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值临近中午,公共浴室里还没有人,实乃万幸,毕竟不是每一个遇见了有着巨龙气息的人类都还能像艾伦斯那样淡定的,到现在都还能听见叫声的莫亚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在往身上抹肥皂沫的时候,嘲风哼着小曲愉快地将自己全身摸了个遍,之后他就做出了个决定。
要想在这个世界生活,一个人明显比一只“怪兽”要方便许多,怪兽走到哪里都要被人围观指点,一不留神还会吓到别人,而人不仅没这些烦恼,还可以光明正大地用浴室洗澡,好处实在是多啊!反正只需要艾伦斯和莫亚两个人知道真相就够了,可没有规定说在别人眼里是个人就不能顺利渡劫了。
至于身上属于龙的气息,难道龙之三子是吃干饭的吗?
那天之后,一人一龙合力拖着嘴巴很久都没能合上的“移动钱袋”莫亚出了门,照着嘲风的身材添置了几套衣服。自此,艾伦斯的生命里就正式入住了一个名叫嘲风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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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在莫亚的高压政策下,他们陆陆续续接了不少简单的任务。根本看不出实力如何的嘲风给这个队伍大大加分,很多委托人也都愿意把事情交给他们做了,虽然难度都不高,但还是有练手效果的。艾伦斯托着闪电球一路杀过来,实战技能真是提高了不少,虽说跟高手一打还是会歇菜就是了。
说起来,嘲风也是深感奇怪,艾伦斯为什么一直都不用他更加趁手的沸腾之刃来对敌呢,毕竟就他看来艾伦斯在剑术上的造诣明显要比魔法稍微强上一些——这样的情况好像是从遇见莫亚之后开始的。不过艾伦斯不说,他也就不问。
从上次嘲风试探过艾伦斯的往事却没得到任何回应之后,嘲风就跟死了心似的,再也不对艾伦斯的过去抱有好奇。
这一天,他们追踪着一个小贼,一路来到了一座地图上根本就没有的小城。
那贼也是个笨贼,没逃太久就被嘲风他们抓住了。可等把贼身上偷来的委托人的东西给抢回来之后,嘲风几人却犯了难,因为他们发现,自己居然迷路了。
在一条熙熙攘攘的街道上迷路,说起来还真挺骇人听闻的,但无论他们问过多少路人,就愣是没有一个能给他们明确指出回去的路的。暴躁的莫亚甚至提溜着笨贼的领子把人给严=刑逼=供了一番,结果竟连那个带他们进来的贼也不认识这里。
眼看天就要黑了,三人只好商量着先找间旅店住下来,等明天再说。
旅店老板倒是很热情,甚至热情得有些过分,从他们一进门开始,拉起艾伦斯的手就不放了,讲了一大堆什么“人定胜天”“面相富贵”之类的话,艾伦斯是烦不胜烦,只是出于礼貌又实在不好直接甩开,一旁的嘲风更是听得直摇头,心想这人要是换个世界呆的话可能会更有出路,而且在另一个世界他们还有个专门的称呼,叫神棍。
不过,神神叨叨的老板最后还是说了件叫嘲风和艾伦斯很感兴趣的事情:“几位来得可真是时候,我们小城今晚正好有一个特别的节日,别的地方绝对没有,甚至有很多外面的人都慕名而来呢!”
闻言莫亚凉凉地回了一句:“那你能告诉我,那些‘慕名而来’的,最后都是怎么回去的吗?”
“哎呀,这位小哥可真是不识货!”老板面上不太高兴,但还是不遗余力地继续推销着:“可千万别把我们的节日庆典跟其它地方那些不入流的所谓庆典混为一谈啊,我们这可是正宗的本地特色!况且几位反正也是要在此地住上一晚的,何不随意看看,长个见识也好啊。”
“嗯,不识货。”好熟悉的字眼,好熟悉的态度,嘲风喝了口白水,淡淡地重复道。
莫亚一听就炸了,“喂,你小子!小精灵的事情不是都跟你道歉了吗,老抓着不放算怎么回事?”他没好气地喊道,手里闪亮亮的叉子直指嘲风。
艾伦斯顺手就把那把叉子给按了下来,咽下嘴里的奶酪,低声提醒莫亚道:“别忘了嘲风答应原谅你的前提条件是让你先把我们的小精灵找回来的,到现在他可还没影呢。”
“你、你就向着他吧!”莫亚被噎了一下,义愤填膺地碎碎念道:“见色忘友,多年的好友啊,青梅竹马的友情啊,就这么完了!”
“说这些有什么用,好好吃饭!”艾伦斯虎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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