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温珏混熟了之后,挽歌原本的格就冒出来了。
温公子其实非常纠结,一个长得娇娇怯怯,如风扶柳般的女孩子格上却狠辣果决,砍起那些个不长眼的劫色之徒毫不手软,还把他当做免费打手在用。
如果,如果不是她那一手好菜,自己再怜香惜玉也是不要和这样的人搭伙赶路的。
温珏有点小心虚,想来那拒绝的决心不是很大。
此番出来,他未带婢女,外头的厨子也不行,娇生惯养的温公子很是吃了番苦头。偏偏在爹娘面前夸了海口,不能就这样回去,所以日子过得很是痛苦。
顾挽歌这女人凶是凶了点,可是自己又不娶回去做妻子,她什么样子和自己就没什么关系了。自己只是很喜欢她的厨艺而已。
于是温珏就心安理得享受着打工赚伙食的日子。话说昨天那道三鲜烧真的很好吃啊。
挽歌也发现了自己不使用易容的好处。
魅力大了,可以吸引怪。
自己和温珏bb去神农架的这段路上,已经杀了六批盗匪,经验升的很快。虽然温珏bb难养了点,但是作为顶怪主力还是很尽忠职守的。
“温哥,怎么样?”挽歌收拾好东西,将菜端上来准备开饭。
经过挽歌这段时间的压榨,温珏小白终于学会了什么叫腹黑,也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厚脸皮,搞的他自己也向这方面靠拢。别人总比被别人好。正所谓死道友不死贫道。
这些非主流的话都是学习能力强大的温珏从奇怪姑娘挽歌身上学到的,觉得非常有深意,就随学随用了。
“嗯,你猜的对。这是家黑店。刚刚那些个人还在讨论如何放药迷倒我们。想来我们服饰华丽,他们以为来了肥羊。”温珏淡淡的回答,但是仔细辨别的话可以分析出他话语里那一丝同情。
黑店黑到挽歌头上来?不知道她正好处于无聊空窗期么。为此,温珏虽然同情,却不会嘴什么,自己可不想被混世魔王注意到。
经过一段时间相处,温珏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对付挽歌,他将自己原本的怜香惜玉给收了起来,装起了木头人。渐渐的,挽歌对他的兴趣就减少了,没有将他迷晕过去送到妓院解决生理问题,没有让他跑上一晚上的路就为了给花魁买最好的胭脂,没有让他跳上擂台将一群人海扁,就为了救那个其实很想嫁人的姑娘。
众人现在拍手称赞,挽歌一通摧残,终于医好了温珏的公子病,果然医术高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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