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文中大淼的官制。
中书省保留,毕竟皇帝需要一个参谋班子,但官员只设中书侍郎,官位不大,但领“参知机要”衔即可参与国事制定。
没有门下省,也就是没有了驳回机关,相权三分变为了两分。
执行机关仍然是尚书省,但因为没有了唐太宗所以尚书令还在,六部次序暂且不提,其功能和唐代基本没有区别(有的话以后文中再说)。
如此看来命令只要皇帝和中书同意就可以了,但是因为玄沐羽撒手不管事,所以特别得到信任而且拥有“参知机要”的尚书令理所当然地成为命令的制定者之一,而且由于他人老、官大、抓着所有的执行权力,因此这时候尚书令的权力变得无比庞大。
御史台的长官改作左、右御史大夫(这是汉代副宰相兼检察长官的名称,我喜欢,所以这里沿用),至于中央和地方御史的官职名称不变。
以上是文职,再说军事制度。
汉代是全民皆兵,每个人都要服三种兵役,一是到中央作“卫”兵,二是到边境作“戍”卒,三是在原地方服兵“役”。前两种从二十三岁开始,第三种从二十岁开始,这种年龄的安排有着中国社会传统理念和社会环境的必然因素,这里不说了。
汉代中央军分南、北军,南军保护皇宫,北军保护京城,换成现在的说法,南军是中南海保镖,北军是首都武装部队。
边境的“戍”,每人只要服三天即可。现在听起来一定觉得很荒谬,但这是沿袭古制。还没统一的时候,每个国家的国土都比较小,去边境可能来回只要两天,加上戍边的三天,一个人只要带上五天的干粮就搞定了,很轻松。但秦统一了,却没改制度,一个人来回在路上花去的时间可能就要半年,所以就爆发了陈吴起义。到了汉代就变化了,还是三天的兵役,但是你可以通过交钱免疫,这些钱就由政府发给另外的人,由那个人代服兵役。
至于在原地服的“役”,则是每年秋天的时候由当地的军事长官集合,统一操练,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训练不同兵种,凡壮丁皆要参加。
除了兵役之外每个壮丁还要去服力役(就是去为国家义务搞建设),以及不论有没有收入,都要缴纳人口税。这些制度造成的后果就是汉代有两多:穷人多和奴隶多。
再说唐代。
众所周知唐代行府兵制(后来崩溃了,变成了募兵制,这和大淼没有关系,我们不说)。
先说什么是“府”。府是在地方行政区域之外的另一种军事区域的名称,比如北京市的“市”是地方行政区域,那么整个北京市作为一个军事区域的话就叫做“府”,府差不多就等于我们现在的军区。那时候所有的“府”都叫“折冲府”,按人口规模分为上中下三等。朝廷觉得哪里重要就在哪里设府,越重要就设越多的府,不重要的甚至没有府。
再说军人的来源。当时户口本按财富多少分九等(就好像现在分农和非农),只有上等和中等的人可以当兵,这些人自愿当兵的就去报名,然后由政府挑选。当兵人家的租庸调(唐代的税)都豁免了,此外不发饷给,一切武装须由军人自办。不过这不是问题,因为这些军人出身都比较好,家境殷实,完全可以负担。这些军人集合上一千二百家,就组成一个上府。少一点一千人就是中府,再少一点八百人就是下府。
好了,你成为府兵了,你平常都在自己的“府”里耕田为生,于农隙操练。然后根据政府的安排,你要到中央宿卫一年,其间更番数次(具体不说了,很复杂),或者是去边境守卫,时间到了就可以复员。
这是士兵,再说军官。
中央直辖十六个“卫”,各“卫”都有一个大将军,打仗了就由大将军统领出征。战争结束,兵归于府,将归于卫。(平时在本府的军事长官“折冲都尉”仅仅是负责日常训练)。这些军官立功以“勋”奖励(比如封你作子爵、男爵之类的)。军官其实是有勋无职,除了最高的在朝作大将军,其他的都回家种田,并不参与政治。回家种田的带勋军官自然有他的荣耀和优惠,所以大家也愿意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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