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万春坐在对面询问金酒十,“四壶烧酒?”
金酒十的脸色还是不太好,徒手撕了几块碎肉放到余找找面前的小碟里,“他不会喝酒,上三壶吧,咱俩喝。给他来杯樱桃汁。”
语毕又把一碟红艳艳的辣酱放到余找找跟前,“蘸这个,这是狗肉。你吃狗肉么?”
余找找老实说:“没吃过。”
万春把菜单交给服务员,交代完了转头跟余找找说:“没吃过就尝尝,这是朝鲜族特色,我们朝鲜族待客的最高礼仪就是请客吃狗肉。你在别的地方吃不到这种美味,一是别的地方,狗肉都来路不明,病狗野狗一大堆,更缺德的还有偷人家的宠物狗拿来卖,吃了不干净,也不好吃。但是在延边,你可以放心,我们朝鲜族没别的好处,就是干净,在吃这方面,尤其更讲究。”
余找找表现的很矜持,可以说有些忐忑,他没跟人在饭馆这么正式的吃过饭,在万春的目光望过来时总忍不住低头,怕人家看到脸上的疤。可光线如此明亮,看到是一定的。令他欣慰的是万春表现的很大方,从没让目光在他脸上过分停留过。
“吃呀,”金酒十见他迟迟不动筷子,催了句。
余找找这一口吃完,金酒十又问:“味道怎么样?”
余找找嚼的很仔细,表情也十分认真,“嗯……这个……辣酱挺好吃的。”
金酒十和万春都被他逗笑了。等烧酒上来,金酒十只给他倒了两小口,席间余找找碗里的所有食物都出自他的筷子,万春见他如此体贴,忍不住笑问:“这位小弟弟还没成年吧,你跟哪儿捡的呀?”
金酒十撂下筷子,端起酒杯说:“天上掉下来的,刚好砸我脑袋上。”
万春只当他胡说八道,挺好奇的撑着下巴端详着埋头苦吃的余找找,母语又冒出来了,“真奇怪呀,你怎么会认识这种人?”
金酒十曲起一条腿,胳膊搭在膝盖上,反问:“哪种人?”
万春道:“纯洁的人呗!到底怎么认识的?不会是你拐来的吧?”
金酒十不爽的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跟高壮壮一个德行,我在你们眼里就这么混蛋?”
万春抿着嘴笑,知道在他这儿套不出话,转眼端起酒杯对余找找说:“来,小弟弟,我敬你,干杯。”
余找找条件反射似的看了眼金酒十,见他没反对,才端起酒杯,还真挺纯洁,人家说干杯他就干了。干完万春又要给他倒酒,金酒十的眉头早皱起来,一把盖住他的杯口,“可以了,他不能喝,别灌他。”
万春握着酒壶不肯放弃,“别呀,你别总替别人做主,管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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