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下车,在车上观察他的家:这是一栋在美国很普通的房子.两层,小花园种了很多的玫瑰花,中间还有一个秋千.阳光洒在门前的走廊上,让人感觉很有家的味道.
“不下去么,徐先生”
我也在犹豫,虽然本来就是为了见他才来的.找他已经花了那么多功夫,期间我只是在担心他,想快点确认他安然无恙,根本没有想过见面之后要说些什么.这三年来,他音讯全无,甚至都联系了叶颂,却没给我半点消息.是不是说明他也许根本不想见我.他在这里应该生活的很好,说不定已经有恋人了,我现在出现又算什么呢.
“徐先生”
我想了想,说:“我再看看吧.”
无论如何,我今天还是想再看他一眼,只要能看到他好好的,别的一切也没有那么重要了.
这时,他家的门开了.
我的心立刻狂跳起来.
从房内走出一个少年,身形修长,金色的头发,亚洲脸孔,五官很却是漂亮,眉眼间透出一股媚气.和任之源气质倒是很像
应该是他喜欢的类型吧.我有点无趣,正想离开的时候,又出来一个男人.
我目不转睛的看着他,他气色看起来不错,头发短了很多,相比以前的性感多了一份阳光,他还是瘦,却不是当初那种干瘦,看得出来是经常锻炼的身体.
他叫了那个金发少年一声,然后把什么东西递给了他.少年微微一笑,和他来了一个告别式的吻,就离开了.
任之源注视着少年离开的方向,不一会儿也进屋去了.
“徐先生,那是你的朋友吧不下去打个招呼么”严宁问.
我摇了摇头,“不用了,下次再说吧.确认了他没事就好了.”
“那现在要不要回去”
“再等一下吧.”我望着他的家,透过他的窗户能看到他的影子,他一直在走来走去,不知道在忙些什么.是不是和当初一样在厨房里瞎折腾呢.
回忆立刻就汹涌而来.
我自嘲的笑了笑,问严宁:“忘掉一个人需要多久”问完我就后悔了.我什么时候变成了文艺青年了,长辈一直要求我像计算机一样理智的对待每件事情.可是一旦和任之源有关,我总是变得这么失控.
严宁被我问的莫名其妙,他想了一会,说:“有些人从来就没有被记着过,有些人却一辈子也忘不掉.”
我看了严宁一样,他的表情很认真.“想不到你也有文艺的一面.”我挖苦他.
严宁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还好啦.偶尔发发感慨而已.”
我点点头,再看了一眼他的影子,“严宁,回去吧.”
☆、第14章
“噢,yes,就是这样….嗯…啊….!”
“你好紧…嗯…”
我终于受不了了,从床上蹦下来,打开房门,冲着楼下大喊:“你们敢不敢小声点!”
正在做活塞运动的金发美少年抬头对我露齿一笑:“抱歉,你忍受一下.”
“无耻!”我愤怒的甩上房门,郁闷的躺在床上.自从和那家伙同居之后,我几乎每天都得忍受这样在我生理心理上都造成困扰的噪音.
那家伙叫秋纪,我和他认识是在一家癌症康复中心.
刚到美国那会,一切都是晨星在照顾我.但他毕竟不是职业护工,人家来美国是来留学的,他每天在学校忙的要死,回来还得为我洗衣服做饭.我心里很是不安,几次提出我干脆直接住医院算了,可是每次晨星都大叫:“你TM想都不要想!”直到有一次他去上课,我一个人在家,突然烧到40度,窝在床上连拨个电话的力气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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