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朱米的婚礼(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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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续往下看,朱米写到:高函和我已经不能再次在一起了,我打电话给他,他告诉我,这是没办法回去的一条路,既然选择了,那就没办法重新选择,我确实很伤心,到大学的时候,我遇到了steven,这时候我才发现,也许我和高函是刻骨铭心的爱情,但我和steven之间才是婚姻,他宠我疼我,有一样的价值观,我们会搬到他的家乡,慢慢生活,我不想要轰轰烈烈,只要平淡的一生,也许我教教书,他做做公务,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了,但这就是我现在想要的。

看完邮件,我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初恋就像是云端的彩虹,美丽,但却总有一天会褪色,起码作为24岁半的我们,已经没有力去应付这些了,工作上能尽力,但对爱情,不敢奢求。

这是当时我们全校的大学生最崇拜最羡慕最能让我们在酒足饭饱之后谈论的爱情,但作为主角的朱米和高函却提前退场了,这场爱情还未来得及支付我们的不足的想象力就早早落幕,心中总怀有一些小小的失落,但我还是很高兴好朋友找到了最合适的伴侣。

在我24岁的时候,我经历了人生比较重要的两件事情,一件是,我和何倾的同父异母身份,一件是,我眼睁睁看着最完美情侣的分手事件以及女主角的结婚。但我没想到的是,还有一件事等着我,并且是迫不及待但又有些不忍心做的,那就是减肥。朱米给了我一件s号的伴娘服,并且绝不换号,朱米说,这是她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候,怎么能让人看到自己的伴娘是丰满的呢?我觉得这话太牵强了,你办个婚礼和我这伴娘有啥关系?朱米以她慎密的思维分析道,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又所谓“不是一类人,不走一条道”,总之,看伴娘就能看出新娘是什么样子的,虽然话不怎么好听,但还是有三分道理。秉承着不减肥就是给朱米丢脸,就是让伟大的中华民族在资本主义面前露丑的宗旨,我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减肥计划,时间基本上是充实的,心理基本上是空虚的,身体基本上是疲劳的,且不说对于我这么一个无辣不欢以及无不欢的人来说,每天以水捞青菜或者煮个**蛋只吃蛋白为主的生活是多么痛苦,仅从我妈每天盯着我吃饭像看管犯人一样的眼神时,我内心真想把朱米家祖宗问候一遍,朱米同学的此种行为不仅严重摧残了我这么一棵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走到哪里都是一片春风的绿叶,以后可能是朵花也说不定,还严重让我犯了极痛苦的心理障碍综合症,导致我现在一见着一片红的东西就想凑上去咬两口。朱米不仅不关怀我,还时时以此为借口,称我为“禽兽不如”,我真是大大的冤枉啊冤枉。总之,每天的生活就是晨跑上班健身,虽然恨朱米不是一两天的事了,但我依旧感慨朱米的未婚夫真是慷慨大方,不仅帮我办了本城最大的健身房健身卡,还一有空就接我下班,若不是我感恩戴德,现在早把朱米五马分尸了。

减肥不痛苦,痛苦的是,每当我站在体重机上看到自己一成不变或者略有上升的体重时,那种心碎,你懂得。但我依旧得这样做,不过此间,我还真是有不小的收获,由于在法国小小学习一段,并且家底无不良记录,我成了一名在职研究生,这种在a大以一名研究生的身份跑去上课的时候,一路走过去都觉得扬眉吐气了一番,就怕没揪个人告诉他我是研究生了。这种较贱的心理其实是原来在a大的时候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来的,比如,本科生借书永远比研究生少,本科生必须11点熄灯,学校对本科生明显比研究生严格变态。所以,请允许我小小地欢腾一下。

朱米的婚礼如期举行,10月的天气也渐渐有些凉爽起来,在这种既不夏天也不秋天的日子里,蟋蟀无意弹奏,蝉鸣阵阵,虽然在户外举行婚礼的这一天风有些不合时宜的大,但我依旧是高兴的,因为,昨天我在偷偷吃了麻辣烫并毁尸灭迹以后再量体重,居然没有反弹,反而减轻不少,我想要说的是,减肥真是越减越肥。

steven先生的家人也来了(下面简用s先生),还有s先生一些圈内的好友以及同事,现在我才知道,s先生不只是英国某位子爵的公子,他还是一名优秀的软件设计师,供职于adobe公司做软件开发,真是自立生的好先生,本以为朱米和s先生应该同级,后来从他的朋友那才知道,s先生是在哥伦比亚读博士生,明显的在职嘛,我有一种“同类人”的感觉,但我没说给朱米听,因为她一定会嗤之以鼻:“你怎么能和steven比,要是你比过了,我不早就和你好上了吗?”

让我们继续回到婚礼现场,这是在a市靠海的地方举行的,海滩,棕榈树,白色婚纱,淡淡的海水味道,还有扑鼻而来的大束大束广玉兰香味,这是朱米最爱的花,我站在侧旁,看着请来的牧师问朱米愿不愿意,看着朱米与s先生十指相扣的手,看着两人喜极而泣的拥吻,以及他们手上相同款式的戒指在阳光的照下熠熠生辉,并不如我所愿的是,我眼角拐到高函的到来,他没有如同电视剧里一样冲到新娘新郎面前,并且有成竹地大声说:“我不同意。”所以也没有如愿以偿看到朱米哭着对s先生说:“对不起,但是我爱的是他。”然后,朱米和高函手牵手跑开了现场。我不知道朱米有没有感受到高函在她背后投下的悲伤的目光,但我确实看到朱米身形顿了顿,我想答案很清楚了,就像我回复给朱米的邮件上所说的一样:无论你要嫁给谁,首先问问自己,你爱的究竟是谁。我承认我的确是用汗毛在写这些话的,并且**皮掉了一地,但同时又会想到何倾,他在做什么,身体怎么样。我时时告诫自己,不能想不能想,但有句话叫做“逆反心理”,指的是,你偏要他这样,他却偏不这样。原来我一直觉得这句话应该用在未成年儿童身上,后来有一次,我在无数次厌烦某事以后告诫某某人不要再从事类似的无趣事件以后,他居然变本加厉,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小孩”是这个意思,所以,我越发得想何倾了,连做梦都想。

婚礼过程没有出现类似于我想象的画面,很顺利也很温馨,s先生满脸喜悦,我们不时摆个pose拍照,s先生总是搂着朱米,我不是第一次见到朱米小鸟依人的样子,但还是想用摄像机拍下来,要知道,能让这位小姐如此淑女的绝不是一般人了,一个是高函,我想还有一个就是s先生了,经过重重判断,我敢确定,朱米一定会越来越喜欢这个外国佬的,因为连我都有些喜欢了。

婚礼过程持续了将近三个小时,这意味着我必须穿着6厘米的细高跟鞋并且还要表现优雅地在这三个小时里走来走去,风光无限,但我稍稍庆幸了一番,因为不止我一个伴娘,一个是朱米在哥伦比亚的同学,还有一个是她的表妹,这种心理也可称之有些变态,用通俗的话讲就是,当你在拥挤的食堂买饭的时候,你不在乎你前面有多少人,而在乎后面有多少人,通过你后面的人数可以判断出你的欣喜程度,这不是假话,心理老师如假包换。

婚礼结束以后便是传统的家宴,在a市的浅山弯居定了一个足够大的包厢,基本上有点关系的都来了,陪着新人敬酒的时候,朱米居然一脸苦相的偷偷告诉我,那个某某某其实是她爸爸的同学的姐夫的女儿,我沉重地点点头,问她是谁邀请的,朱米诉苦道,是她那早已80高龄的爷爷定的人,我笑着说,所以呢,连高函都能和你扯上亲戚关系了。我看到朱米有些失落愣愣的脸,暗骂自己多嘴,只好又说道,那就是高函他是自己来的,不是被邀请的。话一说完,我当场就想咬舌自尽,迫于求生能力强烈,只好作罢。转头装作若无其事,这么一瞥就看到高函正往这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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