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说,再爱也没用,陪他到老的是我阮无双。
那个下午的阳光很好,方亦城和顾烟骑着自行车在院子玩,大呼小叫、笑闹不断。方亦城一个不小心,练车带人摔了一跤。顾烟蹭掉了手肘上的一点点皮,爬起来抹着眼泪跑上楼去了,方亦城瘸着脚急急忙忙的追,阮姨连声的喊人拿药箱来。
顾明珠正减肥,在院子里跳绳,程光被迫打着哈欠在一边替她数数以及加油,时不时被她故意甩过来的绳子打的生疼,便嗷嗷的叫。
没一会儿,阮姨把顾烟和方亦城从楼上哄了下来,小两口红着脸手拉手出门玩儿去了。阮姨穿上青色的罩袍,照顾着院子里的花花草草,和程光天南海北的聊,顾明珠时而插嘴一两句。
那时候程光以为这就是幸福。
后来容磊出现了,也是一个天之骄子,但是比梁飞凡更温和一些,比方亦城更阳光一些。
程光不敢拿自己和他比,因为除了一颗守护的心,他拿不出任何东西。
顾明珠动心的很早,这点程光看的一清二楚。
那时容磊和年少轻狂的顾明珠打赌,互相选修对方的一门专业课程,期末考试时成绩高的一方可以向成绩低的一方提出一个要求。
于是顾明珠每天和容磊一起学着服装设计的课程,还要去容磊班上和他上他的建筑设计课。她回家对程光不断抱怨:建筑设计有多复杂,容磊有多讨厌,今天又来查看她的进度,问倒了她好几次……
这世上哪个女孩的“讨厌”是冒着粉色心形泡泡的呢?程光看着她形容自己“讨厌”容磊时嫣红的脸颊和上扬的嘴角,落寞的想。
那年程光十五岁,理想是做顾博云这样的人。
而此时距离他跟随顾明珠跳级读完初中已经三年多了,距离下一次高考还有四个月。
“明珠……我觉得当混混好无聊,我想去上大学,就今年。”少年程光咬着甘蔗说,月亮很圆很亮,他在和顾明珠比赛,谁能把甘蔗渣吐的更远。
顾博云曾经很惋惜的说过,程光不是能成大器的孩子。
而阮姨曾经很高兴的赞过,六六是懂得生活和生命的孩子。
程光自己一直认为,我就是我,不必一定要像谁那样活。
可是他在那个深秋的黄昏,后悔了。
那天,秋游归来的顾明珠一头扎进房间里,鸵鸟一样的把脑袋塞在枕头下面,半晌不吭声,优美的腰线随着急促呼吸起伏。
程光正在她房里看书,吓了一跳,问了她半晌,她声音极甜极颤的闷闷响起:“六六——他亲我……舌头、伸进来了……我吃了好多他的口水……”
那是程光的生命里第一次有这样的时刻:上帝啊,恳求你!哪怕收走我的灵魂,只要让我做一天的容磊就好。
让我做一天的你,看一次她只对你才有的表情。
床上趴着的女孩子一会儿生气一会儿害羞的笑,桌边椅子上的少年持着的书久久停留在那一页。
深秋的风带着收获的饱满香气,从开着的窗户里吹进来,萦绕室内,晚霞似乎有甜甜的香气,红红的染在白色的落地窗帘上,如梦如幻。满室都是青春微酸微涩的明亮味道。
守护,从四岁到十六岁,从十八岁到二十六岁。
顾明珠说,要比耍贱,她输过谁?
程光很谦虚很低调的藏着答案——明珠,你输给了我。
我是那只袋鼠,抱起了断掉的小白兔,照顾、呵护、爱慕,但就是从不曾说出。
不是不敢不配,是不愿。
我懂你如此,当然知道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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