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再度睁开眼睛的时候,并不明白我已经到了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完全不同于我前世的世界:我有一个严肃威武的娘和一个娇柔贤惠的爹,甚至还有几个小爹。
这里的女子为尊,主导着这个社会,传承血脉、姓氏、财产……男子只能作为女子的附庸生活下去。
我明白了这就是传说中的女儿国。
唯一的杯具是我竟然是作为一个男降生到这个世界。这就意味着我这一生必须附庸着一位又一位的女子,从我的娘开始到我的妻子最后到我的女儿。
好吧,这里是男人生孩子。
我总是自我安慰,没有生成女儿身也好,最多不过对自己老婆坐低伏小些罢了,总比做一个顶着女儿身的神系人妖好。
第一次见到丽书的那年我十五岁,刚刚从家里偷了一匹眼馋了好久的马出来。这是我娘最好的一匹马。男人爱车,放在这个时代,我喜欢马似乎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虽然在这里一个男子骑马似乎是太惊世骇俗了一点。我娘一直禁止我拥有这类“有失体统”的爱好。
提气勇气上马,前世今生都是第一次骑马的我小心翼翼的拉着马缰,温和的驱使着它。
然而丽书就这样从天而降。
她突然从我旁边的屋顶上跳了下来,落坐在我的身后,身后传来追赶和呼喊声。
我吓得回头瞪着她:“你干嘛!?”
丽书大约也没有想到马上竟然是一个女装的男子,微微一愣,但很快回过神。很明显她想抢我的马,但是已经来不及让我下去了,索从我腰两侧伸出手一拉缰绳,驱马带着我飞奔而去。
我郑重保证,我确实考虑过跳马逃跑的可能,只不过觉得还是风险太高。
我们俩一路狂奔将后面徒步追赶的人甩得老远,但是也因为马跑的太快也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天已经黑了,丽书把马栓好,熟练的在荒野里找了堆柴火,点了火,然后巴巴的坐在我身边。
“小美人,你叫什么名字?”丽书眨着眼睛,一脸流里流气的靠过来。她的头发乱七八糟的扎在脑后,露出一张张扬的脸——原谅我乏善可陈的只找到这么一个形容词。
我自然不会像这个世界里的其他的男子,双手抱肩一脸惊惶的说什么你想干什么什么之类的。只是瞟了她一眼,无奈地抬头看了一眼天上的渐隐渐现的星星们,有些烦闷的想,以前一点言行不合“体统”老娘就要教训半天。这次倒好,和一个陌生人跑到荒郊野外过夜,真不知道她的脸会拉多长。
至于丽书,我并没有把她当成一个危险因素。因为我觉得这个时候该担心自己的应该是女人吧。
“我得罪了一个大官,被人四处追赶,所以才抢了你的马逃命。”丽书见我一脸无动于衷,反露出讪讪的表情,咳了一声,解释起来:“她们现在肯定还在四处找我。我反正是不能再回城了。但是她们是看见你跟我一起走了,肯定会到你家去找你。马不能还给你,你自己走回去吧。”
我目光四下打探了一下。
我在这个世界里自小就没有出过城,甚至很少出门。现在这种世道,黑灯瞎火的让我一个人走回去?就算我是个男人,也没这个胆子啊。
我对丽书说:“你骑马走吧。我等天亮再回去。”
丽书惊诧地看了我一眼,恍然大悟道:“不好意思,我没有想到现在是晚上,一个男人走夜路是不太方便。”
现在想到了,早干什么去了,我不满地想。
最后结果那天晚上丽书也没有走,一直在旁边规规矩矩加柴火,时不时偷看我一眼。追赶的人竟然也没有追来,不知道是知道自己追不上放弃了,还是本就是追错了方向。
第二天早上我是被马蹄声吵醒的,睁眼看见前面我娘铁青的脸和一队城守士兵。
起身的时候我才发现丽书的外衣严严实实盖在我的身上,而她人和我的马已经不见了踪影。
这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我想。
没有任何意外,我失贞的消息三天之内传遍了全城,本来有几户来我家提亲的人家也再不来献殷勤了。娘气得把书房里所有的瓷器都砸了,爹只会在屋里抹泪。
我虽然觉得有些憋屈,人反而轻松起来。这样一来我就不用再担心嫁给那些鼻孔朝天自以为是的女人,刻意装出一副贤惠的样子。
就这样到一年后,终于出现一个愿意要我的女人,是我三叔家的女儿。不过她提出的条件是我的嫁妆包括了十七个铺面,五处房产,还有一大堆其他的条件——这几乎是我家家产的一半。
我的这位好姐姐还极其体贴说我入门后会好好对我,除了她的正夫外,我不用对任何人低头。
很好很强大。
当然更好更强大的时候,虽然只是做别人的二夫侍,我娘和爹竟然真的开始考虑这起婚姻的可能——我是娘唯一的孩子,我家在城中算是颇为殷实的人家,所以我这位好姐姐把主意打到我家家产上一点都不稀奇。
当我打听到爹娘快要动摇的时候,直接回房抽一把剑,不顾无数仆人侍子的阻拦到了外厅,连招呼都没有打,一剑过去,直接将这位好姐姐的头发削去一截。
所有人都吓傻了。
我这个好姐姐直接跌坐到地上一脸惊恐地看着我,眼睛都直了。我可爱的未来岳父岳母大人也都躲到一边,盯着我手里的剑,色厉内荏的喊:“你想干什么!?”
我一手持剑,嘲笑道:“胆子这么小,还配当我妻主!”
娘第一个反应过来,喝道:“香君,你胡闹什么?那你未来的妻主了,你想做什么?快把剑放下!”
我头也没有回,笑意更浓,提着剑向地上已经小便失禁的女人走去,蹲在她身边轻轻的捏了捏她煞白的脸说:“长得真不错。”
然后直接把剑进她撑在地上的手掌——我很小心的避开了要害。
一声惨叫冲天。
“我们将来的孩子想来会长得不错。”我站了起来,拔起剑,中指蘸剑尖的一滴血,忍着恶心舔了一舔,无比诡异地看着已经不知道是痛昏过去还是吓昏的女人,“放心,你死了以后,你家的家产都会一分不剩的落到我们的孩子手里的。”
经此一回,那些本来有意仿效这位好姐姐来我家提亲的人家也都绝了心思。
娘的头发又白了几。
为了绝了娘的心思,我开始考虑招女子入赘,但是又想到唯一来的是个别有用心的,只怕将来日子也不好过,还不如干脆直接领养个女儿让她姓姬算了。
如果不是怕惊世骇俗,我其实是很想随便找个女人生个孩子,然后把那个女人做掉……好吧,我真是太狠毒了。
当然这也只是想想而已,还没有来得及付诸实践,导致我悲催日子的罪魁祸首回来了。
丽书最初的目的并不是我,而是我所居住的城池。但是进城底不久就听到了我传闻,稍微打听了便知道那个嗜血又失贞的疯男人说的是我,然后就直奔我家来了。
她来的时候打扮很十分光鲜,身后两个身手极佳的“仆从”捧着价值不菲的礼物,大张旗鼓的来我家道谢,闹得几乎全城人都知道有贵客上我家的门。
当然她的说辞比事实要好听许多,说是那日被仇家追捕,命攸关之际不得已抢了我的马……如此拉拉杂杂的说了一大通,最后的意思是,我今天的处境都是她造成的,而且我当初对她也有救命之恩,她愿意对我负责,聘我为正夫。
娘虽然最开始对她说法有疑问,但是当我出面确认了她的身份后就立刻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不能不说丽书的演戏功夫十分到位,从行头到用词,她甚至能够和我娘这个酸唧唧的文人相谈甚欢,让我娘对这个未来的贤媳从头满意到脚。
这么一来,我原本的悲惨遭遇立刻成为全城未婚男子最浪漫的幻想:在挽救了一位风度翩翩才华横溢的富家小姐后,被众人误解时坚持守着自己的贞节,终于苦尽甘来等来富家小姐的迎娶。
原来向我家嘲弄鄙视的目光都变成了羡慕妒忌的红眼睛。
我娘也仿佛一朝出头,脸上甚至比我倒霉前还要得意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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