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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方诚,方正的方,诚实的诚。其实我一点都不诚实,因为我永远都没对那个人说过一句“我爱你”。

我是我哥捡回来的孩子,我哥叫方允,允诺的允。能得到方允的允诺,我想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了吧,因为他总是说一不二。

今天公司放假,趁着天气好我溜达到街上买了一些小孩子的玩具和零食,有□□和小皮球,小饼干和棉花糖,还有一些看起来很精美的图画书,我想方念应该会喜欢。

方念,是我哥的孩子,是我的小侄儿,今年三岁。

上了一辆去我哥家的公交车,车子里面空荡荡的没几个人,我提着几包东西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看着不断后退的行人和路边栽种的行道树,仿佛坐上了时光列车将我带回了十四年前。

那一年,我十岁。

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有一天我实在忍受不了孤儿院里的饥饿和打骂,鼓起勇气偷偷的从孤儿院里跑了出来。有时候勇气会带给你无上的好运。

我羡慕的看着学校里面来来往往的人,趁着门口的保安不注意,像条小泥鳅一样溜了进去,没人注意到我,我也不敢往人多的地方去,于是转着转着就到了学校的旧图书馆,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那是图书馆。

方允一直认为我去摘花坛里面的花吃是因为我饿了,无论以后我怎么反驳解释他都不相信,老拿这件事取笑我,我只能无奈的看着他笑,我喜欢他笑,真的很帅。本来我是饿了,但是我不蠢,我知道即使饿了也不能去吃花。我闻着那花很香,看它开得又很好看,只是想尝尝它是什么味道而已,结果就被来图书馆还书的方允抓个正着。

我被迫告诉了他我的逃亡故事。

花是苦的,方允给我吃的早饭却很香。

吃完了早饭他让我在这里等着他,说是中午还要给我带饭吃,还告诉我他叫方允。我装作老实的点点头,他就放心的走了。等他一走我也就赶紧溜了,谁知道他会不会让人把我送回孤儿院去,我再也不想回到那个地方了,冰冷,又孤独。

后来,我又回来了,因为我又有点饿了,我抿了抿嘴唇,嘴巴里似乎还残留着早上吃的鸡蛋味儿,我想我可以吃了午饭再想办法逃跑。我回到了图书馆,坐在台阶上面等他。

中午他果然遵守承诺来了,手上还提着饭盒,他身后还跟着一个男生,我看了那男生几眼,穿得和我差不多,长得也和我差不多(同样瘦瘦小小的==||),觉得他还像个好人,于是安心的接过方允递过来的午饭,坐回了楼梯的台阶上开始狼吞虎咽。

而那个男生,后来我才知道他叫许文川,一边吃饭一边跟方允聊天,眼睛里面有一种我当时看不懂的情绪,直到以后我也开始用这种眼神看方允,我才彻底明白过来。

令我没想到的是,方允居然不是想要把我送回孤儿院,而是想把我带回家,我感到幸运之神终于眷顾了我,兴奋得不能自已。

方允的父母接受了我,给我取名叫方诚,从此他们也变成了我的父母,方允变成了我的哥哥。父亲对方允很严厉,常常责罚他,尽管我觉得方允根本没有错。如此严肃的父亲对我却很宽容,也更加疼爱,妈妈亦是如此,我真觉得自己是走了狗屎运了。

以后的几年我过的很幸福,很快乐,我觉得再也没有比我更幸运的人了。直到,我的视线再也离不开方允的时候,我知道,我的不幸就要来了。

我越来越喜欢黏着方允,只要看着他就觉得安心欢喜。我确实对不起自己的名字,我不是个诚实的人,什么都不敢说,只能苦苦压抑自己对方允的感情。仿佛飓风后的海面波平浪静,而底下随时潜伏着汹涌翻腾的力量。但我始终不敢有一丝逾矩,假如我说了,还怎么能在这个家里呆下去?我不想也不能离开,所以,我只能保持沉默。

就这样,我冷眼看着方允顺遂的一生,毕业考大学当警察交女朋友,我变得越来越不爱与人说话,家人都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为我感到焦虑。我想我少说点话,心思或许就不会那么容易被人看穿了吧。

终于,方允要结婚了,是和一个叫徐晓凡的女人。即使我嫉妒敌视那个女人,但我也不得不承认她是个好女人,很爱我哥,也很适合他。

我想我再也不能忍受了,我忍受了十年,到最后难道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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