冷不防旁边又多了张脸,还是张能媲美聊斋女鬼的脸──他梗著脖子转头面无表情的答:“没、看、什、麽!”
“是吗?”魏蕾眨眨眼,瞟了眼窗外,“我知道了!你在看你自己对吧?啧啧,真臭美。”
黎舒哭笑不得,这算什麽,被调戏了?他微微一笑,低下头不再说话,手指继续在玻璃上习惯x"/>的敲。
“啊!”看到他的笑,魏蕾夸张的叫了声,“你笑起来真好看!”说完又十分自来熟的递了支烟给他,喏,来一只?
男孩有点犹豫,还是伸手接了,“谢谢。”
他没抽过烟,一次都没有。皱著眉头、就著女孩手里的烟点了,食指和中指微微有些抖。他小心的吸了一口,烟猛的窜进嗓子眼,立刻一口喷出,咳了起来。
哈哈哈哈!!魏蕾毫不客气的大笑,男孩有些恼,压住了嗓子又试了一口,然後抬眼不服气的瞪她。
“好啦好啦!我不笑了!”魏蕾赶紧投降,二话不说帮他把烟掐了,往车厢壁上挂的破烟缸里一扔,问:“同学你到哪儿?北京吗?我也在北京念书,你哪个学校的?”
男孩摇摇头,“我去北京,不念书。”
魏蕾再次看了看他,白衬衫牛仔裤,帆布鞋和双肩包,不是学生,有人信麽?
“啊,你毕业了?一个人?去玩儿?”
他再次摇摇头,慢慢的说,“没有,不念书了,不是去玩儿。”
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哑,又很倦,眼睛低垂著,整个人都显得萎靡。
魏蕾一时也不知说什麽才好,猜想这个好看的男孩可能出什麽事了,再开口时便放软了音调:“嗳,怎麽了?你在北京有亲戚朋友吗?该不会是去做北漂吧?”
黎舒抬起头,魏蕾声音里单纯而真诚的关切打动了他,“谢谢,没什麽事,我……我有朋友。”
“是吗……那就好。”魏蕾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也不好再说什麽,只好站在男孩身边默默的抽了两支烟,算是陪他。她又几次开口问他到底出什麽事,说即使她帮不上忙,听听也是好的。
他依然只是摇头,望向窗外的眼睛慢慢变得微红:“谢谢你,我没事。”
魏蕾的手指c"/>进发间,有些郁闷的挠了挠,接著她拍了把他的肩:“你等等!别走开,我马上回来!”
说完跑回车厢,拿了张纸条给他:“收著!你明了他几次,要他来本就是看中他长得惹眼,在人群中谁都愿意多看,谁知他这麽放不开,完两人跳回舞台,郑鸣海抄起吉他举到头顶,手指按在弦上一通猛拨,空气立刻被点燃。
黎舒看到周围的人几乎全都站了起来,他们都朝他身边涌,在他身边鼓掌尖叫,随著节奏又唱又跳。灯光也变得激烈,红的黄的紫的蓝的,晃得人头晕目眩。黎舒从来没有经历过这麽热烈疯狂的场面,一时间只得在人群中手足无措的站著,目光紧紧盯著眼前高大帅气的青年,心脏砰砰砰的跳个不停,连指尖都跟著发热──短短十几分锺,他居然出了一身的汗。
这种浑身灼热、脑袋当机的感觉,让黎舒完全忘记自己来这里的目的,他们唱完了歌,下来拉住他,他就呆呆的随著他们跑出去,然後随他们坐到街边的烤串摊上。
他抬起头,炫丽的灯光没有了,那男人还在,他站在烤串摊前,脑袋上顶著一个大大的“串”字,橙色小灯泡做的,还会一闪一闪。
魏蕾坐在他身边,拿塑料杯给他倒了满满一杯啤酒:“喝!罚你的!”
“叫你来找我你今那完她急急忙忙的爬起来,去卫生间把衣服换了,背起包就往门外走──整个过程如风卷残云,看得床上的两人一愣一愣。
“哦!!小舒!!”临走前她总算想起黎舒,“你别走啊!我中午就回来!等我!”
“!──!!”大小姐把门一关,留下两个年轻男人,面面相觑。
魏蕾一走,郑鸣海觉得有点尴尬,他想对黎舒好,可终究没法像魏蕾那麽热情自然,愣了一会儿起身跨下床:“你饿了没?我弄点吃的。”
“不用麻烦了我这就走……”
黎舒意识到原来昨晚是三个人躺一张床上睡的,立刻浑身说不出的别扭,只想赶紧走,又因下面只穿了底裤,不大好意思起来。
郑鸣海没同意:“过了中午再说!”
说完他翻出条沙滩裤给黎舒,“先凑合穿著!”
黎舒接了他的裤子穿了,站起来腰大得直往下掉,裤脚遮到小腿,上身又穿著过大的黑t,只露出一段雪白的脖子和略显纤细的四肢,整个人像个大号的布袋娃娃一样可爱。
郑鸣海微笑著对他说:“瞧你瘦的!给哥多吃点!”心中却泛起一阵他也不懂的柔软。
年轻的时候,不管是对人好还是接受别人的好,都来得坦荡自然,没那麽多计较,只要眼前这人自己喜欢。
郑鸣海和魏蕾,就是单纯的喜欢黎舒,一见他就喜欢,不需要任何理由,然後想帮他,想对他好。
他俩见黎舒住在嘈杂y"/>暗、只有几平的地下室单间,二话不说把他人和东西通通打包,一起弄到郑鸣海租的地方。这里虽然也只是半地下室,但好歹干净,有窗,有独立卫浴,能做点简单的饭菜,还有早上一小会儿的阳光。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足够大。郑鸣海倒不是很穷,他在念研一,家境不差,乐队也有些收入,但他把大部分的钱都扔在了音乐上,房间里堆满了cd,还有一套专业音响和好几把吉他。他也不是,郑鸣海诧异原来他对五线谱也这麽熟的,就问他是不是学过音乐。
黎舒想了想,只轻飘飘的说了句:“我小时候学过一段时间钢琴罢了。”
这话郑鸣海不是太信的,但黎舒不愿意说,他也就不多问,一心一意的教起他来。
说来唱摇滚在外人眼里好像不是那麽难的事,只要嗓子不太差,谁都能吼上那麽一嗓子。其实不然,好的摇滚歌手,对现场的要求特别的高,要放得开还要收得住,音域要广,最要紧的还是一定要有力量,打动人心的力量。
可就连这一点,黎舒也是不缺的。郑鸣海要他学快歌,找特别节奏特别激烈的歌给他唱,他也能很快学会,他不出的难受。
郑鸣海拉他在背风处坐了,递给他一瓶水,然後自己/>出烟来抽。
“咱们歇儿会。”
说是歇会儿,抽完烟郑鸣海就坐不住了。这野长城他从小就爱来爬,这点运动量,还不跟玩儿似的。他拿过黎舒手上的矿泉水,咕噜咕噜喝掉大半,然後在黎舒面前窜来窜去,伸著长腿到处乱踢:“嘿!黎舒!要是哪不出话,一只脚歪在一边,动都动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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