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小丫头听了这话之后更委屈了,大颗的泪珠掉了下来,哽咽道:“是不是因为我不够漂亮,所以你才想方设法离开我?你走好了,别再理我了。”
听了这话,我感觉有点不对劲,这小丫头该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随即又把这个可笑的念头排出脑海,她只不过是小孩子心性,我们身份又差这么多,不可能的。
我安慰道:“怎么可能呢?你要是不漂亮,恐怕世界上全都是丑八怪了。听说京城有很多好玩意,我回来时给你带几个,好不好?”所谓小人诱之以利,鉴于女子和小人在某些方面的共同性,我祭出了这个法宝。
果然,小丫头听到这话后,立刻止住了哭声,高兴地说:“那你可一定要说话算数,快点回来呀,可不许在那里贪图享受、乐不思蜀。”
我心里暗笑,这次一去可就山高眉儿远了,我不玩上一年半载的怎么对得起我这几月来受的苦?可是嘴上还得答道:“嗯,我一定会很快回来的。”
千辛万苦搞定了最难缠的小丫头,现在我可就无事一身轻了。打点好行装,然后躺在床上美美地睡一觉,准备明天出发。
不知不觉中,我发现自己到了京城,并且考上了状元,当了大官,然后娶了公主,洞房花烛之时,我意满得志地掀开公主的盖头,却发现公主竟然变成了小丫头。吓得我想逃,结果却被她掐住耳朵,对着我喊道:“你忘了跟我说过的话了吗?竟然乐不思蜀,看我怎么收拾你。”我只觉得耳朵上传来一股钻心的疼,定睛一看,却发现她的手里竟然拿着我血淋淋的耳朵,恶狠狠地看着我。
我一下子就醒了,看看周围,发现小丫头真的就站在床边拧着我的耳朵,在她后面的沈月华正在抿嘴偷笑。小丫头在我耳边喊道:“大懒虫,天还没黑你就睡觉,还不快起来?月华姐姐来了。”
无奈,反正也就这最后一天了,先顺着她吧。我揉着惺忪的睡眼跟着走出卧室,小丫头还不放过我,问道:“你刚才做的什么美梦,怎么连口水都流了出来?”
“没什么,只不过是梦见娶老婆,正要亲热的时候被你坏事了,真是可惜呀。”我脑筋还不太清醒,随口就说出了真话。
小丫头红着脸啐了一声“大坏蛋”,不再理我,跑到前面和沈月华说起悄悄话来了。我觉得有些纳闷,你们两个女孩子说话就行了,干嘛非得扯上我?搞得我连美梦都变成了恶梦,还吓出了一身冷汗,看来我离开这个小魔女实在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呀。
我们走到花园的亭子里坐下后,沈月华开口问道:“我听妹妹说你明天就要去京城了,不知你要去多久?”
“嗯,大概半年到一……三个月吧。”看到小丫头的脸一下子就黑了起来,我赶紧把那个“年”字吞进肚里,改了口。
沈月华微微一笑,看来对我们之间的小动作了然于心,她接着说道:“此去京城路途遥远,盗匪横行,你可要多加小心。如果在京城有什么困难,你可以去那里沈家的别院,只要你拿出这件玉佩,自然会有人帮忙。”说着,递给我一件玉佩。
我有些奇怪,怎么这个时代的女孩子都喜欢送玉佩,难道是减价大甩卖吗?我仔细看了看,上面刻着一轮弯月,看来寓意着沈月华的名字。
不过,关键是李玉湖已经给了我一件了,万一她看我是否带着她的玉佩时,却掏出了这件,那后果可不是我可以想象的。于是我问道:“能不能换一样?我已经有一件玉佩了,万一弄混了怎么办?”
我话一出口,就发现气氛有些不对,不仅平时易于冲动的小丫头瞪着我,就连沈月华的脸也有些变色了。我拍了一下脑袋,后悔自己说话不经过大脑,赶紧补救道:“不用了,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别当真嘛。”
小丫头脸色稍缓,说道:“这是月华姐姐的贴身信物,一般人就是看一眼都没这个福气,你倒好,还挑三拣四的。哼哼,你要是把它弄丢了,别说月华姐姐,首先我就一定让你好看。”
我抹了一把冷汗,为了转移视线,我对小丫头笑道:“小姐,连沈小姐都送给我东西了,你就没有什么要送给我的吗?不说我辛辛苦苦、任劳任怨,就是看在我们主仆一场的份上,你也应该给我些奖励吧。”
小丫头果然上当,脸一红说道:“贪心鬼,我穷的很,可没什么东西给你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我故作失望道:“唉,没想到我一片忠心,为了小姐你远走京城,竟然换来这样的结果,真是不值呀。”
小丫头转过身,过了一会,拿着一个香囊对我说:“嗯,这个给你,你可不许把它丢掉呀。嘻嘻,这个你总不怕弄混了吧。”
我无言了,照小说上说,这东西不是一般送给情人的吗?怎么这个小丫头把这个送给了我?不过我可不敢露出丝毫的不满,装作感激涕零的样子,说道:“小姐,你可真是太了解我了。知道我正缺这个,就给我补上了。所谓‘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我就收下了。”
终于,一切事情都处理好之后,我踏上了前往京城汴梁的路途。最让我气馁的是,知府没有给我真金白银之类的,只是给了我张一万两的银票,说是只有到京城的一家钱庄才能领取,让我一直徘徊在脑海里的携款私逃计划正式破产了。
由于沈月华的提醒,我是和一群客商结伴而行的。经他们介绍的经验,我知道了带着一把大刀的重要性了。遇到小毛贼,看到这么多带刀的人自然是不敢惹;即使是遇到大山寨,也只是收些保护费,不敢把人过分逼急了。但是考虑到自己口袋里的银子,也不想加重自己的包袱,就买了一把木刀,带上刀鞘,呵呵,看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
这天,由于天气太热,大家看到路边有个小店,就都嚷嚷着要进去休息。那老板娘倒是挺热情的,赶紧上酒上菜。我本身就不喜欢喝酒,只是要了杯开水喝起来。可其他人就不像我这样了,又是喝酒又是吃肉的,还不时的和那美艳的老板娘调笑几句。那老板娘也不是吃素的,在众人之间一阵笑骂连削带打的,真个如鱼得水。
“这位小哥,天气这么热,你怎么不喝口酒?”那老板娘看着我没动桌前的那碗酒,开口问道。
我不好意思说自己不会喝,看着那略有浑浊的酒液说道:“没什么,只是看你这酒似乎不太干净罢了。”
旁边的客商中有人嘻笑道:“那是,该不会是老板娘你身上的水做的吧。”
老板娘眼里精光一闪,随即笑道:“是呀,你们喝的是老娘我的洗脚水。怎样,滋味还不错吧。”
周围的客商们一片哄笑,继续喝酒。我感觉有点不对劲,总觉得这“洗脚水”三个字有着特别的意义,可一时又想不出什么问题。于是开口问道:“老板娘,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
老板娘回答道:“小哥,这里是十字坡呀,你没看见我挂的招牌吗?你还有什么问题尽管说,这十里八乡的没有我孙二娘不知道的事。”
我心头一凉,终于知道是哪里出问题了,这里分明就是“水浒传”里孙二娘的人肉包子铺嘛。我暗自呻吟一声,不用想了,这酒里肯定下着蒙汗药。她的最后一句话不外乎就是“任你们奸猾似狐,也要喝老娘的洗脚水。倒也倒也。”
来不及了,我看到已经有人摇摇欲坠了,一咬牙站起来说道:“原来是大名鼎鼎的‘母夜叉’孙二娘,请恕我们有眼不识泰山。不知贵店最近的包子生意如何?”我不能再坐以待毙了,希望点破她的底细让她也有所忌惮。
孙二娘收起了笑容,向后面一挥手,立刻出来了一帮拿刀带棍的伙计。客商们也都意识到不对劲,想站起身来,可惜为时太晚,一个个都软倒在地。
孙二娘轻蔑地瞟了地上的人一眼,又望向我说道:“既然你已经知道了我们的底细,那我也不介意多送你一程,不过是要痛苦一些了。唉,早知如此,你为何不像他们一样,吃了蒙汗药来的痛快些呢?”
我心里一紧,她是想杀人灭口了。我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早些发现?可又没什么办法。同伴们都已经被麻翻了,而我只不过是个半架子功夫,就连桌上这把刀都是木头做的花架子,怎么能斗得过孙二娘这样的老江湖以及她那一大票杀人不眨眼的同伙呢?
事到如今,也只好看一下李玉湖那个玉佩管不管用了。我尽量控制住自己的手脚不哆嗦,掏出玉佩道:“你看看这个,该知道我是什么人了吧?”
孙二娘瞳孔一缩,又说道:“哼哼,幻月派虽然厉害,可是我孙二娘也不惧。今日之事只要不走漏风声,即使你幻月派再势大又能奈我何?只是,我倒是没听说过幻月派收过什么男弟子,你这玉佩该不会是从哪里偷来的吧?”
我心里一叹,真是怕什么来什么,看来这母夜叉是铁了心不留活口了。难道我这绝世天才还没崭露头角就要毙命于此了吗?等到以后施耐庵再记上一笔什么“孙二娘杀人无数”,而我只是这无数人中的一个。这样的结果,我就是死了也不甘心呀。我开动脑筋,努力思索看过的武侠小说,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幸好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想到韦小宝对付那些武功高强的西藏喇嘛的绝招了,那就是——“装”。只有装出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恩威并施,才有可能躲过一劫。
想到这里,我冷哼了一声说道:“这就怪你孤陋寡闻了,我是幻月掌门的儿子。想杀我,就凭你们?”不屑地瞟了他们一眼,心里却在不住地打鼓,戏不会演过了吧。万一他们恼羞成怒,我除了被乱刀分尸之外,恐怕就没有其它结局了吧。
孙二娘疑惑道:“我听说幻月掌门历来都是守身如玉的处女,怎么可能有你这么大的儿子?”
我冷笑道:“当然是私生子了,这你都想不到?要不是我顾念这些客商的性命,你们恐怕……哼。”心里默默祈祷,我说幻月掌门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就看在李玉湖的面子上,你就别怪我败坏你的名誉呀,反正你也不知道。
这时孙二娘又说话了,“我就权且信你一回吧。”我心里一喜,看来自己小命保住了,但是她接下来的话却又让我坠入了深渊,我只听到耳边一直回荡着那让我魂飞魄散的话语,“不过,如果我这样就放了你,岂不显得老娘怕了你们幻月派吗?阁下如果不露两手出来,便休怪老娘不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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