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查了下才知道事缺钙了。然后就是因为出力相当于锻炼,所以我拼命的长个子,竟在本年的两个月里涨了三厘米。加上在北京的前些日子也长了两厘米,所以现在刚好1.77。
我想给他买点东西,这时刚好路过一个乐队,他们说他们专心做音乐,终有一天全世界会听到他们的声音。
我心中微动,其实我学音乐还是挺上手的,所以我是不是也可以拥有一支乐队呢?
我以为,搞流行摇滚这类的音乐不同于古典音乐,你看歌星他们唱唱就火了,其实唱功千差万别,有些干脆看脸。
我以为,红,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其实每个人都有一个明星梦,做梦的时候都以为自己天赋异禀,xx(自己的名字)不火,天理难容!可是这是个金字塔,只有越长大,阅历越丰富,你才知道只是单单一个红字就有多不容易。即使你红了,然后如昙花一现,最后还消失在别人眼前。这条路,众人前仆后继,说不定谁的风光就是踩在一群人的骨头上。这还只说了表面的事情,圈子里都有那么点规则,那是不能说的,大家心知肚明。事情很多,也很杂……不过可能也没什么事情,呵呵。
可是,当年的我,以为只要努力,其实没什么不可能的。我会红,名利双收,然后我和李瑾泽会过上好日子。
于是我给他买了个钱包,然后用剩下的钱买了把吉他。
作者有话要说: 江诚有如此行为也有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受刺激”了。他之前被保护的那么好,心理年龄过小,甚至可以说是幼稚,而如今看到心中神圣庄严不可侵犯的爱人为了工作被潜,他就有些受不了了,特别是他没经历过社会的洗礼,还冲动的很(从跳楼私奔就可以看出来啦),难免会有过激的行为。
☆、Chapter22
回家的时候我把钱包放在茶几上,然后坐在沙发上等他回来。
已经很久没跟他说话了,要跟他说话还真有点紧张。我看着手心的汗,轻轻摇了摇头让自己稳稳心神。
他到家了,我生硬的说:“那个……”
他看了我一眼。
“……这个,给你。”我把带着包装盒的钱包别扭的塞到他怀里。
他轻轻的说:“谢谢。”
我抿了下嘴,又说:“我……要去学吉他。”
他没说话,或许是不想说吧,因为他还是想我学小提琴的。但是经过那事之后我们心里多少都有了点隔阂,所以有些话他也不必说了。他不想支持我,也不想拒绝我,所以就选择沉默。
但是第二天我看到桌子上的钱明显多了很多,应该是给我的学费。
我找了个教吉他的地方,教吉他的是个年轻人,叫麦克。麦克二十七八岁,眼睛蛮小,双眼皮,鼻梁很高,鼻头比较肥,嘴唇略厚,人高马大的;戴着个茶色眼镜和毛线帽,灰绒衣,黑色亮面棉马甲,洗的发白的厚牛仔裤和一双稍微泛黄的白球鞋。他还留着淅淅沥沥的胡茬,说话好像也很时尚的样子,其实说白了其实就是痞。
至于为什么找他,这是个美丽的误会。因为我不是李瑾泽,还能有个人脉,我走了半天也就找到一个破楼上挂了个牌:教吉他。
这就是我的能力了……
我和他面对面,我们都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
他弹吉他爱摇摆,教的也很随意,有时候干脆自己弹一弹就唱起来了,声音故意粗哑,好像在学李宗盛。
我问他:“你有过乐队吗?”
“当然,哥以前也有梦想啊。”
“后来呢?”
“主唱回家种地了,贝斯手去买菜了,鼓手去打更了,而我现在也开始教学生了。”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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