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又将叶迅戏耍了一通,揣着从他那得来的银子,找了一家绸缎庄,要不是亮出银票,就她这身打扮,估计已经被赶出来了。老板认钱不认人,只想着将庄上最好的料子介绍给眼前这个看上去穷酸的雇主。
“你尽给我挑那些花花绿绿打分缎子做什么?我又不是选秀去,我就要你们做一身骑马装,拿纸笔来,我将设计图画下来,你们量了尺寸便照着做就行了。”
等到设计图完成的时候,老板看看图纸,又看看夏天,像是碰到了什么怪物似的。也难怪,这衣服的样式,他还从来没见过呐。“这是什么衣服?”
“骑马装。记住,上身的颜色要棕色的,下身裤子要深色,黑色最佳。我先给你们付定金……这衣服什么时候能做好?”夏天翻看着柜台上的布匹,每一个看得上眼的,颜色都太鲜艳了。太容易暴露存在——不好不好。
一听到定金,老板也不管它饰怪物还是什么了,慌忙迎合着,“今儿动手,明儿就成了。”
“那就快点动手两尺寸,尺码合身,不要太大。快点,”夏天催促着,“我还要找鞋匠做靴子呢。”
于是,四国内,第一件现代骑马装诞生了。
话说,天下第一节有个名为同福的酒楼客栈,应对天下第一楼而建。即使盐价上涨,这里的饭菜的价钱依然没变,因此光顾这里的客人越发的多了。这里的老板是位老者,失明已久,只靠着一身除了视觉以外的感官判别人的身份。这老板姓贾,原是这条街的地主,最后将地变卖给东方氏,便独自守着这座由东方氏新建的酒楼,过余生了。这老板最喜欢拉二胡,天天在酒楼里为客人拉着小曲。曾经一楼还开着的时候,好多无钱进入的人家,都在同福客栈定个座,仰望仰望,也不算奢侈吧。
今天贾老板的状态似乎特别的好,曲调拉的也轻快起来,不似之前的沉闷了,这都缘于一个小乞丐。那乞丐要进来吃饭,小二嫌她脏,碍了客人的眼,便要将她赶出去。
“你让我进去,让我进去,我有钱!”夏天躲着小二哥拦阻,酒楼门外闹出了动静,吸引了不少眼球。
“这里不是你有钱就进得去的。快走快走,你把我们客人都吓跑了!”小二拽着她的后襟,将她拖离客栈。
“你就给我找个他们看不见的座儿,我又不乱跑。绝不碍眼。我饿~我要吃饭~”
“你要吃饭,就捡个小碗儿,蹲到路边,等着人施舍给你。”小二指着路边小摊处的空当,死活不让夏天进门。
“你见过这么有钱的乞丐嘛?”夏天甩着银票,有些愤恨小二的阶级观念,“乞丐也是人啊,乞丐也能发家致富啊,乞丐也是伤不起的啊。我就要进去吃饭,我要坐在凳子上,坐在桌子上吃饭!”
“嘿,你这臭乞丐,小心我叫人来收拾你。”小二着急着招呼客人,不想费那番功夫跟一个乞丐纠缠。
不待夏天继续撒泼,大厅里就传来老贾的特有的浑厚的声音,“小二,别忘了你以前也是个乞丐。怎么,现在日子过的舒坦了,就忘本了?”
小二慌忙迎合着说着“是”,就将夏天请进去了。一得志,夏天就跟暴发户一样,走起路来也是威风凛凛,还冲着小二“哼”了一声。一到座位上,夏天便十分不雅的将一只脚踏在凳子上,喊了一声,“一碗面。”
小二是十分不大愿意叫这个乞丐进来的,既然老板发话了,他也不能在说啥,便存心刁难着,“嘿,客官,我们这儿的面可多了,不知道您要哪种?”
“我要那种有却看不着,有菜却看不着菜得那种面。”这是什么奇怪的面?别说小二了,就连坐在旁边的人也被搞郁闷了,也只有老贾拉着二胡笑了起来。
“小二,就后堂,叫师傅做一份炸酱面,揉面的时候,要将菠菜汤混在里面。”还是老板聪明,小二乐颠颠的就去了,等他回来的时候,又听老板吩咐道,“去给那人上点小食,记住,不要花生。”
奇了,小食的招待,那可是雅间的待遇。小二想着,大概是老板可怜这个乞丐吧。
“哟,还有小吃啊,瓜子儿!”还不待小二将盘子搁下,就被夏天给抢走了手上的小食盘。一盘开心果和一盘瓜子,只见夏天将开心果倒进了瓜子盘子里,然后将果壳和瓜子皮撂进了空盘子里。
“如此教养,又怎么会是个乞丐?”老贾颔首轻笑,他虽然看不见,却耳听八方,比个正常人还要敏感周围的动向。
二胡幽幽,凄零中带着哀伤,却甚是悦耳,怎奈有人不愿意了,“老板,换个调调,换个调调,换个欢快点的。别成天跟死了人似的,听着怪沉闷的。”
“好嘞。”老贾将曲调变换,一手轻快的乐曲成仙出来,他听着高兴,客人也吃得愉悦。这边有人快乐,那边有人烦躁。
叶迅从来没伺候过这么麻烦的人,买个东西还那么挑剔。有一次,晴凤无意间透露自己喜欢吃粽子,千凌便满世界的寻找粽子。听说同福客栈包的粽子最好吃,千凌几乎回回出来都要往里带上一些。才从泉溪下来,到了一街,叶迅他们便听到老贾独特的二胡声,千凌觉得奇怪,“出什么事了,老贾这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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