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壹 新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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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书宇半坐半躺在床上,身后垫了个枕头,以致坐着不至于全身骨头发硬。此刻,他正手捧着一只大瓷碗,用勺子搅了搅里头焦黑的汁,咽了口口水,抬头无辜地看向洛子卿,小声说道:“这个东西,我可不可以不喝?”

洛子卿站在床边,双手抱,听傅书宇这样一讲,脸上本就不怎么好看的神色又沉了几分,倒和用了许久的锅的锅底颜色相近了。“给我喝了。我问村里的那医生老头要了药方,为了抓齐他开出的几味药,我还急匆匆地赶到城里去。你知道不知道,我为了帮你熬这破药花了多久!”这人居然还能不领他的情!他在家中养尊处优,没吃过半点苦头,如今为了这呆子,在煤球炉边呆了几个时辰,熏了多少烟灰,若是不喝,他就强灌进去!

傅书宇默默低头,晃了晃瓷碗,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那体还未入口,喉间就像是充满了苦味。他无言,皱着鼻子闭眼喝了一口,勉强咽下,却冷不防地被那药呛了一下,端着药碗就咳嗽起来。见傅书宇如此,洛子卿轻叹一声,一手接过傅书宇手中的碗,另一手轻抚着他的背脊。那一下一下,是洛子卿自己也未曾察觉的温柔。

“怎么那么不小心?不就是喝个药么,还会把自己给呛到?不要高烧未退,又咳嗽起来,到时候,我可不管你。”

听出洛子卿嘴硬心软,傅书宇轻笑,说道:“你别那样大惊小怪的,没什么了不得的。只是这药太苦了,我实在是难以下咽。”

洛子卿注意到傅书宇说这话时轻微地撇了一下嘴,知他心中不太情愿,便硬把那药碗又塞回到傅书宇手中,故意板起脸来,说道:“良药苦口,你这书呆子不会没有听过吧?想要病好得快些,就把这些全喝了,一滴都不许剩。”

傅书宇苦笑。倒不是真是他不愿喝下,只是他真的怕苦。小时候父母在时,他生了病,虽然也要喝下那么苦涩的体,可他娘亲总拿冰糖诱他喝下药,强忍着反胃的冲动灌下去,再吃一颗透明晶亮的冰糖,便觉得是天堂地狱的差别。长大了,不想喝药与怕苦的情绪仍然在,只是父母老了,不想叫他们担心,每次也会乖乖喝药。之后,还是他娘亲最了解他的心思,炖一碗香甜的银耳莲子羹,沁人的香气,至今难忘。只是现在,最疼爱自己的人已经走了,还有谁会关心自己是不是生病了,是不是怕喝下那些苦药呢?眼前这人,只是因为和自己住在了一起,没有法子才熬药给自己喝的吧?尽管如此……尽管如此,他还是想对洛子卿任一点点。他寂寞了那么久,也许这是一个机会,让自己放心去依靠的机会。

“我想吃冰糖。”傅书宇脱口而出,说完他自己也愣住,眼角向上挑起,却不敢看洛子卿。

洛子卿在一瞬间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傅书宇好像是对他说了什么的,可是他觉得,那内容……不像是个二十出头的男子会说的。还有,若是傅书宇对他说话了,为什么都不抬头看他一下,反而专注地低头看药碗呢。

一时间,气氛有些尴尬。两人各怀心事,谁都没有说话。

就在这么个有些冷寂的停顿间,从外头传来了敲锣打鼓声,还依稀听得见有人吆喝着什么。傅书宇趁机放下药碗,奇道:“外面好像是谁在办什么喜事了,我们出去看看吧?”

洛子卿不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傅书宇,半晌,才伸出手去指指那碗已经有些凉了的药:“你不要企图蒙混过去,想出去看可以,把这药喝了,否则免谈。”

傅书宇没法,心里暗暗叹息,然后又端起药碗,一口气喝了下去。伸手抹了抹嘴角上残留的药渍,傅书宇咬牙道:“我药也已经喝了,现在可以出去了么?”该死的,从昨天开始,洛子卿就把他按在床上哪里都不许他去,也不让他走动走动,现在,又熬了那么一大碗药逼他喝下。若是还要禁止他出去看热闹,他可就要被闷死了。

所幸洛子卿似乎也并没有为难傅书宇的意思,拿了件衣服为傅书宇披上,便扶着他走到院子中,打开大门。只见一队穿红色衣裳的男子一路吹吹打打地走门口慢慢走了过去,中间一顶轿子被那些人簇拥着,也慢慢地过去了。队伍的最后面,已经跟着不少孩童和看热闹的人们,热热闹闹地谈着话,时而弯腰,捡起前面仪仗抛洒下的喜钱、干果之类的。

洛子卿看傅书宇:“你呢?要不要也跟在后头,瞧瞧热闹?看这阵势,似乎是有人在娶亲了。”

傅书宇低低“嗯”了一声,说道:“落霞村是个小地方,我没怎么见过别人成亲的。和我同辈的,姑娘们大多嫁到了城里,给富贵人家做妾了,偶尔有运气好些的,能给人家做正室。如果是小伙儿,与我相同年龄的这时候还没有娶上妻子呢。哪有那么好的福气呢。这轿子,定是送到离这儿三间屋子外的刘家的。刘家有钱,前一阵子,也听说是他家的少爷要娶个媳妇了。媒婆上门来了,却不知道是哪一家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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