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风总是还带着一点冷冽清澈,尤其是纵马飞驰的时候刮在脸上的风真如剪刀一样锋利,幸好马贼们习惯了这种生活还不至于被剪刀刮花了脸,万条垂下绿丝绦来。
马贼们藏身的地方是一个叫做渠沟的小村子,从这里出发前往渔阳郡并不是很远,三百里的路,而且大隋的官道又平又直战马跑起来很舒服。说舒服,是相对来说的,若是普通百姓在马背上颠簸半个时辰只怕屁股就要磨破了皮,三百里路一口气跑下来的话,就算正规骑兵也会感觉到痛苦。长期在马背上生活的人很好辨认,走在大街上你看谁的两腿别扭,罗圈腿,走起路来上身不动,下身一颠一颠的,不是长期骑马的就是小儿麻痹症。
要是在澡堂子里就更好辨认了,谁屁股上有一层茧子那就差不多可以确定身份了,不是天天被打屁股就是天天八小时工作制的骑马。天天被打屁股这种事,也未见得谁就舍得打出一层死皮来吧。
这些马贼当初跟着张仲坚在燕山里生活了好几年,在塞北又过了好几年,他们早就习惯了马背上的日子。从渠沟往北到固安县城采买了补给之后,在涿郡幽州一带能止小儿夜啼的马贼队伍铁浮屠就这样离开了。他们的下一站是渔阳郡,谁也没有想到在那个比驴蛋大不了多少的地方会撂下那么多兄弟的命。
“阿爷,小狄就在渔阳?”
李闲胯-下是一匹才两岁口的黑马,这是张仲坚特意给他从几十匹幼马中挑选出来的。据说也有契丹名种博踏乌的血统,但马蹄子上面却没有那四片祥云一样的白毛。这马李闲已经养了一年多,十分喜欢。陈雀儿曾经故意取笑说一匹不纯的博踏乌稀罕个啥?傻小子是你阿爷忽悠了你有什么得意的。李闲一脸深沉的说小鸟哥你不懂,这马和人不一样,杂种未必就不是好东西。
张仲坚嘴里叼着一毛毛草,抬起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色:“被她姑姑接到八仙山,说什么那丫头骨清奇是个好苗子,非得带走收为入门弟子不成。你知道的,我惹不起你们那个姑姑。”
李闲笑了笑,是啊,这绿林中也没有几个爷们儿惹得起红佛女。
李闲感慨,同样是姑姑,怎么差距就那么大呢?杨过有个姑姑,最后成了他老婆。我也有个姑姑,搞不好没准就能成我义母。
“阿爷,如果真打起来,你和姑姑谁厉害?”
李闲一直很好奇这个问题。
张仲坚想了想说道:“马上厮杀,用不了五个回合我就能赢了她。若是近身格斗,你姑姑那些小手段施展开来,我还真说不好谁赢谁输。她那些乱七八糟的手段啊,想想就让人头疼。”
“可惜。”
李闲叹道。
“可惜什么?”
“可惜了挺好一个义母,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啊。”
张仲坚看了李闲一眼道:“不许胡说!药师贤弟有治国之策,文治武功皆在我之上。且红佛与他早有婚约。以后这样的话不要乱说了,让你姑姑听到撕了你的嘴。”
李闲打了个冷颤,想想小时候第一次见到红佛女时候的情景,现在仍然心有余悸啊。也不知道那个要命的婆娘是不是从恶人谷里穿越过来的,居然抓了一只差不多成年的黑熊来关在山洞里,然后问才七岁的李闲吃过熊掌没有。李闲没吃过,红佛又问想吃吗?李闲自然说想吃,然后红佛嫣然一笑道:“你自己去割吧。”然后一脚把李闲踹进山洞里。
张仲坚急着要冲进去救李闲,红佛一本正经的说要想让他真正成长,就必须面对各种各样的危险,在生与死的考验中不断成长才行。这话说的大义凛然而且在理,于是张仲坚持了一张硬弓站在山洞口守护,没有进去解救李闲于水深火热之中。
红佛站在山洞口对李闲大声喊:“小家伙,男人无论想要什么,都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想吃熊掌,就自己去割下来!”
李闲在山洞中哀嚎:“姑姑……”
红佛咬着牙狠心喊:“别求我,你是男人,难道连自己想吃的东西都得不到吗?”
李闲一边狼狈闪躲一边呆着哭腔喊:“姑姑说的没错,男人想要的东西就要自己争取。可是姑姑,你让我割熊掌,最起码得给我一把刀子吧?”
红佛:……
那可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女魔头啊,李闲在心中感叹。
“阿爷,奚人的部落距离渔阳郡很近?”
这次铁浮屠转移到渔阳郡是张仲坚的决定,其原因就是因为最近在渔阳郡的红佛给张仲坚捎信来说,最近奚人频繁的越过长城来打草谷。此时李靖正在渔阳郡内盘山上隐居,所以红佛也在此处。只是两人却并没有住在一座山上,红佛在八仙山隐居,相距盘山还有很远的一段路程。奚人相较于突厥来说并不凶残好战,而且与汉人的关系一直很稳定。只是不知这段日子发生了什么事,渔阳郡兵疲于奔命却也堵不住北长城的口子。
“出北长城就是奚人部落的地盘了,奚人依濡水而居,本是一群胆小善变的草原人,相比于突厥人温和很多,上谷博陵等地的行商最爱与奚人打交道,他们好客而豪爽,行商每次都能满载而归。这次他们频繁进入关内,说不得是奚人族内出了什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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