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胜负亦如浮云
虽然已经是林家的媳妇,可是林家的园子于清瑶却还未曾逛遍。像今日这跑马场,她就还是第一次来。
之前在宣华院看到院中石辗与那兵器架时,于清瑶就知这位侯爷行事作风和于家完全是两样。虽同样是勋贵之家,可是比起和于家一样早弃武从文的家族外,林家更重视武道。所以,家中后花园,比起别家来,面积虽然大了不少,可其中真正属于园林的却只有一小部分。偏离了园中花木,临近外宅马厩的园子,却是一处跑马场。
用木桩围起的大圈里,有些地方是夯实的黄土,有些地方铺着均匀的细沙,有些地方植着如茵绿草。远远望去,斑驳混杂,倒似一副刻意描绘的图画。
虽然于清瑶不太懂,可是想也知道这大概是为着让马匹适应各种路面才如此铺设的。再看跑马场不远也是一片空地,有土台,有兵器架,又有些石碾、石锁,想来大概是练武所在。倒真似书上说的校场模样。只不过,是缩小了些。
看着远处骑在马背上,神色飞扬的林震昌,于清瑶忍不住低声问:“夫君,三哥的骑术到底有多湛?”
林华清闻言,立刻就笑起来:“在京中勋爵子弟中算是不错了,不过比起为夫却是差远了。”看于清瑶只是抿唇笑,他就扬起眉,故作不满,“怎么?你不信为夫的本事?”
“怎么会不信?堂堂文武探花之徒,又怎会输呢?”于清瑶微笑着,望着林华清从容的笑脸,柔声道:“我家夫君如何,我又如何不知呢?”
林华清一笑,虽没有说话,却紧紧握住了她的手。
两人正相对而笑时,阿大已经牵着那匹枣红马走了过来。那匹枣红马,虽不及林震昌的那匹黄马骠肥体壮,可是骨骼匀称,毛发光亮,看起来却更显神气。只是,或许是马随主人形,林华清的这匹赤焰,也是像林华清一样,看起来漫不经心的,好似全不把眼前的比赛放在心上。被阿大牵入马场,竟是缓缓踱步,低着头一个劲地吃着那些绿草,从步伐到神态,倒和林华清一样,透着一股从容散漫的韵味。
只是这一人一马的散漫,却是彻底激怒了对手。那匹黄云,一声长嘶,竟是扬蹄奔近几步,冲着赤焰长嘶数声,呲牙咧嘴之态,倒似在刻意示威。
赤焰抬起头,淡淡瞥了眼黄云,也不回应,一低头就又去吃蹄下的嫩草。
黄云大怒,扬着蹄子做势要踢,赤焰却仍是慢慢踱开,好像本不愿理会。
林震昌瞧得又气又笑,冲着林华清冷笑道:“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马老四,你的马倒和你是一个德。碰着什么事都想要逃怎么样?要不要现在就先认输”
林华清微微一笑,也不生气,只平声道:“胜与负,不过都是浮云。又不是要比天比地,三哥何况这么紧张呢?如果我说句‘我输了’,就能让三哥开怀不已,我这个做兄弟的却是无所谓。”
林震昌闻言,不喜反怒:“林华清,你这么说算什么意思?输就是输,赢就是赢。难道我还要你让我不成?我就是赢你,也要赢得光明磊落,赢得漂漂亮亮……”
林华清一笑,也不理他,转过头去看正走过来的勇义侯。
虽然说把酒宴设在跑马场上,可是到底不能设得太近,以免尘土飞扬,坏了兴致。所以,赵氏就命人把酒席设在远处的土台上。又叫了设了围帐凉棚,只在那里远远地看着。这会儿,走过来的只有勇义侯和两个儿子。
目光在两人脸上一扫而过,勇义侯淡淡道:“虽是兄弟竞技,可是既然上了场,那就一定要分出胜负。今天,不管是哪个胜了,我都有赏”
说着话,他转身伸手,便有跟在身后的健仆俯身上前,把手中托着的刀双手奉上。勇义侯伸手摘刀,右手握住刀柄,轻轻一抽,已把那把刀拨了出来。
日光投落,刀光乍现,于清瑶下意识地合目避开。待缓下心神再看,仍觉那把清亮如水的刀,映着阳光,闪动着耀眼的冷光。
虽然于家多年来无人向武,可是到底也是勋爵世家,家中倒也珍藏了几把神兵宝刃,只是奉在祠堂中,从不轻易示人。
虽只见过一两次,可到底于清瑶心里对所谓的宝刀,也有了一定的概念。现在看到勇义侯手中的刀,不由得在心里赞叹。
这把刀,若未曾出鞘,单看那质朴无华的刀鞘,倒不是很起眼。可一旦拨刀出鞘,立刻锋芒毕露。那秋水一般冷冽的光华令人移不开目光。
连于清瑶都看得出这把是好刀,更何况是林华清和林震昌两个。
“父亲,您真的要把这把‘鸣水刀’拿来做为奖品?”林震昌惊问,又惊又喜,直接上前自勇义侯手中接过那把刀。轻轻用指腹从抹过刀面,“父亲当年往西疆大营时,就是佩的这把刀……父亲,他日我一定也佩着这把‘鸣水刀’奔赴边疆,再扬我勇义侯府之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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