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第90章:佳人重约(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章第一卷:极品女上司]

第89节第90章:佳人重约

我站在一旁,就等着两个小女人在那交流情意。《+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

伍锦熙乐呵呵的,看了我一眼,把我拉过去亲密的靠在身边,还拽了我的胳膊,对江凌说。

“江凌姐,你放心吧,我会把三喜照顾得好好的,把他养成胖胖的男人。”

“看到你们这么幸福,我心里特高兴,为三喜高兴。三喜的福气好,找了你这么体贴温柔的好妻子,也给我肚子里的小宝宝找了一个好干妈。”

“小宝宝,干妈干爸要走了哦,等几天再来看望你们母女俩。”伍锦熙揉了一下江凌的肚子,微笑着,才拽着我一起离开了,江凌站在门口,目送着我们从楼道着渐渐远去……

我不敢回头,我怕看到江凌那幽怨的眼神,怕看到她心里失落的神情……

在江凌的眼神中,我看到了一个女人对男人痴情的爱,这样的爱,爱得我无法去承受。

“还在想念她?”回家的路上,江凌问。

“想谁啊,我什么都没有想。”

“才怪,你是在把江凌当妹妹,但我以女人的第三直觉,江凌对你的是爱,不是亲情。”

“锦熙,我们不谈这些啊,要不然我们一会儿会吵架的。江凌的心里是怎么想的,我不清楚,我把江凌真的就当自己妹妹一样。”

“好,我什么都不说了,就当是开的一句玩笑话。三喜,你是不是和给高助理再打一个电话,问问你工作调动的情况呢。”

“明天再打吧,这会儿是人家下班休息时间,去打扰别人休息不是太好。”

调动手续迟迟不下来,这使得我的心里十分不安,就怕这中间关系没有走到位,哪一个环节出了漏子。这次市政府综合处只需要一个人,包括公务员系统内部可能调动的,就外面报名考这一公职的人就两百多人。层层筛选下来,也有十来人进到最后的角逐,谁能保证这十来人当中,会不会有一个人是什么省里大官的亲戚呢。

想进这个部门的人,走到最后这一关,不是有点关系,就自身也有点本事。我在面对着这样一个危险竞争的关头,我就只有尽可能的去借用身边的人脉关系来为自己保驾护航。

每天,我还是按时的到单位上班,领导安排给我的工作,我也用心的去完成。绝没有想到自己要走了,对待工作就马虎了事。

焦处长还是对我很关心,没有完全按照刘高远的意思把我闲置起来,他还是安排一些临时性的工作给我去做,也好让我看上去像单位的一个工作人员。

刘高远经过我们办公室的时候,就会走进我们办公室里,虚情假意的和我聊上几句。问我今后到了市政府秘书处以后,有什么样的事业规划。又说我宋三喜真是好运气,到市建委才一年多点的时间,就一步跳到了市政府,小伙子前途无量。

听着这些官腔话,我就一点感觉不到刘主任的真心诚意,反而让我看到他越来越虚假。甚至,我怀疑他是在发泄对伍健超的不满,把以前在伍健超手下任职期间的委屈,都找机会发泄在我的身上。

有的时候,刘主任说的一些话,就会让我产生这方面的联想。

同时,我也庆幸自己做出了现在的这个选择,寻找机会调离市建委,避开刘高远在今后可能会对我的仕途进行的打压。

刘高远以为自己用权谋把伍健超给挤出了市建委,就是他取得了胜利,其实,他们的斗争才刚刚开始。我偶尔从伍健超的话里听出一些消息,他对刘高远的反击,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这事在后面的斗争中,韩凤也是中间的一个关键人物。是韩凤影响了伍健超被调离了市建委,后来,也是韩凤让伍健超走上了更高的领导地位。

伍健超和刘高远的战斗,我成为了一个见证者,从一开始到他们故事的结局。

我在市建委里,能够让我从心里去认可的领导,也就只有苏晴,伍健超和焦波。如今,苏晴和伍健超都离开了,我也感觉自己在市建委里少了一股强大的力量。而另外一股力量,就是刘高远的势力在市建委慢慢的壮大起来。

焦波和韩凤算是聪明的人,能够在这种矛盾中保持着中庸,并没有遭遇到刘高远上台以后的压制。我成为刘高远眼里的目标,主要还是我和伍健超的这种特殊关系,这也注定了刘高远上台以后,我看不到自己会在市建委得到升迁的希望。

离开市建委,寻找新的一个平台,是我的唯一出路,我不能呆在市建委里等着自己的青春一年年的荒废而去,那不是我的追求和人生。

经过我和伍健超的多方找关系,我调动工作的事情总算有了结果,市政府办公厅以调动工作的程序,接受我进入办公厅综合处。前期我参加的那些考试,等于是没有多大实际意思,只起着给领导一个参考作用,我属于单位之间的平级调动。

组织部给市建委开出了调动手续,市建委很快就给人事局开了介绍信,所有的流程都进行得很顺利。

最新通知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yushuwuy.com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