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叔逐渐紧张起来,心头砰砰乱跳。
陆宇却偏着头,微微垂眸,仿佛在犹豫徘徊。他似乎是下意识地,用直板休闲鞋的脚尖捻了捻脚边一支不知谁扔下来的烟头,一直静默了七八个呼吸,才像是下定了决心——他缓缓抬头看向远方,深深吸一口气,然后再也不看吴叔一眼,洒然转身,大步离开,走得干脆利落。
吴叔心头一凉,暗暗叫糟,也顾不得表现他的痴心情怀了,更来不及感受什么伤心失落,急忙伸出头来说:“哎,小宇,小宇,我至少能算是你的一个普通朋友吧!”
一边说着,一边迅速地把车开过去紧紧跟上。
陆宇一下子真的很想笑,他生生忍住,脚步顿了顿,没有转头——不知死活的男人,这是你自找的!
何必你侬我侬,何必深情款款,无非是建立在皮相基础上的欲望罢了。
就像白娘子报恩许仙,最初还不是只想要给他一场富贵?然而断桥上一眼相中了许仙的俊俏书生模样,立马扭扭捏捏地改主意嫁给他,结果还一不小心变成原型把许仙给吓死了,如果许仙是个歪眉斜眼的赖皮头,你看她当初嫁不嫁?
人饿了要吃东西,陆宇就饿了,这时再来个接连三次自己把自己送上门来的、健壮知趣的好身材男人,那还矜持圣人个屁,反正如今又没男朋友,而且早已打定主意随心随了不是?既然已经吃过了一次,这次也不吃白不吃。
至于另一方面,他本就从来没有把自己当作圣人为对方的家庭过度地忧虑自责,只要不将对方当做傻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地肆意玩耍,最底线的良心对得起就行了。不过是找个人单纯地上床和发泄欲望,正如上次在酒店里,只需赤-裸相对的激-情拥抱就能满足双方的渴求,不谈忠诚,不谈未来,不谈情爱……
都是在都市的欲望中辗转的成熟男人,双方你情我愿,或者一拍即合,或者一拍两散。
于是,陆宇为难犹豫地斟酌再三,还是被吴叔的真诚恳切所感动,同意做一个“普通”朋友,施施然,优雅洒脱地上了吴叔的黑色桑塔纳。
“小宇,你想去哪里?回你的住所吗?”
吴叔看着坐在副驾驶座上系好安全带的陆宇,克制着情-欲,温柔礼貌地问。
陆宇也不看他,舒舒服服地倚着座位,透过清晰的前挡风玻璃望向前方,文质彬彬地微笑说:“送我去血衣巷吧,我挺喜欢研究古董的。”
“好。”
吴叔满怀宠溺地对他笑了笑,心里则想:买古董的话,钱包里的现金大概不够,好在血衣巷里面可以开支票……
一路上,吴叔完全一副坦白从宽地交代的模样,告诉陆宇他姓谁名谁,从事什么工作,甚至连他家住哪里都说了出来……陆宇在听了几句之后,也如实说了自己的身世,然后不理会吴叔爱怜深情的眼神,淡淡地笑道:“交朋友不是查户口,吴叔不必再说这些了。”
转而就用别的话引开了话头。
吴叔也知道自己心急了些,便不动声色地陪他说话,心里却想有什么法子能逗他开心。
血衣巷前的停车位大多数已经被占了,吴叔绕了绕,才找了个空车位停车。
下车后,陆宇任凭吴叔落后半步跟着,他只悠闲行走,在一家家的古董店里面,眼神敏锐地扫视货架。
最初时候,吴叔还想试着问陆宇喜欢什么,想要买来讨他欢心,但被陆宇一个皱眉和更为疏离的目光看过来,他立时知道自己犯了大错,心中懊恼自己怎么如此糊涂,这样的人物哪里可能和以前那些男孩一样会占他的金钱便宜?就算要送礼物,他们之间的关系也还没有好到那个份儿上……
于是,吴叔行动上稳重儒雅,说话上小心翼翼,至少刚才的话再也不提。
逐渐的,陆宇靠近了上辈子买到青铜酒樽的那家古董店铺。
他依然不疾不徐,这附近的四五家其它铺子,无论是现代高雅玉器店,还是镂雕紫木仿古店,他也都一一上门,优雅地起个由头东拉西扯,试探着搜索与青铜酒樽相关的痕迹。
他足够谨慎,懂的门道比一些看店的老师傅都多,即便有人看出来他在寻找什么宝贝,也没什么可担心的,他的目的和举动本不足为奇,来这里的人不都是为了淘宝吗?偶尔有人拐弯抹角地问起,他也用一个个心编制的谎言圆滑地绕过去。
这场什么都不买的扫荡持续了近三个小时,遗憾的是,他的寻宝计划一如既往的不顺利,仍旧没能发现任何关乎于青铜酒樽的蛛丝马迹。
——难道我要再等一年,直到上辈子淘到青铜酒樽的时候才能在这里看到它?x市里面,我上辈子因为郑毅和许秧姐,仇人可比朋友多得多,而且个顶个是能折腾的,青铜酒樽不落在我手里,以后只怕会被哪个仇家得了去……
陆宇微微皱眉,心底有些郁闷。
好在他将金箔上面的法门铭刻于心,现在想要再将青铜酒樽弄到手中,只是不愿平白强大了敌手,也免得会有某个敌人对他的功夫都了若指掌罢了,所以暂时并不急切。
眼看已经快到中午,他腹内空空,只能结束了这场一无所获的淘宝行动,神色平淡地往血衣巷外面走。
路过之前住过的那家旅店时,他不经意地扭头往里看了一眼,里面清净依旧,没有人在旅店老板收藏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所谓“朱元璋坐过的椅子”中淘宝,老板娘也不在一楼,或许又在烤红薯?
他们夫妻俩的生活好像一辈子都是这样,不会因为某一个来过又走了的房客而改变。
——不知那个名叫“小黑哥”的青年现在在做什么。
陆宇忽然想起那个对他稍有关切之意的矫健青年来,心中积累的好奇再次涌出:上次郑毅过来,他似乎还想出手帮我,看他的眼神、体格和动作,身手分明极好,莫非真好到能以一敌三对上郑毅和两个保镖?那么,他是退伍兵?特种兵?教官?
又想:即便当过兵,也不至于只穿迷彩服吧,还有,他为什么名叫“小黑哥”?这个名字挺逗人的,那么大的人了还被这么喊……他现在正和那两个拉他入伙的人刨坑么?
想到这里,陆宇眼前立即飘过一个身着迷彩的帅气健朗青年趴在老鼠洞里扒拉泥土的情形,顿时皱眉摇头:希望他早日平安归来,再赶紧收手吧,这种行当,真不是人干的活计!
陆宇饿的时候容易胡思乱想,神思就这么飘忽了一会儿,直到吴叔的声音传到耳中,他才骤然回神,立马将什么小黑哥小白哥之流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心想:旁边正有一顿大餐等着我呢,平白想那么多别的干嘛?
“……小宇,去吃饭吧?”
吴叔暗暗打量着陆宇的神色,微笑着出声说话,他隐约看出来陆宇之前在寻找什么东西,或者寻找什么人?但是很明显的,情形并不乐观,所以他一路默默陪伴,并不多问,只是越发惊异于陆宇的知识面和气度,也越发被他深深吸引。
“好,去哪里?你陪我逛了这么久,我请客。”
陆宇伸了个懒腰,嘴角翘起微微的弧度,浓密的毛刺黑发下,俊美的面容神色温雅。
“呵呵,不算是逛,我几乎一直在那些店里面呆坐着。小宇你请客的话,我就不矫情了,至于地点,我倒是知道一家挺有特色的酒店,地方偏僻了些,也不算多高档,不过胜在干净清雅,适合两个人吃吃饭,聊聊天,想要开个房间休息的话,也不怕被什么噪音搅扰……”不怕被搅扰,只能是隔音效果好。
吴叔试探着话说半句,只暗暗等着陆宇的回应。
陆宇却沉默了一下,□裤兜,继续走。
吴叔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好。”
陆宇突然低头垂眸地轻声说。然后他好像想到待会儿将要再做什么似的,有些局促地微微扭头看向别的地方,一张英气勃勃的俊脸,恰到好处地在吴叔偷看的视线里诱人地红了红。
初秋的风吹过来,将他一身洁白的长袖棉t恤吹得完全贴身,勾勒出匀称略厚的膛,平坦紧实的小腹,挺拔修长的结实体魄在吴叔眼底尽显无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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