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异常浅淡的儿时印象里,这位远房表哥谈吐文雅,神态安然,喜欢穿浅色长衫,领着他去看很多对方发现的美景,然后背着手挺立,带一点读书人的清高和傲然。他那时候还小,但林表哥那时候想必已是读过许多书,引得他在短短几天的作客时光里,便生出许多仰慕之情,因为自己家里从没有这样儒雅做派的人。
然而当时那个林晚风,与如今的,早已判若两人,甚至看不出一点曾是读书人的样子。
这大半年以来,他从不见对方有过一件能称之为长衫的衣裳,未有一丝以读书人自居的做派,反而是洗衣劈柴烧饭,扯布买菜还价,无所不为,恨不得一文钱掰成两半儿用,接手的零碎活计里,甚至有画绣花图样,浆洗缝补衣衫,这样妇人才可能做得事情。
到底是发生了多大的变故,吃了多少苦头,才会变成现在这样?
他整日服侍姑母,大约拼凑了个大概:姑母自姑父亡故,便一病不起,险些去了,后来好不容易保住一命,却也缠绵病榻,而今已有十数年。想来林家散尽家财,便在这一茬里。
他与表哥一道去过医馆,熬坏过姑母的汤药,虽不是顶贵,却也晓得这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汤药,需要多少钱财来供给。他见平日的吃穿用度,表哥从来不舍得在自己身上花多少,除了他初来时为他伤口配的膏药,和如今为他裁衣扯得两块布头,他未见过表哥有过一次为自己买东西。
他从流放途中逃出时被骗走了钱财,明白这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的辛酸与苦楚。然而表哥从未有过抱怨。若他也流落这样的田地,他白羡扪心自问,绝做不到林晚风这样这样苛待自己的吃穿用度,这样多少年如一日地服侍病母,不言悔不言累。
这个人有多好,到想通这些的时刻他总算明了。
他想,朝中历代多少自诩圣贤,其实,皆不如市井里这样一孝儿。
幽幽长明灯的光线里,表哥在尽量咽下饭粥,而他,悄悄抬起袖子抹了抹眼角。
十五,上元
林家没有什么旁支亲戚,林夫人这边就更不用说了,自然没人奔丧。所以第四日,由表哥、白羡,邬大夫,还有村里另一个青年抬着棺材出殡,随后便直接抬去村尾下葬了。
合葬要将林老爷的尸骨先起出,这事儿谁也不能替,帮忙的人也只将坟土刨开露出棺木。林晚风入到坑里,亲手将定棺钉起开。打开棺木的一刻,周围许多人都侧开头去。
林老爷自然早就是枯骨一堆,寿衣倒是除了蛀了些洞,尚宛然如新,可见材质很好。林晚风拜了拜,弯腰探手下去,微颤的手捧起枯骨,转过身正想上岸,已经被人用双手接住,手心分外平稳,抬眼一看,是白羡。一双黝黑的眼正深深瞧着他。
按理来说不行,按人情来说未尝不可。毕竟整个场面上,也只他二人穿全套素服。
林晚风轻轻点头允下,眼角瞥到系着孝带的邬梅皱着眉在一边抿了唇,顿了顿没有在意,亦没有心情在意,小心地抽手将父亲的骨殖交给了白羡。看着白羡跪着将骨殖放进母亲的棺木里,甚至码好到该有的躯体的位置,竟松口气完全放下了心,于是转回去,捧起剩下的骨殖。
这一回,手稳多了。
总算是将林老爷林夫人妥当地合葬了。他二老泉下重逢,想必也会欣慰。
林晚风跪在坟前,伤心之余倒也觉得圆满。百年之后,能有后辈将自己与心爱之人合葬想着看了看身边的白羡,心道这倒是个能托付的人。
白羡察觉到林晚风的目光,侧过头来看了一眼,手伸过来小心握了一下,又放开了。
本是年头的大好时光,却由于林家的这场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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